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一九四七年,河南湯陰的城墻終究沒扛住,被攻破了。
等到大部隊沖進敵軍指揮所的那會兒,那個往日里威風八面的國民黨暫編第四縱隊頭頭孫殿英,整個人像沒了骨頭一樣,徹底癱軟在地。
他心里跟明鏡似的:這把算是栽到底了,神仙也難救。
往公事上說,這家伙是那個年代出了名的“大壞蛋”——山大王當過,給日本人當走狗也沒落下,最后還死心塌地跟著蔣介石打內戰;往私事上論,他干的那檔子事兒,能讓全國老百姓恨得牙癢癢——領著兵痞子把清東陵給炸了,乾隆爺和慈禧太后的安樂窩讓他翻了個底朝天。
無論是前清留下的那些遺老遺少,還是咱們平頭老百姓,甚至連史書上,都早就給他判了“斬立決”。
被逮住的那一刻,孫殿英自己心里也琢磨,這回八成是要被公審、吃槍子兒,弄不好還得被憤怒的人群給活撕了。
可偏偏就在這時候,劉伯承將軍到了。
瞅著眼前這個“五毒俱全”的敗軍之將,劉伯承只撂下一句挺讓人琢磨不透的話:“這人背后的情況挺復雜,真要是一刀宰了,恐怕不太合適啊。”
這話一出,不光孫殿英傻眼了,連周圍的一圈人都沒聽明白:一個挖墳掘墓的賊頭子、大漢奸,殺他那是替天行道,有啥“不合適”的?
其實吧,這事兒里頭藏著兩本賬,外行看的是熱鬧,劉伯承看的是這里頭的門道。
咱們先盤盤第一本賬:孫殿英究竟哪來的膽子,敢冒天下大不韙去挖皇陵?
不少人覺得這就是因為“貪”。
沒錯,姓孫的是貪財,可要是光盯著一個貪字,你就看不懂那時候軍閥混戰是個啥邏輯了。
咱把日歷往前翻,回到一九二八年。
那會兒的孫殿英,剛被馮玉祥收編,隊伍駐扎在河北薊縣一帶。
面兒上看,他是馮玉祥手底下的軍長,挺風光。
可實際上,孫殿英這日子過得緊巴巴的,比要飯的強點有限。
馮玉祥是誰?
那是西北軍的老大,對自己親信部隊都摳門得很,更別說孫殿英這種半路投靠過來的“雜牌軍”了。
要錢,沒有;要糧,見底。
孫殿英手底下的兵,一個個餓得面黃肌瘦,肚子里像裝了蛤蟆,咕咕直叫。
這節骨眼上,擺在他面前的路就剩兩條。
頭一條:老實聽話。
下場就是底下人造反,或者自己被手下綁了去換口飯吃。
在那個亂世道,手里沒錢沒糧的軍頭,結局通常都慘得很。
第二條:自己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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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薊縣那窮鄉僻壤,地皮刮三尺也榨不出二兩油水。
就在這沒咒念的時候,孫殿英的眼珠子轉到了清東陵身上。
他心里的小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活人的錢不好搶,死人的錢還不敢拿嗎?
那陵墓里頭金山銀山,那是滿清皇室幾百年的家底。
掏出來,既能養活手底下這幫弟兄,還能給自己留條退路。
就這樣,一個掛著“軍事演習”羊頭賣狗肉的計劃開始了。
孫殿英下令把清東陵圍了個水泄不通,閑雜人等一律不許靠近,誰敢硬闖就當奸細處置。
為了趕時間,他也顧不上啥“考古技術”了,直接那一箱箱炸藥硬轟。
隨著轟隆一聲巨響,慈禧定東陵的地宮大門被炸開了。
孫殿英領著人沖進去,那會兒眼珠子全是紅的。
瞅著慈禧的棺材板,他喊出的話特實在:“弟兄們,給老佛爺借點‘養老金’花花!”
那些大兵跟瘋了似的,把里頭的珍珠瑪瑙往懷里揣。
慈禧那點陪葬品,在餓急眼的士兵看來,還沒兩個白面饅頭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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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完慈禧,順手牽羊把乾隆的裕陵也給刨了。
乾隆的骨頭架子被隨便扔在旮旯里,孫殿英還在那說風涼話:“你活著時候求長生不老,死了讓人追著討債,也算是‘永垂不朽’了。”
消息一漏出去,全國上下全炸鍋了。
按常理,動了皇家的祖墳,這腦袋肯定保不住。
當時蔣介石那邊也被輿論罵得狗血淋頭。
可孫殿英咋就沒事呢?
就因為他用從墳里摳出來的寶貝,給自己換了一張“保命符”。
他心里門兒清,在那個世道,沒啥火氣是金條壓不下去的。
要是壓不住,那就再加一箱子珠寶。
他把盜來的稀世珍寶到處送禮,上上下下的關節全打通了。
面對外界的指指點點,他甚至在酒桌上臉不紅心不跳地整出一套“歪理”:
“我是孫殿英,他是劉邦。
劉邦不過是個亭長,我是個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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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搞的是革土地的命,我搞的是‘革死人的命’。”
這話聽著混賬,但在那個禮樂崩壞的年月,居然真讓他給蒙混過關了。
這第一本賬盤完,你會發現孫殿英就是個沒底線的投機鬼。
為了活命,為了撈好處,啥道德規矩他都能踩在腳底下。
那問題就來了:這么個爛透了的人,劉伯承為啥非要保他?
這就得翻開第二本賬了。
這筆賬,伏筆埋得挺深,早在用一九三二年就開始了。
那年頭,孫殿英名義上是個軍閥,可日子過得提心吊膽。
他這種雜牌隊伍,今天跟馮玉祥混,明天投張學良,后天保不齊就被蔣介石給吞了。
他心里頭,始終懸著塊石頭,沒安全感。
就在這節骨眼上,他碰上了一個人——宣俠父。
宣俠父是咱們黨的人。
倆人碰面那會兒,孫殿英正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迷茫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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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俠父沒跟他扯那些大道理,而是跟他聊局勢,聊理想,聊怎么打鬼子。
孫殿英聽進去了沒?
還真聽進去了。
不過他腦子里的邏輯,可能跟宣俠父講的有點出入。
孫殿英心里的算盤是這么打的:抗日這面大旗,能幫我洗刷名聲;跟共產黨搭上線,能給我留條后路。
這就是孫殿英混世的法子:從來不把雞蛋擱在一個籃子里。
于是,等抗戰全面打響之后,孫殿英搞了個極其隱蔽的小動作:他偷偷摸摸地給咱們這邊送了一批槍支彈藥。
這事兒辦得神不知鬼不覺,但在當時咱們極度缺槍少彈的情況下,這批物資的分量那可是太重了。
后來的事兒大家都知道,孫殿英雖然后來軟骨頭投降了日本人當漢奸,那是他骨子里的投機本性在作怪;二戰打完了又投靠蔣介石打內戰,那是他習慣性的“有奶便是娘”。
可到了一九四七年的戰俘營里,劉伯承沒忘了一九三二年的那段舊情。
劉伯承嘴里那句“成分復雜”,指的就是這檔子事。
要光看盜墓、當漢奸這些爛事,槍斃孫殿英十回都不多。
可要是在抗日最艱難的時候,他曾經向咱們伸出過援手,這份“交情”,共產黨人是記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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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深了想:當時解放戰爭正打得火熱,國民黨隊伍里還有不少像孫殿英這樣的雜牌將領。
殺個孫殿英容易,但這會給其他人傳遞個啥信號?
要是留孫殿英一命,就是告訴大伙“只要對抗日有過功勞,只要對人民有過幫助,咱們就給條活路走”,這對瓦解敵人的軍心,價值太大了。
所以說,劉伯承這步棋,不是心慈手軟,更不是是非不分。
他這是在算一筆更大的政治賬。
到了審判那會兒,劉伯承對孫殿英說得很透亮:“你這人挺矛盾,一邊抗日有點功勞,一邊又干些見不得光的勾當。
功過相抵,就不殺你了,在號子里好好反省去吧。”
這話聽著是寬大處理,其實顯的是大格局。
孫殿英這顆腦袋,算是穩穩地保住了。
他在牢里的日子過得還算消停。
在人生的最后那段時光,這個折騰了一輩子的大盜,似乎終于琢磨明白了一些道理。
他經常在牢里感嘆:“我這輩子,也算是圓滿了。
從土匪混到軍閥,從盜墓賊變成漢奸,再到現在成了階下囚,啥酸甜苦辣都嘗遍了。”
說實在的,回頭看孫殿英這一輩子,你會發現他其實一直活在某種“害怕”和“算計”里頭。
小時候怕窮,所以上山落草;
壯年時怕被大魚吃小魚,所以去挖墳搞軍費;
亂世里怕站錯隊,所以兩頭下注,既給日本人當狗,又暗地里跟共產黨套近乎。
他這一生,都在做選擇題。
絕大多數時候,他都選了最利己、最不要臉的那一項。
可諷刺的是,恰恰是他當年為了“留后路”而做的那么一次唯一的“善事”——給抗日隊伍送槍——在最后關頭救了他一命。
這大概就是歷史的荒唐和公道吧。
假如能重活一回,孫殿英還會去盜墓嗎?
八成還是會。
畢竟在他的邏輯里,活著比啥都重要。
但他也用自己的下場證明了一個理兒:人這一輩子,壞事做絕或許能逍遙一陣子,但哪怕做過一件好事,歷史也會在某個犄角旮旯給你記上一筆。
劉伯承沒殺他,留下的不光是一個活口,更是一種“恩怨分明、無論是誰”的政治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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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孫殿英,這個歷史的“活標本”,最終在監獄里走完了他那跌宕起伏、罵名滾滾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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