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院用拖欠的工資作為枷鎖限制離職,鎖住的從來不是醫護人員的腳步,而是整個醫療行業本該有的體面與尊嚴。
01
湖南一醫院通知:2026不許離職
否則此前欠薪不再發放
2月24日,湖南某醫院突然發布了一則內部通知,內容顯示:
經院委會研究: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早上7點48分,例會上接到通知,2026年所有職工不允許離職,3月1號起如有職工離職的,以前欠的所有工資不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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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內科醫生直接評論痛斥:“也不想想院里為啥會有那么多醫生離職。請問,過去兩年,你有按時發工資嗎?有沒有克扣職工的績效?有沒有強迫加班?院里的行政治理好么?什么都改變不了,職工們自然要離你而去!”
另據梅斯醫學,一位北京的醫務從業者在評論中直言:“這個通知的離譜程度像是惡搞,但確實又是真的,醫院這樣搞已經是違反勞動法了。一個醫院能不能留住人,靠的是工資的高低、人文關懷、能不能獲得職業的成長和發展,不是一個通知明令禁止不準離職,別人就會聽你的。發布這樣的通知,顯得很幼稚、很蠢,除了給自己制造不利輿論和把柄外,一無是處!”
雖然網絡上總是很多人戲稱“勞動法管不了醫院”,但我國法律賦予每一位勞動者離職自由和合法取酬的權利,不會因一紙通知就被剝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即便是公立醫院的事業編制人員,其離職權益也受《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保護,其中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其次,“離職就不發放此前拖欠的工資” 的條款,同樣嚴重違反了勞動保障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本身就已經構成違法;再以 “不發放拖欠工資” 要挾勞動者放棄離職權利,更是錯上加錯,屬于典型的惡意克扣工資行為。
這些合法權利不會因一紙院委會通知就被剝奪。遭遇此類情況的醫護人員,完全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醫院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并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02
禁令背后
醫務離職潮漸趨明顯
一段時間以來,醫務人員主動離職的現象漸成常態。相較于以往零星的離職案例,如今主動離職的醫務人員數量明顯增多,每天都能聽到誰誰誰辭職了。
去年10月,就有江蘇某醫院一名醫生就表示:“放射科今年走了4個人,兩個都是中流砥柱,還有兩個基本技師。在放射科,高年資主治也就3000塊錢的績效+基本工資。檢驗科那邊更慘,三班倒根本排不出人手。醫院寧愿花幾百萬買臺新設備,也不愿意多招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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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今日頭條截圖
此前網絡上有一封流傳很廣的離職信。在離職信中,這名醫護人員滿是苦澀:每次檢查,就跟大掃蕩似的,像抓賊一樣,一心要逮你一點岔子,非要扣錢處罰不可。稍有不滿,領導就說不想干可以辭職,立馬批準,外面排著隊等著進來的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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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馬云那一句廣為流傳的話:離職,要么是錢給少了,要么是受委屈了。
學醫是一項沉沒成本極高的選擇,但當薪資配不上付出、尊重抵不過委屈、前景熬不過內耗,再滾燙的少年熱血,也終會被現實澆涼。
更磨人的還有無休止的身體透支。近期一批醫學博主宣布離職,其中的一個典型代表就是醫學博主@麻辣小龍蝦,她2月12日在某平臺發布視頻稱:倒數第六個夜班,一個骨科女醫生的告別和和解。
這位“只睡1h,上30h班”的網紅醫生在堅持3年多后,終是因為常年透支下千瘡百孔的身體選擇停更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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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那位因為在值夜班時睡覺被患者投訴的醫生,投訴的理由還是患者覺得醫生晚上屬于上班,不應該睡覺。其院領導的態度同樣讓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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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近年來,國家層面也曾多次出臺政策,持續發力改善醫護人員執業環境,保障醫護人員薪酬待遇,維護醫護人員合法權益。
從提高醫護人員績效薪酬占比、明確公立醫院薪酬分配向臨床一線傾斜,到嚴禁隨意克扣醫護人員薪資、嚴厲打擊傷醫辱醫行為;再到改善醫護人員工作休息條件、減輕非醫療事務負擔,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核心都是為了給醫護人員撐腰,讓他們能安心執業、舒心工作。
希望2026年,這種離譜的“霸王條款”不要再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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