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這個稱號,由于兩千年的使用慣,自然而然的賦予了這個稱號一種約定俗成的涵義:
即,天下共主。
當然,即便是有人并沒有真正實控整個天下,他也可以自稱皇帝,比如劉備、孫權、南北朝的諸位皇帝,乃至于農民起義中的黃巢和洪秀全。
自稱皇帝的言外之意就是,此人雖然眼下僅僅是割據一方,但他自視為天下最大的掌控者。
只是“皇帝”一詞,在剛出現的時候,未必能夠獲得這種“天下共主”的理解,就好比早期的中書令,其實就是個秘書,早期的書記,其實也是個負責會議記錄的文員。
那么問題來了, 作為第一位和第三位的使用者,秦始皇的“皇帝”,跟劉邦的“皇帝”,本質上有什么區別?這種區別,又對兩人的地位有什么不同影響呢?
咱們先來看嬴政這個“皇帝”的內涵。
話說秦王嬴政滅掉齊國以后,天下終于重歸一同,于是君臣們就湊一起開了個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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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一開始,嬴政洋洋灑灑說了一大堆話,大意就是六國如何得罪的我,我又如何滅掉六國之類。
一般來說,領導不會平白無故的跟大家聊成就,聊成就的目的是為了后邊的工作安排。
嬴政也不例外,總結完自己的功績以后,嬴政話鋒一轉,來了這么一段話:
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后世。其議帝號。——《史記·秦始皇本紀》
寡人這么大的成就,要是不改個名號,咋能突出我的地位呢?不突出我的地位,怎么能代表寡人的成功呢?
來來來,諸位愛卿,給我討論個新的帝號吧。
臺下議論紛紛,不久,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掠、廷尉李斯領銜,給嬴政提了一份議案:
說古代有地皇、天皇、泰皇,其中泰皇最為尊貴,臣等昧死建議,您的新帝號應該叫泰皇。
嬴政接下來的回復,讓我懷疑他早在會前就想好了答案,只等會議上走流程:
王曰:“去泰,著皇,才上古帝位號,號約皇帝。”
好,至此,會議的第一個議題就這么通過了。
按照嬴政自己的說法,他之所以不想再稱“王”,是覺得滅六國,是不世之功,繼續用一個跟六國并列的王的稱號,已經不足以匹配他的不世之功。
李斯等人馬上捧場,認為嬴政的功績,不僅“王”這個稱號比不了,就算是上古五帝,也得遜色三份(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
所以必須得稱“皇”,不僅要稱“皇”,還得是最尊貴的“泰皇”。
注意了,這是天、地、泰(人)三皇在史料中的第一次出現,所謂的伏羲、燧人、神農的三皇用法,是后世補充上來的。
所以這里咱不用一一對標,只知道按照李斯等人的說法, 泰皇,是三皇中最為尊貴的的一個。
只是即便是最為尊貴的“皇”,嬴政也沒同意,因為這三皇,聽起來雖然咋呼,但是連個具體的人物也沒有,但“帝”就不一樣了,自古以來,能夠稱帝的,只有上古的五帝,且都是實打實的有名有姓的人。
“皇”,初始含義就是“大”,后來引申為偉大輝煌之一。
所以“皇帝”,自然是指所有帝中,最為偉大的那位。這種偉大,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學者諶旭彬更是在《從劉邦到王莽:時代的改良與倒退》直言不諱:
這是嬴政給自己的定位,意味著他的天下唯我獨尊和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
但是劉邦的“皇帝”,內涵上就要差那么點意思了。
公元前202年正月,滅掉項羽的劉邦,也召開了一次慶功會。
會議的一開始,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就集體起立,希望劉邦可以稱“皇帝”尊號。
關于這段會議的記錄,出自《漢書·高帝紀下》,篇幅限制,在這里就不一一復制了。
從原文總結,諸侯們推舉劉邦稱帝的理由,主要集中于兩個點,一個是“功”,一個是“德”。
功有三點:
第一,滅亂秦。
第二,誅不義(滅項羽)。
德也有兩點:
第一,存亡定危,救敗繼絕(幫助失位的諸侯王復位)。
第二,加惠于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封賞功臣)。
根據以上理由,諸侯們認為,劉邦的漢王稱號,已經不足以區分劉邦和其他諸侯王的地位,應該用“皇帝”來稱呼。
很多年以后,開國皇帝即位,總是要大臣們一致推舉,甚至搞出來個三辭三讓的標準流程,比如劉備即位、趙匡胤篡周等等,勸進表寫的那是一個天花亂墜,實際上我們知道都是走走流程。
這個毛病就是從劉邦即位這里一開始的。
但劉邦即位的這次“推舉”,跟后世的“推舉”,內涵上絕對是不一樣的。
凡事第一次叫創舉,第二次以及第n次,叫約定俗成。
尤其是,劉邦這個時候,還沒有后來的“天人感應”,皇權也還沒跟儒家結合,后來傳的人盡皆知的“赤帝斬白蛇”或者是什么芒碭山有天子氣等等,此時一律沒有。
諸侯們都是亂世中浴血拼殺出來的,之所以推舉你為皇帝,不是因為神話故事,不是因為天命所歸,僅僅是按照功勞和實力來對天下的一種瓜分。
說白了,諸侯分到的蛋糕,是諸侯自己的, 你劉邦分到的蛋糕,是你劉邦的,在地位上,你比大家高,但是在地盤的分配上,咱們涇渭分明。
換句話說,嬴政的“皇帝”,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意味著一統天下以后的至高無上,享有對天下的絕對權力。
而劉邦的“皇帝”,只是意味著他的“功”和“德”比其他諸侯大,是一種比較下的相對優勢。
跟當年項羽封大家為王,自己來個“西楚霸王”,沒什么區別。
所以西漢建立初期的大漢,和其他諸侯王的齊、楚、燕、韓等諸侯國也沒啥區別,無非是誰的政治地位更高而已。
正是基于這樣一種內涵,漢初的領土,僅限于當時除了諸侯國領土以外的那部分,大漢皇帝的實際權力,也僅限于在大漢實控領土這個范圍。
只不過大漢皇帝地位更高,對其他諸侯有發號施令的權力,這一點,跟早期的周天子,后來的西楚霸王,其實都沒什么區別。
這一點呂后也很清楚,她在劉邦剛去世后跟審食其說:
“諸將故與帝為編戶民,北面為臣,心常鞅鞅,今乃事少主,非盡族是,天下不安。”
劉邦跟諸將們早年都是大秦的編戶,出身誰也不比誰高貴,漢帝國是大家一起打下來的,從來就不是老劉家的個人私產,推舉劉邦做皇帝,本質上不過是讓他來做帶頭大哥而已。
正是因為這種法理上的不確定性,燕王臧荼才會在這次會議以后,不到十個月就起兵反叛,而后淮南王英布更是直接開始新一輪兼并,吞并荊王劉賈、楚王劉交的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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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劉邦在去世之前,曾跟大臣們有過一個“白馬之盟”,其中“飛流十二城王者,天下共擊之”家喻戶曉,但鮮為人知的是,跟流傳于口頭上的“白馬之盟”相配套的,是記載于史書中的《高帝十二年三月詔》。
在這份詔書中,劉邦直言不諱:“與天下之豪士賢士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輯之”。
這份詔書頒布的時候,異姓諸侯王除了一個人畜無害的長沙王吳芮,其他都已經被剪除,然而劉邦仍然不敢安心,因為在漢帝國內部,仍然存在不少異姓軍功勛貴,鑒于我們前邊提到的邏輯,這些勛貴們依然是漢帝國這份產業的“合伙人”,對劉邦的皇權仍然存在威脅。
只不過劉邦年老體衰,已經無力再去一一清除,于是試圖通過這份詔書,跟勛貴們達成和解。
在這封詔書的最后,并不是那句“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而是“其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
不論是誰,背天子而擅起兵者,天下共擊之。
詔書發布后約一個月,劉邦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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