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不會慣著侵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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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豐速孕”車貼碰瓷“順豐速運”被判賠20萬元。圖/界面新聞視頻號
文|流水
“順豐速孕”被判侵權。
據南方日報2月5日消息,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深圳順豐泰森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順豐公司”)訴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順豐速運”構成馳名商標,被告銷售的“順豐速孕”車貼因弱化該馳名商標顯著特征、貶損品牌聲譽,構成商標侵權。最終,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判令被告賠償順豐公司經濟損失及其他費用共計20萬元,并在媒體刊登聲明消除不良影響。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此前,多地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吐槽,稱街頭出現貼有“順豐速孕”標識的車輛。此次法院判決,為創意表達劃出了邊界,也為日漸泛濫的諧音惡搞式營銷提了個醒,低俗惡搞不是幽默創意,更不能成為侵權的“免罰金牌”。
“順豐速孕”,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馳名商標“順豐速運”,而且以“孕”代“運”,既不尊重女性,還把生育當“快遞件”調侃。當這種車貼廣泛出現,等于在公共空間營造了低俗氛圍,也有違公序良俗。此前網友們的發帖吐槽,已然代表了公共輿論對這種無底線惡搞的不待見。
而這種不良觀感,對涉事物流品牌而言,顯然是一種傷害。改了一個字,賠了20萬,店小二公司不算冤。
玩諧音梗碰瓷知名企業,借用馳名商標辨識度吸引眼球,靠惡搞博出位、賺利潤,類似行為的操盤者往往抱有僥幸心理,認為“小打小鬧”不會被追責,甚至將“侵權”包裝成“網絡流行語”“幽默表達”,試圖模糊法律邊界。
此次“順豐速孕”案的判決明確傳遞出一個信號:幽默應有邊界,創意須守底線,否則,終將付出法律代價。
對遭到類似無端麻煩的企業而言,面對這種以惡搞方式,靠“搭便車”搞營銷的行為,強化品牌保護意識,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品牌信譽,始終是正確維權途徑,法律不會慣著侵權者。
撰稿 / 流水(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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