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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權,是一項重要的權力。
如果切蛋糕的人覺得蛋糕好吃,很容易做到多給自己切一部分。
所以,分蛋糕是一種權力,權力里面“含金”。
中文里有個詞叫“權利”,還有個詞兒叫“權力”。
權利,是一個人在道德上和法律上應得的、應被保護、不能被剝奪的東西。權力,更多是指支配他人的力量。
這倆詞兒聽上去一樣,實則差別很大。奇妙的是,很多時候,有“權力”才會有“權利”。
今年3月的大會上,多個代表建議給農民漲養老金,難能可貴。
來自湖北的代表畢利霞在發言中哽咽:老一輩農民為國家農村改革發展奉獻了一輩子,如今老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每月僅有一百多元的養老金,生活十分艱難。
這話,說起來和聽上去都讓人動容。它隱含的邏輯是,因為曾經奉獻多,所以得加養老金。這邏輯會讓鉆牛角尖的人產生疑問:奉獻的多寡怎么量化?奉獻的多寡由誰確認?
如何量化,由誰確認,需要有人評判,評判就是權力。如果評判者不是農民,那他的看法大概率與農民的看法不一樣,這事兒就會說不清,容易不了了之。
農民跟工人比誰貢獻大,恐怕就難說清楚,就會不了了之。
不好橫向比,那就縱向比。農民跟自己比,會發現一個事實:從前貢獻更大,但那時候一毛錢養老金也沒有。現在貢獻少了,反而有了一兩百塊的養老金。
為啥說以前貢獻多現在貢獻少?因為以前的農民不僅要交公糧,還要“服勞役”——挖河、修路、修水庫之類的活兒可沒少干,現如今不僅沒有農業稅而且種糧還有補貼,更沒有了“勞役”。
你看,即便通過農民自己幾十年的經歷就可以發現,養老金有沒有、有多少,與“貢獻”其實沒有必然的關系。真相很可能是,與農民的“權力”增加了有關。
你可能會說,開玩笑吧,農民增加了什么權力?
這不是開玩笑。不可否認的是,過去幾十年,農民增加了自由遷徙的權力,有了放棄種地的權力。而在此之前很多年里,農民除了極少數通過當兵、招工、上大學,能夠離開村莊與土地,絕大多數一輩子只能在村子里生活,在莊稼地里干活。
其實自由遷徙,是一個人的權利,怎么成了權力了呢?答案是,當一種權利被剝奪,就相應地失去了權力。當一種權利被恢復,就相應地增加了權力。
別小看農民可以放棄種地而進城這點兒“權力”。
如果越來越多的農民覺得種地虧,不種地了,那就是個大問題。所以,這點兒權力不僅帶來了自由,而且迸發出“力量”,從而增加了農民的“籌碼”。
雖然未必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農民在有了這點兒籌碼之后,農業稅沒有了,種糧有補貼了,還有養老金了。
有房子的人,才會跟別人比房子大小。有了養老金,農民才覺得養老金不如“別人”高。
“別人”養老金為啥高?不言自明,是因為別人“權力”多。
所以,代表說起農民的貢獻,雖然讓人很動容,但沒有說到關鍵之處。至于有代表探討錢從何來,就更不是關鍵問題了。
事實上,錢從何來早就有人給出了多種方案。
比如,浙江大學教授張翔在他2021年發表的論文里給出的方案是:將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年度漲幅從4.5% 降至 2.25%,三年可釋放約1150 億元資金。
農民肯定覺得這個方案挺好的,但是“裁判”可能會問:憑什么?
目前的好消息是,農民最低養老金標準今年再漲20元。別嫌少,這可是“大幅上漲”——漲幅約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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