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網友在問政平臺“問政四川”投訴,四川達州市開江縣新寧鎮衛生院**分院肖某“在編不在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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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信息寫道,“肖某多年一直在廣州打工,在編不在崗,每年年終評選卻全是優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如連續曠工15日,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年內累計曠工30日個工作日,單位可解除聘用合同,為什么這么多年卻一直在保留他?”
1月29日,針對此問題,開江縣衛生健康局對該投訴作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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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壩分院肖某,男,生于1970年2月,于1998年9月在沙壩衛生院參加工作,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因患高血壓(三級)、心梗疾病,未在崗,但停發了所有工資待遇保險等,只是按年度考核要求辦理相關人事事項,不存在年度考核評選全是優秀的情況。目前已通知其本人于2026年1月底前到崗,如未及時返崗,則予以按流程清退。
原本以為這份回復能平息質疑,可2月2日記者的采訪,卻拋出了新的矛盾點:
沙壩分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肖某已在寫辭職報告,因身體原因無法工作,且“此前其請假手續等均齊全”,相關情況正在處理;但該單位負責人卻拒絕接受電話采訪,不愿進一步說明。
而開江縣衛健局工作人員則表示,此前的調查情況已通過問政平臺回復,最新情況仍需與涉事單位核實,并未給出更多補充。
一邊是衛健局說的“停薪留職”,一邊是衛生院工作人員說的“請假手續齊全”;一邊是“限期到崗、逾期清退”,一邊是“主動寫辭職報告”。兩種說法相互拉扯,讓這場“回應”不僅沒有閉環,反而留下了一堆待解的疑點,引發網友激烈討論……。
在編不在崗,正在嚴查!除名、取消編制、工資等一切待遇!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025年12月10日,江西南昌市青云譜區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在《南昌日報》刊發了一則《督促辦理辭職手續公告》。公告稱,某同志于2025年8月18日至12月8日未履行請假及報備手續擅自脫崗,連續曠工超15個工作日,已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情形。
2024 年 11 月 13 日,江西余干縣衛生健康系統發布在編不在崗人員限期返崗公告,引發關注。公告稱,此前該縣衛健系統曾于 2023 年 9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兩次告知在編不在崗人員限期返崗,**鎮中心衛生院曹某某、**鎮衛生院張某某當時已返崗。但 2024 年截至 11 月 13 日,二人無故擅自離崗超 15 天。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現責令二人自公告次日起 5 日內返崗或辦理辭職手續,否則將被開除除名,取消編制及相關待遇,終止人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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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某省一家基層衛生院的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在一些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由于多種因素,工作人員的收入相對不高,因此會有一些人選擇“躺平”或者另謀出路,而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會選擇長期脫崗。“如果單位不主動辭退,他們也就不來,當然這種情況多數是不會給發工資的,或者只發非常少的工資。”
事實上,除江西余干外,多地此前也有過衛健領域在編不在崗人員的處理要求。
根據湖南省政府辦公廳2021年印發的《關于促進基層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必須優先保障基層醫療機構的用人需求,嚴禁擠占編制和違規借用人員,對于長期在編不在崗的人員則予以清退。
2021年2月,江西高安市發布《關于在全市衛健系統開展公職人員在編不在崗、違規經商辦企業及自制藥品收費問題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把公職人員在編不在崗等問題專項清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醫改界》傳媒總編輯、北京三醫智酷醫院管理發展研究院院長魏子檸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一些醫療機構出現在編不在崗人員的情況雖然并不普遍,但是也并不能說有多罕見,“任何一個單位,都有概率會發生此類情況,有些人因為各種原因選擇離開也很正常,衛健部門定期統計在編不在崗的人員,進行人員重新統計梳理,也是正常維護行業規則的做法。”
魏子檸還表示,與此同時應該注意此類現象的發展趨勢。“如果一個地方出現醫護人員在編不在崗的情況過多,那就應該引起重視,是待遇不合理,還是沒有足夠的發展空間,需要對癥下藥。”
清理“在編不在崗”,更要找準背后原因
不難看出,一些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選擇“躺平”或另謀出路,往往與待遇不高、發展空間有限等現實困境有關。在面對生活壓力和職業發展的雙重挑戰時,“在編不在崗”成了一種無奈的選擇。因此,單純依靠紀律處分和開除手段來解決問題,顯然是治標不治本的。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在編不在崗”的問題,還需從改善公職人員待遇和職業發展環境入手。一方面,政府應加大對基層的投入力度,提高公職人員的薪資待遇和福利保障,讓他們能夠安心工作、全心投入。另一方面,也應建立完善的職業發展通道和激勵機制,為公職人員提供更多的晉升機會和成長空間,從而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和職業歸屬感。
當然,改善待遇和發展環境并不意味著放松對公職人員的管理和要求。相反,在保障其合法權益的同時,應進一步加強對其履職情況的監督和考核。對于那些確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必須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回到某縣衛健委的公告本身,衛健部門定期統計在編不在崗的人員,進行人員重新統計梳理,也是正常維護行業規則的做法。相關部門不妨以此為契機,深入剖析“在編不在崗”現象的根源,并拿出更加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只有這樣,才能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時,也給予醫護人員應有的尊重和關懷。
“在編不在崗”問題的解決需要綜合施策、多管齊下。在強化紀律約束的同時,更應注重從待遇和發展等角度入手,為公職人員創造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作環境,真正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
醫客說
作為一線醫生,我們期待的不是冰冷的清退令,而是公平的競爭環境。當年輕醫生不必為編制耗盡青春,當資深醫生不必靠"熬資歷"保住位置,當績效分配真正向臨床一線傾斜,那些"在編不在崗"的鬧劇自然會失去生存的土壤。畢竟,醫學是嚴謹的科學,容不得半點虛假;生命是神圣的托付,扛不起絲毫褻瀆。
【責編】醫客君
【文章來源】檢驗醫學網、瀟湘晨報、紅星新聞、梅斯醫學、華醫網等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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