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電子警察自動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了更好地保障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永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將于2026年2月13日零時起,啟用電子警察自動抓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交通違法行為電子抓拍設備點位
1、留安路僑聯路口
2、356國道外山公路治超點
3、新車路社山社區54號處
4、環城路130號處
5、環城路305號處
6、環城路353號處
7、桃源南路1471號處
8、桃源南路713號處
9、桃源南路1039號處
10、桃源南路1207號處
11、桃源 南路1165號處
12、八二三中路43—1號處
13、東平街道286號處
14、許港路劉厝巷21號處
15、達埔鎮東園村測速卡口
二、抓拍范圍
以上路口電子警察自動抓拍違反道路信號燈通行、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機動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等交通違法行為。
永春交管提醒廣大群眾,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共創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永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6年2月6日
來源:交管大隊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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