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元買走三條少年人生:這場荒誕又殘忍的鬧劇,笑不出來
刷到河北這起13歲初中生殺人埋尸案細節時,我第一反應是離譜到想笑,笑著笑著就后背發涼——原來有些“玩笑”,是用命開的。
案子簡單到讓人窒息:四個13歲的半大孩子,還沒長全三觀,沒見過真正的大錢,就因為一部手機里幾百塊零錢,把“殺人分錢”當成了一本萬利的“生意”。主犯張某得知同學王某手機里有點零錢,腦子一熱就拉上李某“創業”,創業項目不是擺攤、不是打工,是殺人越貨。
更魔幻的是,這伙人還挺有“規劃意識”。不搞即興作案,不搞臨時起意,主打一個預謀到位、流程清晰、分工明確。張某提前跑到塑料大棚踩點挖坑,像極了提前給外賣訂單備好餐,就等“獵物”上門。案發當天,一頓花言巧語把同學騙到荒郊大棚,鐵鍬一揮、同伙一幫忙,一條鮮活的小命,就沒了。
殺完人之后的操作,更是把“荒唐”刻進骨子里。張某淡定轉走手機里191元,不多不少,連兩百塊都不到。轉手就給李某分了一半,95塊5,買杯奶茶、抽包煙、充個游戲皮膚都不夠。還有個馬某,全程沒敢動手殺人,就負責砸毀手機卡,主打一個從犯式湊熱鬧、幫兇式擺爛。
我真想問問這仨孩子:你們圖啥啊?
是覺得191元能改變人生,還是覺得殺人埋尸跟玩密室逃脫一樣刺激?是以為未成年就是免死金牌,還是覺得同學的命,連一頓麻辣燙都不如?
十幾歲的年紀,本該在教室里背課文、跑操場、為考試發愁,為暗戀臉紅。他們倒好,提前解鎖了成年人都不敢碰的黑暗劇本:預謀、行兇、埋尸、分贓。一套流程走下來,冷靜得不像孩子,更像被貪婪掏空了靈魂的小惡魔。
最諷刺的是,他們賭對了“未成年”的保護傘,卻沒賭贏法律的底線。
過去總有人說,孩子小不懂事,放過吧;年紀不到,算了吧。可這一次,法院用判決狠狠打臉:年齡從來不是免死金牌,寬容也不是縱容的借口。
13歲,沒法判死刑,那就頂格判——張某無期徒刑,把最惡毒的策劃者關到長大成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為幫忙動手付出代價;馬某專門矯治教育,一個都別想跑。
這波判決,看得人極度舒適。
它告訴所有試圖鉆空子的未成年人:別拿年紀當擋箭牌,別把無知當無畏,別把法律當兒戲。你敢策劃殺人,敢埋尸分贓,敢為了百八十塊出賣良知,法律就敢讓你用整個青春去贖罪。
191元,買走了一個少年的生命,毀掉了三個家庭的希望,也葬送了三個孩子的未來。這筆“買賣”,從一開始就是血本無歸的死局。
有人說,現在的孩子怎么了?
不是孩子變壞了,是底線教育缺位了,敬畏心消失了,對生命的尊重被短視頻里的打打殺殺沖淡了。他們以為殺人是劇情,埋尸是游戲,分錢是獎勵,卻不知道現實里沒有重啟鍵,沒有復活甲,一旦伸手,就是萬劫不復。
塑料大棚里的那個坑,埋的不只是被害人,更是三個少年本該光明的人生。那191元,沾著血、帶著淚,花出去的每一分,都是日后牢獄里無盡的悔恨。
別再覺得“孩子還小”,小不代表可以作惡;
別再迷信“未成年保護法”,它保護的是無辜的孩子,不是行兇的惡魔;
別再為了蠅頭小利丟掉良知,因為有些代價,你根本付不起。
這場由191元引發的悲劇,不是段子,不是八卦,是一記狠狠的警鐘:
對生命多一分敬畏,對法律多一分畏懼,對欲望多一分克制,才是少年人最該有的模樣。
希望所有孩子都能記住:人間不是游戲場,生命不能重來,良知不能標價,191元買不來自由,更買不回一條命。
年齡并非免責金牌,違法犯罪必擔責,在刑法規定“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的情況下,對張某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彰顯了對未成年人“寬容而不縱容”的司法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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