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如今,中國人終于知道名譽侵權是怎么回事了。有媒體報道,有人到黃河壺口瀑布,看到要賣門票,于是站在遠處,朝著黃河喊了一聲,媽媽,我們來看你了,因為要門票,我就不進來了……
如果僅僅是喊一聲,倒也罷了。關鍵是現在有了網絡,有了自媒體,他把這一段視頻發到網上,結果麻煩就來了:
麻煩一:是他喊錯了價格。明明是90元,他喊成了100元。盡管有人解釋,他是把10塊錢的停車費算進去了,但據說這也算嚴重失實。
麻煩二:它標錯了位置。壺口瀑布分屬于陜西和山西兩個省,他明明站在這個省喊的,但在地理位置卻標成了那個省。于是,就有人放出風來,他涉嫌名譽侵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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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只是扣了一頂帽子,沒有詳細解釋是標錯位置名譽侵權;還是說錯價格名譽侵權;或者是喊了黃河一聲媽媽,也算名譽侵權。留下很多猜測,讓我們隔得很遠的吃瓜群眾,只好隨便瞎想了。
也有人節外生枝,說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壺口瀑布是天生的,憑什么你圈起來賣門票?還有,是90元還是100元,這是問題的關鍵嗎?發布的時候地點標注錯誤,是發布者故意還是信號覆蓋?這也該發布人買單嗎?
名譽侵權官司,我也親歷過。我在自媒體上轉發了海口某醫院的口罩風波,后來被告上法庭。盡管后來對方的訴求被全部駁回,對方也沒有上訴,但這場經歷讓我還是感到有些疲憊。畢竟對方花錢請律師,我是自己答辯上訴,雖然省錢,確實很麻煩。
親歷過名譽官司,我才知道名譽官司的帽子不是隨便可以扣的。前不久我寫了澄邁金江鎮官樣答復老百姓訴求的文章,就有人給我傳話,說涉嫌對金江鎮名譽侵權,威脅我小心吃官司。
不過,我心里很淡定,因為判斷名譽侵權官司有四個要素:一是必須有所指;二是嚴重失實,三是確實違法;四是有損害后果,并有直接關系。無論是喊一聲黃河母親,還是我說金江鎮的官樣答復,要想用名譽侵權的帽子堵住人們的嘴,這有相當大的難度。
盡管有難度,但這并不妨礙被批評的對方拿起這根棒子嚇唬人。確實,吃瓜群眾是禁不住嚇唬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只要能封住嘴,目的就達到了。
現在有了自媒體,給管住嘴增加了相當的難度。不過,中國還是法治國家,不是扣頂帽子,法官就判的。就是判了,還有二審、再審,還有輿論,還有民意。中國辦事講究合情合理合法,凡事不合情不合理了,都很難合法。
也有人說,千里萬里來都來了,買點門票算啥呢?但有人就是轉不過這個彎來,就是想較真。不是我掏不起這個錢,而是我不想慣壞你。這一聲喊還真沒有名譽侵權,可是這一個名譽侵權的威脅,還真損壞了他們自己的名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事不僅美國人愛搬,有時候我們自己人也搬。
好在我們都是長大的,不是嚇大的。該來的就來吧,不就是打官司嗎?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閑著沒事,打點民事官司也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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