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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日,一名男孩將點燃的煙花扔進一個狗籠里,一只薩摩耶犬被活生生的燒了3分鐘凄慘而死。
無論這條生命是人或者狗,我們都會為一條生命這樣悲慘的死去而悲痛,但更讓人不寒而栗的是這孩子家長的態度。
孩子家長只是簡單的提出“6000元私了”的方案,然而其自身以及孩子卻毫無意識到錯誤的本質到底是什么,沒有一點悔意,沒有一丁點對待生命的尊重與同情。
這次錯誤本質上是對一條無辜弱小生命的虐殺,而不僅僅只是一個簡單的財產損壞。
或許在他的心里一條命就是6000塊錢?然后這樣的價值觀繼續傳導到他的下一代那里?
一個家長這樣以身作則,那么當孩子有一天分不清楚狗命和人命的時候該怎么辦?能用多少錢、多少關系去擺平?
這6000塊錢,其實就是一句經典的免責話術的變體而已:“他還是個孩子”、“跟個孩子計較什么”。這與同樣流行的“我家狗不咬人”有著相似的邏輯內核,都是用于規避責任的經典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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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套話術盡管行為主體不同,但是卻能用著同一套邏輯,將主體行為的責任轉移到對外部的挑剔,從而實現對自身責任的逃避。
比如,“我家狗不咬人”,咬了你肯定就是你招惹毛孩子了;“他還是個孩子啊,跟他計較什么”,言外之意就是你不夠大度,吃虧了得讓著點。
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律法的完善,這兩套曾經并駕齊驅的免責話術如今已經走向了不同的命運。
如今《民法典》一步步的完善,清晰的制定了養狗人的咬人責任,使得“我家狗不咬人”這樣的經典推諉在法律上已無立足之地,這句免責話術已徹底走向歷史的垃圾桶。
但是“雙熊”之一的熊孩子,卻依然可以用著“他還是個孩子”繼續進行著免責聲明,即便是犯了嚴重的錯誤,其監護人的責任常常被簡化為“賠錢了事”。
狗的監護人監管不力可能會面臨拘留等嚴重懲罰,而如今熊孩子作惡后,其監管人大多就是如同“6000塊”這樣的用金錢買斷責任而已,而拘留以及刑責卻不會加身。
可見,曾經“雙熊”的免責話術,如今已經給其監護人帶來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命運。
毛孩子已經被套上了法律的繩套,而熊孩子很可能會成為新的“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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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燒死薩摩耶的孩子家長,已經正在以身作則的用6000塊教導孩子了,親身演示了做下如此惡毒的惡事,依然能夠輕松擺平,親身演示了什么叫做“他還是個孩子”的好處。
當現在的法律還沒有對“他還是個孩子”這樣的錯誤進行懲處的時候,監護人不能僅僅只是付出6000塊的代價,而是要及時的糾正孩子去承擔責任,去敬畏規則,去尊重生命。
虐待動物也是暴力傾向的前兆,長此以往,可能助長其漠視規則、缺乏共情,熊孩子很可能從惡轉變為更大的惡,但他不可能永遠是個孩子。
天網恢恢,人在做天在看,律法也不可能永遠對這樣的事情漠視,總有一天也會像糾正“我家狗不咬人”一樣的糾正“他還是個孩子”,將剩下的這條免責話術推入歷史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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