來源:鎮雄警方
原標題:造謠傳謠不可取 言行判斷需謹慎
造謠一張嘴
辟謠跑斷腿
當今社會
網絡傳播速度極快
每個人的一言一語影響廣泛
但網絡空間絕不是“法外之地”
造謠傳謠不可取
言行判斷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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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鎮雄縣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某短視頻平臺有群眾舉報林口派出所民警存在不規范執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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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26年1月9日3時57分,羅某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鎮雄縣林口鄉東大街路段時,因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鎮雄縣公安局林口派出所民警查獲。在案件辦理期間,羅某卻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發布不實舉報視頻,聲稱執法不規范。后經調查核實,不存在執法不規范問題,系羅某造謠施壓。目前,羅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二
2026年1月27日,鎮雄縣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某短視頻平臺有網民發布視頻并配文“坪上鄉政府打我家八十多歲的老人”。后經進一步調查核實,該網民發布的視頻內容系不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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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吉某對其故意編造不實信息、誤導網民關注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吉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同時,吉某深刻認識自身的違法行為,向相關當事人賠禮道歉,并在群眾會上現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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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廣大網民在網上發布信息、言論
應遵守法律法規
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未經核實的信息切勿盲目轉發傳播
對網上編造、傳播謠言
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警方將持續開展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
依法打擊處置網絡謠言
希望廣大群眾
積極提供違法犯罪線索
共同維護網絡清朗環境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十二條第二款: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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