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錢擱在那個年頭,是個什么分量?
那會兒國民黨剛逃到臺灣,口袋里比臉還干凈,財政早就見底了。
像保密局這種要害部門,別說普通特務,就是到了組長這一級,想領法幣薪水都難,頂多按家里人頭領點陳米和黃豆。
就連副局長,一個月拿到手的也不過六百塊。
這錢名頭聽著好聽,叫“營養費”,說白了,就是這一行里沾著血的“買命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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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這筆錢拿得長久,他在慶功宴那晚幾杯酒下肚,眼珠子一轉,又盯上了一塊肥肉——臺灣電力公司的總經理劉晉鈺。
這一連串動作背后,哪是什么單純的抓間諜,分明是保密局內部一場關于飯碗和權力的血腥算計。
把時間撥回1949年冬天,臺北的風對于毛人鳳來說,簡直能把骨頭凍裂。
雖說屁股底下坐著保密局局長的位子,可他這日子過得是真煎熬。
蔣介石對情報系統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幾百萬大軍在大陸輸得精光,搞情報的既沒提前報信,也沒把滲透進來的釘子拔干凈。
毛人鳳心里跟明鏡似的:老蔣現在急需一條能咬人的惡犬。
要是他這條老狗顯不出本事,隨時都得卷鋪蓋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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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骨眼上,抓幾個鬧事的學生、逮幾個不入流的小情報員,根本不頂事。
他急需一個“分量壓得住秤”的大獵物,得重到能把整個臺灣島震三震,重到能讓蔣介石覺得保密局這幫人還有口飯吃的價值。
正愁沒米下鍋,機會自己撞上門了。
臺灣省工委的頭目蔡孝乾落網,大刑伺候之下,嘴里吐出了三個字——“吳次長”。
翻遍當時的國民黨軍界,能配得上“吳次長”這個稱呼的,除了吳石沒別人。
這消息讓毛人鳳心里又是狂喜又是打鼓。
喜的是,吳石可是中將,位高權重,真要坐實了他是“匪諜”,這功勞大得沒邊;怕的是,吳石在圈子里根基深,萬一抓錯了,或者證據不硬,反咬一口足以讓毛人鳳尸骨無存。
這筆買賣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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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人鳳把心一橫,決定賭一把,但他手里缺把快刀。
毛人鳳給他的話極簡短:“趕緊查,我要鐵證。”
人家中將有中將的傲氣,手里也捏著底牌。
既然正面攻不進,那就換個路子,抄后路。
他在吳石家門口守株待兔,沒費多大勁就盯上了一個看著不起眼的女人——朱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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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著這根藤摸下去,查到了朱楓手里那張特別通行證。
那張證件上的簽發人名字,赫然寫著吳石。
這一招“隔山打牛”成了破局的關鍵一擊。
通行證上的編號、朱楓的口供、再加上蔡孝乾的指認,三點連成一條線。
在這個死循環里,吳石到底有沒有親手干過那些事已經不打緊了,邏輯上的證據鏈已經扣死了。
1950年6月,死刑判決書下來了。
為了怕出岔子,毛人鳳在執行令上特意加了一道雙保險:命令刑場上的槍手“照著心臟打,必須死透”。
7月17日天還沒亮,馬場町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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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槍響,吳石倒在血泊里。
這話既是說給死人聽的,更是敲打毛人鳳的。
毛人鳳這頂烏紗帽,算是戴穩了。
這一回,他不扯什么黨國大義,也不提什么局勢危急,張口就問:“你一個月拿多少錢?”
毛人鳳壓根也沒等他回話,大筆一揮,那筆八百塊的“營養費”就批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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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錢的意思再明白不過:我知道你手臟,這是補償;但這更是一條鎖鏈——拿了錢,你就是我的馬仔,往后還得接著干更臟的活。
那天晚上,他在宿舍連灌了兩大碗酒。
酒這東西,能給慫人壯膽,更能把惡人心里的火點著。
喝完酒,他直奔毛人鳳辦公室,壓低嗓子說了一句:“再抓一個,還能立大功。”
毛人鳳連問都沒問是誰,只是點了點頭。
這就是那場恐怖游戲的潛規則:只要開了頭,就剎不住車。
八百塊的營養費燙手得很,必須源源不斷地找新“獵物”來填這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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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晉鈺是個什么人?
他是臺灣電力公司的總經理,標準的搞技術的書生。
留法回來的,抗戰時候頂著炸彈搶修電廠,圈里人叫他“地下電廠第一人”。
戰后接收臺灣電力系統,正是靠著他,才讓臺灣那破破爛爛的電網重新通了電。
這么一個人,跟“間諜”倆字怎么也扯不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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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沒證據?
那就“造”一個。
他裝成蔡孝乾(化名鄭輝祥)的接頭人,胡亂寫了張條子,大搖大擺進了臺電總管理處。
劉晉鈺也就是個工程師,碰上特務機關精心設計的這種心理套路,一點招架之力都沒有。
這一千塊錢,成了劉晉鈺的一道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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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這錢哪來的,他只是嘿嘿一笑,不吭聲。
那頓牛肉吃得滿嘴流油,但在座的每個人心里大概都有數,這是拿人命換來的。
過了三天,劉晉鈺下班路上就被塞進吉普車拉走了。
進了審訊室,面對“承認是吳石同伙”的指控,劉晉鈺死活不簽字。
他是讀書人,骨頭硬。
一直到死,他也沒咬出任何人的名字,因為他肚子里本來就沒貨。
可這已經無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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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當時的強盜邏輯,只要有那次“接頭”的事兒,有那一千塊“經費”,罪名就板上釘釘了。
1950年7月17日,還是馬場町那個黎明。
劉晉鈺被綁在木樁子上。
離他不遠的地方,就是吳石倒下的位置。
槍聲再次響起,這位讓臺灣亮起來的工程師,倒在了天亮前的黑暗里。
軍聞社發出來的通稿冷得像冰坨子:“匪諜案主犯劉晉鈺,明正典刑。”
這案卷最后被塞進了“吳石等叛亂案”的大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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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后,檔案解密了。
后人翻開那些落滿灰塵的卷宗,看到的是這一串名字:吳石、朱楓、劉晉鈺…
回過頭再去琢磨這段歷史,你會發現一個讓人后背發涼的死循環:
從那往后很長一段日子里,臺灣情治機關辦事的調子就被這兩個案子給定死了——先給你扣帽子,再回頭找補證據;只要最后的結果,不問中間的過程。
1950年的那個夏天,臺北夜晚的電燈依然亮得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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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劉晉鈺親手修好的電網。
燈光照著特務們通宵加班的審訊室,也照著那一頁頁蓋著鮮紅“死刑”大印的檔案。
那一抹紅印泥,哪怕過了幾十年,乍一看,依然透著一股子散不去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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