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群里,一條收取263.3元費用的通知引發波瀾,一位父親因追問明細并報警,換來班主任一句嘲諷:“你先考個律師資格證再說吧!”隨后,他與妻子被果斷移出了群聊。
只因質疑一筆263.3元的收費并要求公開明細,重慶一位初一學生的家長蕭先生,竟被班主任劉老師嘲諷、移出家長群,甚至被建議“對學校不滿就轉學”。這場由班費引發的風波,最終以教育局介入調查、費用全額退還、相關負責人被處理告終。
一、 一筆“蹊蹺”的收費:263.3元引發的信任危機
事件始于今年1月下旬。蕭先生的妻子是班級家委會成員,她接到負責人通知,要向每位家長收取包括國防教育費、資料費等在內的5項費用,合計263.3元。
這引起了蕭先生夫婦的警覺:為何開學時已收過500元班費,現在又要收費? 更蹊蹺的是,家委會負責人要求不許將收費明細公開在家長群,并指示將錢折換成現金交給班主任劉老師。
這種“暗箱操作”的模式讓蕭先生深感不安,他無法判斷這究竟是學校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在溝通無果、無從考證的情況下,他選擇了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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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報警成導火索:從溝通到對峙,教師態度引眾怒
報警行為徹底激怒了班主任劉老師。她非但沒有解釋收費緣由,反而在94人的家長群里公開指責蕭先生。當蕭先生表示會保存聊天記錄作為證據時,劉老師竟出言嘲諷:“你先考個律師資格證再說吧!”
隨后,她在群內發出“最后通牒”:有意見開學面談,對學校不滿就轉學。緊接著,蕭先生夫婦被移出群聊。更富戲劇性的是,劉老師還以“亂說話”為由報警,讓處理此事的民警也感到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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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律與規矩:亂收費踩了哪些紅線?
當地公共服務局迅速介入調查。結果證實,班主任要求繳納的國防教育費、自編資料費等項目,均是其擅自設立,未獲學校授權。 截至調查時,已收取7名家長共計1843.1元。
這一行為明顯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所有收費必須明示在先,并征求家長同意。班主任通過家委會“暗度陳倉”式的收費,不僅違規,更侵犯了家長的知情權和財產權。
此外,劉老師在與家長溝通中,使用貶損性言語,侵害了家長的人格尊嚴,理應賠禮道歉。雖然其行為未構成犯罪,但“誡勉談話”的處分及對副校長的通報批評,表明了教育部門的態度。
最終,所有違規收取的費用被全額退還,事件暫時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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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風波看似因263.3元而起,實則觸及了學校治理、家校關系與法律邊界的深層問題。
首先,家委會的定位何在? 它本應是家校溝通的橋梁,卻在此事中成了模糊地帶、甚至執行“不便明言”指令的工具。如何確保其公開透明、真正代表家長利益,值得深思。
其次,當教師權威與家長合法質疑產生沖突時,何為正確的解決之道? 劉老師用“踢出群聊”和“建議轉學”來應對質疑,無疑關閉了溝通渠道,激化了矛盾。健康的家校關系應建立在平等、互信的基礎上。
最后,違規成本與監督機制。 此次事件因家長堅持報警和媒體關注才得以曝光并糾正。這反映出,對于個別基層教學單位可能存在的“微腐敗”或不當行為,需要更暢通、更具保護性的常態化監督舉報渠道,而不是依賴家長的“孤勇”。
263元多不多?或許對很多家庭來說不算大數目。但正是這種“為了孩子別計較”的心態,可能讓不合理收費悄然蔓延。蕭先生的“較真”,不僅維護了自身權益,也為所有家長敲響了警鐘:對教育領域的任何收費,我們都有權問一句“為什么”和“憑什么”。
這件事留給我們的思考是:在孩子的教育路上,家校之間如何建立更健康、更透明的關系?遇到類似情況,除了報警,還有哪些更有效的維權途徑?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看法。
(本文內容源自鳳凰網等媒體報道,并結合《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等相關法規進行法律分析,旨在探討家校關系與教育收費的規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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