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擊上方圖片回顧專欄往期內容
案件和解后不久,我同時收到原被告的信件:“感謝范法官,我們鄰里間的糾紛終于解決了,挽回了十多年的鄰居情誼。”
然而三個月前,趙女士和陳先生卻鬧得不可開交。
小訴求背后的“火藥味”
趙女士住在上海市長寧區安寧小區(化名),房子位于公共走道盡頭,每日出入必經過隔壁鄰居陳先生家門前,這是她家唯一的通行路。
2021年,陳先生因經常丟失快遞,于是在門上安裝了電子貓眼。可這設備的鏡頭,卻把公共走道和趙女士一家的日常出入都納入了拍攝范圍。
“家人出門、親友來訪,一舉一動都被拍著,今年年初還聽說畫面被轉發了!”趙女士越想越不安,多次溝通無果后,只好訴至法院,要求鄰居拆除貓眼。
“憑什么要我拆掉,快遞丟了你能負責嗎?”陳先生立馬反駁,“裝貓眼就是為了防止快遞丟失,安裝時跟她打過招呼,只在有人靠近且角度低于30°時才抓拍,我根本沒有侵權。還有,你家鞋柜堵在走道,我也要去起訴你!”
原本簡單的庭前調查,瞬間變成劍拔弩張的爭吵,還扯出了鄰里間的更多日常矛盾。
看來,電子貓眼只是導火索,要真正平息矛盾,必須走出法庭,找到表象下的矛盾根源,方能對癥下藥。
矛盾根源逐步顯現
相鄰關系糾紛在老舊小區尤為常見,我決定把法庭“搬”進社區,讓雙方在熟悉的環境中放下戒備,同時組織居民旁聽。
![]()
庭審中,雙方一言一語,道出矛盾升級的全過程:趙女士家房屋面積狹小,為圖方便,將鞋柜移到了公共走道,陳先生的快遞也時常堆放在門口,雙方看著彼此“侵占”公共空間,心里漸漸生出不悅,樓道通行愈發艱難。
真正的裂痕,源于關門聲。趙女士關門力度較大,“砰”的巨響在樓道里格外刺耳,還會順著緊貼的外墻傳入陳先生家中。陳先生覺得這是故意針對自己,多次溝通無果后,爭執越來越多。
后來,因門口快遞出現破損,雙方發生激烈口角,陳先生為了自證清白,向警察和物業出示電子貓眼記錄的部分視頻照片——這臺電子貓眼,具備自動抓拍、存儲功能。趙女士這才恍然大悟,自己多年來的日常出行、親友往來,竟一直被鄰居“監控”,積壓的不滿徹底爆發!
待雙方辯論結束、聽取了雙方的最后意見,我向他們解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相鄰關系的處理原則以及對隱私權的保護,并結合《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告知個人安防的邊界,勸阻道:“數十年的睦鄰情分遠勝于瑣事爭執,希望雙方換位思考、各退一步。”
兩人的態度漸漸軟化。陳先生率先表態:“法官,希望你到現場看一下,我們可以協商解決。”
趙女士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鄰里關系重歸和睦
休庭后,我帶著雙方直奔樓道現場勘查——這里是矛盾的原點,也該是和解的起點。
我蹲下身模擬貓眼視角,貓眼的拍攝范圍剛好覆蓋趙女士家入戶門和必經通道,日常出入全被記錄。轉而看向公共通道,趙女士的鞋柜占了半幅路面,陳先生堆在門口的快遞,讓走道更窄了。
陳先生臉色一沉:“我快遞都是暫時放的,可她的鞋柜天天在這,關門還那么大聲,我實在忍不了!”
我又示意趙女士正常關門,“砰”的一聲巨響后,陳先生立刻皺起眉頭:“我年紀大了,夜里根本經不起這樣的驚擾。”趙女士有些委屈:“我不是故意的,這門的合頁有點松,關門難免用力。”
“我知道你們心里都有委屈。”我看著趙女士,繼續引導說,“你是不是覺得鄰居裝貓眼就是不信任你,還把你日常都拍下來,心里堵得慌?”
趙女士點頭:“我們做了十多年鄰居,他這么防著我,我心里肯定不舒服。”
接著,我又轉向陳先生:“你裝貓眼是為了防丟快遞,這點能理解。你是不是覺得,趙女士占用公共空間,關門還不顧及鄰居,心中有怨氣?”陳先生嘆了口氣:“可不是嘛,說了好幾次都沒用,我也是沒辦法才想裝貓眼留個證據。”
待雙方把積壓的情緒都傾訴出來,我才結合法律條文當場釋法:“陳先生,貓眼長期拍攝鄰居,已超出了合法安防的邊界,理應拆除;趙女士,鞋柜占用公共通道、關門噪音影響鄰里,也有不當之處。你們的初衷都是為了自己生活便利,卻忽略了別人的感受,才讓矛盾越積越深。”
看著二人不再爭執,我趁熱打鐵,提出調解方案:“陳先生拆除貓眼、刪除記錄;趙女士清理鞋柜、修復門合頁,今后輕關房門,這樣既守法理,又顧人情,你們覺得怎么樣?”
陳先生率先表態,當場動手拆除了電子貓眼,刪除了所有拍攝記錄;趙女士立刻把鞋柜搬回了家,還承諾會盡快修復門合頁,日后一定輕關房門。鄰里糾紛就此了結。
![]()
一周后,我來到社區回訪,原本雜亂的樓道收拾的干干凈凈。我敲開趙女士的家門,門扉輕啟時,我瞥見玄關處擺了一盆蝴蝶蘭正開得鮮艷,暖意融融。趙女士說,這是鄰居陳先生送給她家的新年禮物。
民生案件雖小,卻承載著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最樸素的期待。法官的職責,不僅是依法審判,更要用心化解矛盾。將法庭搬到糾紛現場,在爭議的原點找出最佳解決方案,法律的尺度才能化為理解的溫度。
民事審判辦的是家長里短,斷的是是非曲直,最終求的是人心安定與社會和諧。
主審法官
![]()
范龍帥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
來源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文字:范龍帥
漫畫:徐秋雨
責任編輯:張巧雨
編輯:孫小敏
聲明丨轉載請注明來自“上海高院”公眾號
? 點擊上方卡片關注“上海高院”公眾號 ?
上觀號作者:浦江天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