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瑩小主”在熒幕里死得轟轟烈烈,現實里的黎姿卻得先讓家人活過來。
2007年深夜,她接到電話:弟弟黎嬰被甩出車外,頭骨像摔碎的雞蛋。劇組在等她拍大結局,她轉頭沖進醫院,賬單第一張就八百萬港幣。TVB的片酬看著風光,掏空存折才發現連ICU兩周都撐不到。那陣子她跑完片場跑金融公司,把保單、樓契全押上,有人勸“放棄吧,植物人沒意義”,她回一句“我14歲就能養家,現在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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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廷強就是這時候出現的。港媒說他“跛豪”,她沒空理標簽,只想知道誰能把美國專家連夜拖進手術室。手術費加后續兩千多萬,馬廷強刷卡連密碼都沒讓她輸。黎姿后來上節目被問“感動嗎”,她淡淡一句:“我哭不是因為他出錢,是他把‘你弟就是我弟’掛在嘴邊的樣子,讓我記起家里原來不是只有我在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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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她六點起床送女兒上學,八點回公司開會,下午去工地盯新診所裝修,回家路上還要拍段視頻給股東匯報。Instagram里偶爾曬女兒畫的歪鼻子貓,也曬公司年營收3.2億,有人酸“豪門媳婦作秀”,她回:“我14歲出來混的時候,你還在背乘法口訣。”
黎嬰能自己走兩步了,負責公司培訓,逢人就說“我姐把命借了我半條”。被問成功秘訣,黎姿聳肩:“哪有什么逆襲,就是谷底太低,站著也得往上爬。”聽起來像雞湯,可想想她當年住20平米公屋,父親耳朵貼著電視才能聽見聲音,全家靠她一張臉吃飯,就知道這句話不是金句,是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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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別再羨慕“女明星嫁豪門”的童話,她分明是把人生最難的模式打通關:先救家人,再救自己,順手把“不可能”三個字改寫成“已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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