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嬙 通訊員倪大為 李淳)打著“兼職推廣”的旗號,實則竊取居民身份證、人臉等敏感信息,用于注冊販賣網絡賬號牟利。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生效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主犯張某等5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1年不等,并處罰金,同時判決追繳違法所得、支付賠償金、刪除所持有的公民個人信息并公開賠禮道歉。
2023年起,被告人張某、陳某某、王某某、毛某某等人分別成立工作室,以APP拉新推廣的名義招募兼職人員,在未告知真實用途的情況下,非法獲取兼職人員的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及人臉識別信息。這些個人信息被用于批量注冊虛擬手機號及各類網絡平臺賬號,隨后被層層加價出售,流入黑灰產市場。其間,張某甚至將工作室整體轉讓,轉而專門從事賬號“扒皮”倒賣生意。
2023年底至2024年5月,被告人石某某成立公司后,從張某處購得500余條公民個人信息,用于注冊大量微信公眾號發布AI生成文章,所得非法獲利逾1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通過系統梳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聊天記錄、電子數據等證據,足以證明本案各被告人形成了從源頭非法采集、加工到下游販賣、變現的完整犯罪鏈條,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類犯罪常偽裝成正常商業活動,利用“兼職”“地面推廣”“虛構授權”等形式降低被害人警惕,手法隱蔽,社會危害性大。
考慮到公民個人信息一旦流入黑灰產業鏈,將持續威脅公眾財產安全、人身安全及社會秩序,因此,法院在依法作出刑事判決的同時,亦判處被告人承擔賠償損失、消除危險及公開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體現了“民刑并重”、全鏈條打擊的司法理念。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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