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臨汾襄汾縣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因連續三年供水水質不合格,被襄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處以2萬元罰款并責令整改。 這本是板上釘釘的違法事實,可該公司非但不反思,反而倒打一耙,投訴披露信息的自媒體“歪曲事實、損害聲譽、危害公共利益”,其蠻橫與荒謬,令人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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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2026年1月15日,接臨汾市城市管理局通知,襄汾縣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公共供水水質檢測連續三年出現水質不合格情況,供水水質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2月6日,“臨汾智能云”轉發相關消息后,后臺隨即收到一條 襄汾縣清源供水有限公司的投訴:![]()
供水安全是民生底線,更是法律紅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城市供水條例》明確規定,供水企業必須保障水質符合國家標準,不合格供水需承擔整改、罰款乃至停業整頓責任。清源供水連續三年失守底線,讓民眾長期飲用不合格自來水,已然違背契約精神與法律義務。民眾足額繳納水費,換來的卻是長期不達標的飲用水,這筆賬還怎么算?!這不僅是消費權益受損,更是健康安全受威脅,這筆民生賬、法律賬,必須算清、算透。
更可笑的是,這家失職企業竟將輿論監督污蔑為“危害公共利益”。自媒體轉發官方處罰信息,是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的正當行為,何來“惡意歪曲”?真正危害公共利益的,是長期不合格的供水質量,是漠視民眾健康的失職行為,是知錯不改、反咬監督者的傲慢姿態。用投訴打壓輿論,妄圖“封口”避責,本質是無視民生、藐視監管,更是對公共利益的公然踐踏。
法律不容褻瀆,民生不容踐踏。供水企業必須回歸責任本位,徹底整改水質問題,給群眾一個交代。監管部門更應強化執法力度,杜絕“罰而不改”,守住飲水安全底線。任何漠視民生、打壓監督的行為,終將被法律嚴懲、被公眾唾棄!
來源:臨汾智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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