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7月8日午后,驕陽炙烤著豫北平原。溫縣體育場內卻擠滿了兩萬多名男女老少,他們靜默等待著公審的槍聲。幾分鐘后,隨著“砰、砰”兩聲脆響,王高升和楊治文伏法。會場周圍的農民低聲說道:“這回,總算把害人精除了。”很多人不知道,在這震撼人心的一幕背后,一套精密的調查與整頓已經運轉了半年之久。
故事要從半年前說起。1952年1月12日,溫縣縣委在黨校搞“三反”學習班,433名干部集中“照鏡子、洗澡”。三天后,一位基層稅務員在小組討論時猛地站起——“同志們,我要揭發王高升!”一句話像一把悶雷,炸碎了會場的平靜。會后,檢舉信件雪片般飛進縣委信箱,涉及貪污、徇私、玩弄女性等十多項罪行。1月下旬,縣委把材料上報河南省委。
其實,華北不少法院當時也零星傳出問題,但溫縣的情況惡劣得出乎意料。2月23日,學習班剛開到第四周,王高升被當場戴上手銬。有意思的是,他仍端著院長派頭,對審訊人員指手畫腳:“案卷我熟,程序得照規矩走。”一句話讓在場干部直皺眉——這人到了局子里還想擺譜。
案宗很快擺到鄭州,然后直送北京。6月28日,周恩來簽批:成立中央調查團,立即南下。最高人民法院華北分院副院長何蘭階領著七名干將,當晚坐火車抵達焦作。車廂里,有人悄聲議論:“溫縣一個小地方,鬧出這么大動靜,可見問題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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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團進縣城的那天,街頭巷尾炸鍋了。“同志,您可算來了!”一位白發老人攔住吉普車,遞上寫滿十幾行毛筆字的紙條。短短兩周,調查團搜集到48份證詞、27卷檔案,理出一條清晰脈絡:1949年到1952年,王高升利用審判權縱放反革命9件、刑案12件,為謀私利和索要女人大開方便之門;此外,44名女犯人或女當事人成為受害者。最夸張的一次,他竟當庭改判,只為與被告人的妻子“單獨談話”。
王高升的履歷乍看體面。1911年生于河北涉縣,1937年參加革命,老區群眾記得他當年穿草鞋行軍。可一路提拔后,他把“簡樸”當作偽裝:灰布制服、鞋底補丁、懷表掛著納鞋線——沒人想到,這行頭下面塞滿來路不明的金戒、瑞士表、呢絨料。與權色交易一道興盛的,是官氣與囂張。1948年調到溫縣出任院長,他在辦公室后院單辟小房,又將監獄女牢改建成“內室”,自夸“近水樓臺”。
調查材料擺在桌面,何蘭階并未急于結案,他先找縣委班子談話。那天夜里,縣委書記魏玉高幾乎紅著眼圈:“我們失職,玷污了黨的形象。”第二天,縣委貼出公開檢討,主動請縣人代會監督。7月5日,第十屆縣人代會召開,1200多名代表鼓掌通過對王高升六人移送司法、從速判決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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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程序壓縮到極致。7月7日深夜,溫縣人民法院特設法庭完成終審,判處王高升、楊治文死刑,四名同案干部重判。全案卷宗連夜報送省高院備案。翌日清晨,公審大會開場。槍聲過后,代表席有人低語:“這一下,溫縣法院那股爛氣總算散了。”
7月21日,《人民日報》頭版刊發三千字長文,披露案情。有讀者抓著報紙驚呼:“人民法院里竟然能長出這樣的蛀蟲!”短評隨即發出嚴厲警告:人民法院若讓壞分子盤踞,就會蛻變為“欺壓人民、包庇罪犯”的淵藪。
余波迅速擴散。司法部隨即派出四個工作組,奔赴中南、東北、西北、華中。8月13日,部長史良在政務院第148次會議上指出,人民法院必須“打掃庭院”,徹底改造審判隊伍。不久,各地法院展開內部復查,上千名不合格人員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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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溫縣,縣政府把原法院大院改作“司法廉潔陳列室”,僅留一條走廊展出王高升的灰布制服與那根納鞋線。參觀的人進門先看標語:“把權力關進籠子,籠子別留狗洞。”一句土味卻管用的話,被很多縣干部抄在筆記本上。
王高升一案就此落幕,但它讓新中國成立后的司法體系迎來了大掃除。這場風暴的推動力,不來自口號,而來自群眾日積月累的怨氣與中央毫不猶豫的決斷。也正因如此,當地百姓才會在烈日下守著那場公審,直到塵埃落地,才肯轉身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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