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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語絲原創制圖,版權所有
唐陽的事情,我有在 2024 年 12 月 21 日發文關注,希望此事盡早妥善處理。
此后有讀者朋友多次要求我再次寫文繼續為唐陽說話。當時由于澎湃新聞沒有繼續跟進,所以我也就沒有繼續跟進這件事了。再說,以澎湃新聞的讀者量,我相信澎湃新聞更有力量為唐陽喊話。
就在 2026 年 2 月 4 日,唐陽主動在后臺私信我,要求我繼續幫助他。
所以,再寫此文,只是為了進一步幫助唐陽,目標當然也很清晰,就是希望唐陽早日出院。我并沒有其他要求。
與此同時,上次寫文閱讀量也十分有限。
不得不說,唐陽的事是非常冷門的事。澎湃新聞發文之后,似乎全網只有我作為個人在關注他。當然也有其他媒體在關注,而我是作為個人在關注此事。
不過,我既然關注過一次了,通常情況下,我會持續關注。雖然我沒有寫文章,但是仍有留意相關新聞。
最近的一條新聞,也是澎湃新聞發的,是在 2025 年 6 月 6 日。
這一條新聞,主要是說唐陽向法院申請恢復其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身份。
這是一條司法途徑。但是到目前為止,此案似乎仍未有最終判決。
因為等待判決的時間太長,所以我認為這不太合理。
但這似乎也是目前唯一可走的路。
唐陽給我提供的諸多信息,證明他看上去精神上沒有問題。
而在澎湃新聞的報道中,唐陽所在的醫院同樣認為唐陽精神已經恢復健康了。
所以這樣一來,真是讓我感覺奇怪了。
想一想,現在最了解唐陽病情實際情況的是誰?顯然不是我,也不是澎湃新聞,而是唐陽所在醫院的專業醫生。
專業醫生都認為唐陽沒有問題了,法院的最終判決又何必再度要求唐陽證明他自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院難道不應該以唐陽的主治醫生的意見為最終意見嗎?再要求尋找權威專業的司法鑒定機構去鑒定,豈不多此一舉?
我覺得唐陽的所有主治醫生才是真正的權威,也是最權威的所在。
所以,這應該是修改精神病人出院規定的時候到了。怎么可以只能讓送精神病人進來的人同意住院了才能出院呢?
這樣的限制,是導致唐陽長期滯留醫院的重要原因。
不得不說,這里面仍然有一個錢的問題。就是唐陽一直在醫院,所產生的住院和醫療費用將如何結算呢?
所以或許唐陽的問題,已經不是唐陽的精神健康問題,實際多名醫生認為唐陽精神早已恢復健康。
關于治療費用的問題,或許才是核心問題。為什么會要求送唐陽的人來接他出院,也無非是要求他結算治療費用。
所以,唐陽出院的問題,實際問題是其治療費用如何分攤的問題。唐陽本人、醫院、相關公益機構、相關管理部門如何分攤這筆費用,是需要長時間耐心溝通解決的問題。
我不知道唐陽本人是否愿意承擔一部分費用,但是既然要出院,或許他本人應承擔一部分治療和住院費用。但是更大比例的費用,應該由醫院、相關公益機構和相關管理部門承擔。
唯有如此,方能讓相關規定進一步優化。其最終目標是讓精神病人入院治療的時間縮短。
在國外,一般情況下,對精神病人,最多只有一年時間住院,是不會一直留精神病人在醫院的。
而收治和出院標準也應該專業化和法治化,比如更多關注醫院醫生的專業意見,比如有三位以上醫生提供同意住院意見時,并經法院判決即可住院。
這樣一來,精神病人收治和出院既有專業醫生的意見,也有法院的判決。既保障精神病人的收治和出院,依據專業醫生的意見為入院和出院標準,二來也可以讓精神病人的收治和出院有司法的保障。
(陳語絲寫于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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