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龐正
通訊員 蔡蕾 曾維芳 聶瑩
2月5日,湖北法院舉行全省法院院長研討班,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法院院長孫莉在研討交流時分享了一則非法捕撈者履行普法宣傳義務的案例。
“非法捕撈案被告人提醒您:清江白甲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范圍內全部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撈行為,請遵守禁捕規定,違者將依法進行處罰!”2025年6月,長陽磨市鎮1萬名群眾收到這樣一條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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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長陽法院審理的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中,被告人主動購買公益短信服務,將禁漁禁捕普法知識推送至磨市鎮內群眾的手機端。
據了解,2018年8月,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發布通告,清江白甲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的天然水域全面實行禁漁禁捕。張某明知退漁禁捕政策,仍于2024年3月至5月間在清江流域隔河巖庫區清江白甲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多次使用三層刺網、地籠等工具非法捕撈刁子魚、梭鱸等水產品,并將部分水產品出售獲利。經鑒定,張某使用的三層刺網、地籠為禁用漁具,捕撈水域為禁漁區,捕撈時間為禁漁期。
該案審理過程中,經承辦法官釋法說理,被告人張某表示愿意通過購買短信服務的形式履行普法宣傳義務。
“被告人主動出資購買短信服務,是認罪悔罪、承擔社會責任的生動體現,更是將個案懲罰轉化為源頭預防的創新探索。短信雖小,卻像一粒法治的種子,播撒到廣大人群中,讓‘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意識真正深入人心。”該案承辦法官介紹。
在巡回審判、普法課堂等傳統線下普法宣傳形式的基礎上,長陽法院創新運用短信服務線上宣傳模式,將禁漁禁捕規定點對點送達案發地群眾手機,且只要進入案發地范圍,均能接收到普法短信,真正實現覆蓋范圍廣、觸達率高,填補普法宣傳“最后一公里”,有效拓寬生態環境保護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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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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