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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名消費者多次購物后舉報、投訴門店后,開市客單方面取消其會員,這一行為被法院認定為“違約”。
近日,南京的消費者李先生向南都鑒定·消費曝光臺反映,其起訴開市客(南京)商業有限公司(下稱“開市客南京公司”)、開市客(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開市客中國公司”)一案已經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一審結束,法院判決開市客南京公司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繼續履行合同,補足李先生的會員使用期限96天。1月29日,開市客方面曾就此事回應南都灣財社記者稱,案件仍在法律程序中。一審判決后,2月5日,開市客南京公司遞交了上訴書。2月10日,李先生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開市客方面尚未幫其恢復會員。
一消費者多次購物后投訴索賠
開市客單方面取消其會員被訴
根據李先生提供的一審判決書,2024年5月10日,李先生以優惠價199元購買了開市客南京公司的會員卡,有效期為2024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2025年2月20日,開市客南京公司在未與李先生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取消了其會員資格,并將199元退還李先生。
李先生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2025年2月20日,在接到開市客南京公司的工作人員電話稱要取消其會員卡后,他通過微信聯系門店副店長反饋情況,但是門店并沒有恢復其會員資格。隨后,他向法院起訴了開市客南京公司及開市客中國公司。
判決書顯示,對于取消李先生會員原因,開市客方面辯稱,李先生在辦理會員后,在不到一年時間里,在開市客南京店累計購物23次,每次購物后向門店提出退一賠十或退一賠三的行為,及向相關部門投訴及索要行政獎勵,累計提出訴求28萬元。開市客方面認為,李先生的購物行為從金額頻次訴求體現職業打假人的特征,同時,開市客方面從裁判文書網獲悉,李先生從2017年到2024年,有過多起民事及行政訴訟,多次向全國多家超市大量提出退一賠十的訴訟請求。
開市客方面認為,李先生“不是普通消費者,不是一個善意的會員”。李先生通過自媒體和網絡媒體公開對開市客賣場的舉報投訴,有損其商譽。李先生違反了會員規則與條款的相關規定,開市客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
法院認定:該消費者行為不違規
開市客單方面取消會員構成違約
法院審理后認定,開市客的《會員規章與條款》中“其他注意事項”的第3條規定,賦予了開市客南京公司單方合同解除權,屬于格式條款。該條款直接排除了李先生作為會員的主要權利,但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對方注意,李先生可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故開市客南京公司無權依據該條款取消李先生的會員資格。
此外,法院認定,雖然李先生在開市客南京公司賣場多次購物后產生糾紛,有過多次舉報投訴及通過媒體公開投訴舉報內容的行為,與部分商家及政府亦有過多次訴訟行為,但上述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其部分索賠案件亦得到法院支持,其通過調解、投訴、訴訟的行為獲得賠償或補償不能認定為“盈利或非法獲利”,其在多次購物后索賠的行為亦不能認定為“不符合公平原則或誠實信用原則的情形”。
法院認定,開市客南京公司此舉是單方解除合同,該行為未經李先生同意排除其作為會員的主要權利,屬于違約行為。開市客中國公司雖為開市客會員提供保障購物的服務,但與李先生之間并無合同關系,法院不支持李先生要求開市客中國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判決結果,開市客南京公司需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繼續履行合同,補足李先生的會員使用期限96天。
1月29日,開市客方面曾就此事回應南都灣財社記者稱,案件仍在法律程序中。按照一審判決書,雙方的上訴期在判決書送達十五日內。2月10日,李先生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開市客方面尚未幫其恢復會員,也尚不清楚其是否上訴。同一時間,記者再次就此事聯系開市客相關負責人,未能獲得回應。
被裁定構成違約后,開市客上訴
公司有權依據會員條款解除合同
一審判決后,2月5日,開市客南京公司遞交了上訴書。上訴書顯示,開市客南京公司認為,開市客的《會員規章與條款》內容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原審認定排除了李先生的主要權利系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應撤銷原審判決。開市客南京公司指出,《會員規章與條款》中“其他注意事項”的第3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市客有權決定是否允許消費者進入賣場”。該等條款不違反任何法律,合法有效。反之,如果任由未支付會費的人員或者嚴重違反會員規章的人員進入賣場,則將損害其他支付會費會員的權益。
開市客南京公司還主張,李先生的索賠、舉報等行為屬于濫用權利,損害了開市客及其他會員、供應商、營商環境和消費市場,違反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同時,開市客南京公司主張,其有權依據《會員規章與條款》中“會員權益使用注意事項”章節第2條規定與李先生解除服務合同關系。該條款規定:“開市客發現您存在以下不當行為時,有權取消您的會員資格、取消或暫停您的會員權益,且無需退回您已支付的會員年費。”
公開資料顯示,開市客為會員制商店,賣場采用倉儲批發運營模式,2019年8月正式進入中國市場,目前其在中國上海、蘇州、寧波、杭州、南京、深圳等地擁有7家門店,會員費為一年299元。財報顯示,2026財年第一季度(截至2025年11月23日的12周),開市客的營收為673.07億美元,同比增長8.3%;凈利潤為20.01億美元,同比增長11.3%。截至2025年11月23日,開市客擁有8140萬個付費會員,同比增長5.2%。截至2026年2月4日,開市客在全球擁有924家門店。
消費者否認是職業打假人
稱合法行使消費者監督權
根據李先生提供給記者的材料,他是一名律師,曾多次在開市客南京門店消費后向當地市場監管局舉報開市客,問題涉及產品標簽不明晰、虛假宣傳,其中多起舉報被市場監管局認定為“不存在違法”,同時也有幾起投訴被認定情況存在,不過“因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決定“不予立案”。
例如,李先生曾投訴開市客南京店銷售柿餅時沒有冷藏,市監局核實后認為,該店構成未按照要求銷售食品的行為。該店發現問題后,立即將該產品拉回冷藏庫并向總部申請報損,且市監局也未收到相關的危害后果。由于該店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市監局決定不予立案調查。
此外,2024年9月,李先生曾舉報開市客南京門店一款短袖涉嫌價格違法,當地市場監管局核實后,向南京店出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李先生還通過社交平臺發布了多條舉報投訴開市客南京店產品的帖子。對于為何多次投訴后仍持續在該店消費,李先生表示,雖然開市客部分商品存在問題,但并非所有商品都違法。他表示,“它的一些產品我認為是比較好的,例如雞蛋、水和植物油”。此外,開市客亦是距其住所最近的大型超市。
對于開市客方面認為其具有“職業打假人特征”,李先生認為這沒有法律依據。他指出,“我國法律沒有一條法律條文規定,消費者多次投訴舉報就是職業打假”。他表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行使消費者監督權。
李先生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在判決書中,開市客稱他“有與全國多家超市大量提出退一賠十的訴訟請求”,其中“全國”這一表述不準確,與事實不符。他自己長期生活在南京,該表述涉嫌侵犯其名譽權,計劃在年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采寫:實習生 王燕 南都·灣財社記者 詹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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