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刑事公訴案——南沙59歲男子陳某文在小區內外投放老鼠藥,致多只寵物犬中毒死亡。
據了解,這是距離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訴訟案法槌落下后,又一起備受關注的寵物投毒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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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受害寵物主人曲女士回憶,事發當天,她多次從群里聽到小區有其他小狗中毒,“每過幾個小時,就聽到一只小狗死亡的消息。”
開庭當日,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被告人未當庭提出上訴。
一名業主投放混合鼠藥的豬肉碎毒狗
據澎湃新聞消息,2025年9月開始,南沙區某小區的多只狗陸續死亡,引起狗主人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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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毒害的狗。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2025年10月8日,在同一小區居住的陳某文向公安機關投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
南沙區檢察院此前作出的起訴書顯示,2025年9月2日0時許,陳某文因長期受小區內寵物狗的噪音、糞便困擾,將老鼠藥與豬肉碎混合后,在小區西區11棟西側草坪、西區北側人行道上草坪、西區北門外馬路中部東、西兩塊綠化帶投放了上述混合了鼠藥的豬肉碎,意圖將寵物狗毒死。經查明,三名被害人的寵物狗誤食上述豬肉碎后中毒死亡。經鑒定,從現場提取的豬肉碎,三名被害人的寵物狗的胃內容物中均檢出氟乙酰胺類鼠藥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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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投放有毒豬肉碎的小區草坪,一旁是兒童娛樂設施。圖片來源:封面新聞
公開資料顯示,氟乙酰胺是一種劇毒的有機氟化合物,已被我國明令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多年。它曾用作殺蟲劑和滅鼠藥,外觀為白色針狀結晶,無臭無味,易溶于水。
2026年2月5日,此案一審在南沙區法院開庭審理。
該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陳某文犯投放危險物質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予支持。陳某文認罪認罰且于庭前簽署具結書,可以從寬處理。綜合本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后果及陳某文的認罪態度,陳楚文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一寵物主人回應質疑:沒有不文明養犬行為
據潮新聞消息,阿芝養的一只10歲雪納瑞犬在此次案件中被毒死,阿芝想澄清一些誤解——網絡上,有人指責“受害者不文明養犬”,她感到既無奈又憤怒:“我們是文明養犬人,遛狗必牽繩,糞便及時清理,選擇凌晨遛狗正是為了不打擾他人。”她指出,受害者家庭與嫌疑人居住在不同區域,樓層相差甚遠,日常毫無交集。“這不是人和狗的矛盾,本質是人和人。”
該案受害人代理律師吳娛介紹:“這是廣州首例對寵物投毒行為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定罪量刑的案件。”
吳娛特別提到,庭審中法官花了大量時間向被告人說明,不能因私怨在公共場所投毒,尤其是小學附近,一旦被兒童誤食,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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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寵物主人阿芝標識出被投毒的大致范圍,同時也是她的小狗走過的位置。圖片來源:潮新聞
此前,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曾引發關注。2025年11月,該案宣判:被告人張某華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張某華當庭提出上訴。據受害人介紹,據統計,該事件中共有11只寵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事后,警方告知涉案的危險物質為氟乙酸鈉。
來源:中國青年報、澎湃新聞、潮新聞、封面新聞、紅星新聞、廣州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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