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珠海2人因食用河豚后中毒,餐廳經營者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引發關注。此前,北海也接連發生多起因食用河豚而中毒事件,5名食用者被緊急送醫救治。日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預防河豚(鲀)魚毒素中毒的風險提示。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在防城港走訪發現,市場上仍有野生河豚在銷售,個別餐館還表示可提供河豚加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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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沙漁港碼頭部分攤點有野生河豚(鲀)在售賣。
2月5日上午,在防城港市企沙漁港碼頭,不少海鮮經營者在擺攤售賣各類海鮮。記者發現有兩個攤位除了售賣各類魚蝦外,還有河豚在出售。其中一名攤主介紹說,河豚都是漁船從海里捕撈回來,冰凍過的分為10元/公斤和6元/公斤兩種規格,鮮活的則是20元/公斤。“今天我已經賣了四五十公斤,就剩這點了。”這名攤主說,她在碼頭經營海鮮已有多年,基本每天都有河豚售賣。而另一名攤主也表示,當天已賣出數十公斤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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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鮮攤里售賣的野生河豚(鲀)。
“你會處理不?如果不會我是不賣給你的!”當記者表示想購買時,其中一名攤主謹慎地詢問。記者表示不會處理河豚,請求攤主幫忙時,她則稱不幫買主處理。而另一名攤主只問記者要買多少。
隨后,記者來到碼頭邊的餐館咨詢能否幫忙加工河豚,大部分餐館直接拒絕,少部分則表示如果是已經處理好的,他們可以幫煮。個別餐館則表示可以幫忙加工處理,但加工費需要60元/公斤,而普通海鮮的加工費只需2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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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攤主已售賣數十公斤河豚(鲀),攤里所剩不多。
據了解,河鲀主要分布在近海及河流入海地段,而河豚主要生活在江河中,兩種魚類體內都含有劇毒河豚素,僅0.5毫克就可致人死亡,中毒后死亡率超過60%,目前醫學界尚未有特效解藥。根據農業農村部的相關規定,我國目前允許經營的河豚(鲀)品種,僅限于人工養殖的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并且由有資質的加工企業加工,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加工野生河豚(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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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網友在社交平臺分享煮好的河豚。網絡截圖
自治區衛健部門發布的提示里提及,近期,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沿海省份報告多例河豚毒素中毒病例。某市12人在某餐廳聚餐時食用野生河豚魚,其中7人食用了魚內臟煮的粥后發生中毒事件,目前仍在ICU接受救治。提示中特別提醒漁民,如果捕撈到河豚(鲀)千萬不要銷售、食用或贈送他人,應當放生或交由相關部門處置。同時,消費者不要食用野生河豚(鲀)或來源不明的河豚(鲀)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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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衛健部門日前發布的提示。網絡截圖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防城港市還沒有單獨針對河豚管理出臺有關規定,對于河豚的管理則直接引用《食品安全法》的有關條文,防城港市每年都會組織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查處非法銷售和加工河豚行為。工作人員表示,該辦公室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銷售河豚的行為進行檢查,同時加大禁止銷售、加工和食用河豚的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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