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2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公示行政處罰信息,中國建設銀行(下稱“建行”)及21名責任人集體被罰,處罰于2月12日作出,公示期五年。作為國有大行,建行此次罰沒合計4350.61萬元,責任人罰款總額120.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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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自央行官網
從罰單細節來看,該行因存在十大類違法違規行為遭從嚴懲戒,具體包括1.違反賬戶管理規定;2.違反清算管理規定;3.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4.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5.占壓財政存款或資金;6.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7.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8.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9.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10.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此次處罰嚴格落實“雙罰制”,21名核心崗位責任人同步被罰,覆蓋建行多關鍵部門及建信金融科技相關崗位,形成“機構+個人”雙重懲戒,契合監管“雙罰常態化”趨勢。
個人追責中,罰款區間1.00萬元至15.00萬元。其中個人金融部李某被罰15.00萬元,為最高;另有4名責任人各被罰10.00萬元,分別涉及賬戶管理、反假貨幣等違規。其余責任人罰款從1.00萬元至7.00萬元不等,分別涉及信用信息、反洗錢等相關違規,罰款金額與違規情節高度匹配。此次處罰警示國有大行需壓實主體責任,將合規融入業務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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