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于去年5月正式實施,法律的出臺極大提振了市場信心,但在執行層面,仍面臨地方執行存在偏差等障礙。
2026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律師協會監事長張巧良建議,為推動民促法的全面落地實施,應開展全國性法規政策清理與銜接行動,強化公平競爭與金融服務,同時健全評估監督與問責機制,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適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
調研發現執行層面有障礙
作為我國第一部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上升到法律層面,更具可預期性、穩定性和可靠性。法律中關于公平競爭、產權保護、融資支持等方面的規定,有助于穩定市場預期。
該法自去年頒布實施以來,國家有關部門深入推進配套制度建設,推出了150多項配套制度;多個省區市針對地方特點和企業的主要關切,出臺了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在3月5日公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完善民營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政策”被列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
“民營經濟促進法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基石。”張巧良表示,不過在執行層面,法律的落地還面臨著一些障礙。在去年法律實施后,張巧良通過實地走訪、一線訪談的方式調研了一些民營企業,同時與有關部門進行交流訪談,部分民營企業反映的問題讓他印象深刻。
張巧良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地方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各類隱性壁壘尚未徹底根除,這些壁壘并非法規條文的明確限制,更多是基層執行中的“明放暗卡”。比如,在市場準入環節,盡管法律明確了公平準入的原則,但實際操作中,部分領域不僅準入路徑不明確、資質標準模糊,部分項目還在招投標環節設置了隱性的不合理門檻,例如設置僅國企能滿足的資金、資質門檻,讓民間資本難以平等參與競爭。
他指出,在要素獲取上,也存在著“隱形墻”,比如融資授信不均,土地審批效率和指標分配向國企傾斜,人才補貼、落戶等政策對民企員工設置更高申請門檻等。特別是融資難的問題依然突出,這也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瓶頸。
“很多企業表示,雖然法律條文明確了對民營企業的融資平等保護,但在實際貸款審批中,民營企業依然面臨比國有企業更嚴苛的審核條件。”張巧良介紹,比如科技型民營企業多為輕資產運營模式,缺乏傳統的不動產抵押物,而銀行信貸審批仍過度依賴抵押擔保,導致這類企業即便擁有核心技術、市場前景良好,也難以獲得足額信貸支持,發展步伐受到明顯制約。
建議推動全國性法規政策清理與銜接
為推動民營經濟促進法從“紙面上的法”真正轉化為“行動中的法”,張巧良建議開展全國性法規政策清理與銜接行動。
在去年民營經濟促進法施行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開展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發現需要修改、廢止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共1466件。”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報告2025年開展備案審查工作情況時指出。
沈春耀還介紹,法工委持續推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相關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清理出存在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妨礙要素平等獲取和商品、服務自由流動,影響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等問題的178件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和決議、決定,絕大多數地方已完成相關修改、廢止工作。對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存在的明顯滯后于形勢變化、不適合繼續適用的規定,組織開展集中清理工作,發現需要修改、廢止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共1209件,已修改、廢止947件。
張巧良建議,在涉民營經濟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范圍、加大力度,全面排查現行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中與民營經濟促進法精神不符、設置隱性壁壘、限制公平競爭的內容,堅決予以廢止或修訂。
同時,張巧良還建議督促指導各省(區、市)加快制定或修訂本地區民營經濟促進條例,確保地方立法與國家法律同頻共振、協調一致,形成上下貫通、系統完備的法治保障體系,杜絕“法律空轉”現象。
強化公平競爭與金融服務
為保障民營企業的平等參與權利,張巧良建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牽頭,在民營經濟促進法確立的平等原則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實化支持措施。
他建議,研究發布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國家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性清單,明確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領域對民間資本的開放路徑、準入標準和支持政策,推動建立常態化推介機制,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此外,張巧良表示還應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剛性約束,建立全國統一的招投標與政府采購領域排斥民營企業行為的投訴舉報平臺,健全快速核查與公開通報機制,定期發布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切實保障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在金融服務方面,張巧良認為應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健全“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他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服務民營經濟的績效,特別是對科技創新、綠色發展和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規模、利率水平、服務效率及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核心指標,實質性納入宏觀審慎評估和內部考核體系,推動建立正向激勵機制。
他還指出,應大力支持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創新基于知識產權、應收賬款、供應鏈數據的信用評價與融資模式,破解輕資產企業“缺抵押、難融資”難題,提升金融服務的精準性與可及性。
健全評估監督與問責機制
張巧良在調研中發現,目前各地執法的監督力度仍有待加強,問責機制尚不健全,對一些歧視民企落實不力的行為約束不足。“目前各地監管執法存在裁量差異,基層監管部門對民營企業存在非標準化監管問題。部分地區對民營企業的日常檢查頻次、處罰尺度與國企不一致,甚至出現‘選擇性執法’。”
他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實施情況納入年度監督工作計劃,適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聽取國務院相關部門關于法律實施情況的專題報告。
同時,張巧良表示,可以將法律落實情況、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民營企業滿意度調查數據,作為評價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對執行不力、推諉塞責的典型問題予以通報問責,確保法律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