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2月15日消息,據新華社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了《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修訂,已形成征求意見稿,近期公開征求意見。
文件明確提出轉向信號燈開啟/關閉、車窗升降、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激活等應裝備實體操縱件,具體來看:
燈光類:轉向燈、危險警告燈(雙閃)、喇叭;
擋位類:P/R/N/D 擋(禁止純屏幕換擋);
駕駛輔助: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智駕)激活開關;
安全/應急:雨刮、除霜除霧、車窗升降、緊急呼叫(AECS)、電動車斷電開關。
同時還公布了實體件技術要求(關鍵細節),如尺寸(有效操作面積≥ 10mm*10mm)、可用性(固定位置、可盲操、有觸覺/聽覺反饋)、可靠性(車機死機/斷電時,基礎功能仍可用)。
據悉,本次修訂新增實體操縱件類型和技術要求,旨在提升行車安全,保證行車過程中關鍵操縱件可達、可用、基本可盲操,使駕駛員不過分依賴視覺即可感知操縱件的觸發結果,減少顯示屏造成的分心,進一步保證操縱件的可靠性和操作的有效性。
征求意見中,預計2026年7月1日起對新生產車輛強制執行,但已售車型無需整改,正常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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