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濰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專項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II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和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濰坊市決定自2026年2月11日17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2月12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我市自2026年2月12日8時同步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請嚴格按照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諸政辦字〔2024〕25號)啟動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眾防護措施
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戶外活動;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綠色出行,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運力,合理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源減排措施。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2.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潔、灑水的基礎上,每天增加灑水降塵作業頻次(結冰期等特殊氣象情況除外)。
3.移動源減排措施。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頻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礦山(含煤礦)、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以上)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內應禁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來源:諸環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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