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2月12日首次行使“特赦權”,讓陳水扁支持者“看到希望”,有人在網絡上喊話,希望賴清德能“特赦”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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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這次“特赦”的對象,是一位因悶死腦癱兒子被判刑定罪的8旬老婦林劉龍子。臺媒報道,林劉龍子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兒子超過50年。2023年間,林劉龍子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子的高壓處境下,將兒悶死。結果,她被判刑2年6月,全案已于2026年1月16日定讞,昨天獲“特赦”,免除發監執行。
包括這一次,臺灣總共有9次“特赦”記錄,其中蔣介石任內共3次,包括“特赦”張學良、彭明敏;李登輝任內“特赦”涉及美麗島等事件的黃信介、呂秀蓮、陳菊、許信良等27人。
關于“特赦”陳水扁,其實是個老話題,每逢選舉時就會炒一次。那么,賴清德會“特赦”陳水扁嗎?
賴清德這次行使“特赦權”,赦免了一位因長期照護壓力而犯罪的年邁母親,卻意外點燃了陳水扁支持者不切實際的幻想。這種幻想,其實是一廂情愿的荒誕。畢竟,“特赦”陳水扁目前在法律程序上基本是個死胡同。
根據臺灣地區的“赦免法”規定,“特赦”針對的是已判決定讞的司法案件。陳水扁身上還背著多個因“健康原因”而停滯審理的案子,連審判都還沒結束,哪來“特赦”之說。更關鍵的是,陳水扁至今對其貪腐行為毫無悔意,拒不認罪。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特赦”,無異于將“特赦”扭曲為“平反”,等于向臺灣社會宣告“顏色對了,犯什么事都沒事”,這不僅會引爆巨大的司法爭議和社會對立,對亟需挽回中間選民的賴清德和民進黨而言,無異于政治自殺。這也是為何蔡英文執政八年,始終不敢碰這個燙手山芋的深層原因。
陳水扁自2015年保外就醫以來,雖然名義上被要求遵守“不上臺、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采訪”的“四不”原則,但實際行動上早已是“自由人”。民進黨執政下,有罪在身、仍在服刑期的陳水扁,不僅公然主持廣播節目、出書,到處趴趴走,還能為政客選舉站臺、發表演講,早就突破“四不”原則。這種“保外就醫”的逍遙程度,與“特赦”后的真正自由相比,除了名分上差一張紙,實質上的約束早已形同虛設。
陳水扁及其支持者對“特赦”的執念,多少有點“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矯情,或者說根本是對島內相關法規的漠視與踐踏。(海峽導報記者 吳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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