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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事消除纏身霉運、購買符紙飾品轉桃花運、供奉香火為家人祈福……六年間,女子張某,以“改運”之名,行“斂財”之實,利用他人焦慮心理,精心設下迷信騙局。近日,經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2023年秋天,游客小宇被手持偽造皈依證的張某攔下。張某通過“面相分析”精準戳中小宇近期運勢不佳的焦慮,隨后將其引至路邊小花壇,聲稱只需購買并燒掉特定符紙即可消災轉運,并承諾支付“功德金”后可由“九華山師傅”代為供奉香火。小宇信以為真,轉賬4000余元。
類似套路張某早已駕輕就熟。2018年,經同事介紹認識張某的小周,被其以“母親將有不測”為由,多次收取現金用于做法事驅邪、祈福。2023年2月,獨自看燈會的小胡又因工作受挫且信佛,被張某以看相、抽簽等名義騙取5000余元現金。
張某的騙局在2024年浮出水面。當天,執勤民警發現張某招攬路人,形跡可疑。經盤查,其偽造皈依證、虛構“九華山師傅”同伙周某賺取回扣的詐騙模式浮出水面。經查,張某將被害人電話提供給周某,周某冒充“九華山師傅”進一步實施詐騙,兩人分工協作形成完整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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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黃浦區檢察院審查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遂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張某最終為其“改運”騙局付出法律代價。
檢察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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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臧一鳴:
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從事占卜、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動,更不會主動招攬業務并收取高額“功德金”“法事費”。面臨情感、事業、健康焦慮時,切勿被“改運”“消災”等迷信話術包裝的騙局迷惑雙眼,務必理性看待、提高警惕,筑牢抵御封建迷信防線,守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來源:上海黃浦
編輯:陳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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