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3月30日訊(記者 李潔)作為北京頂奢住宅標桿之一,合生創展旗下豪宅縵合北京項目部分房源,出現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情況。
近日,多位業主向財聯社記者反映,他們在2023年前后購買了由合生創展開發的縵合北京房產,雖已按合同付清全款并入住,但時隔兩年有余,遲遲無法完成網簽、更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涉及房款總金額或超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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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小區
對于縵合北京多位業主而言,花費數千萬元購入的豪宅,某種程度上成了一張難以“轉正”的“大額存單”。
就業主反映的這一事項,記者采訪了合生創展華北公司方面,相關人員告訴記者,“縵合項目銷售以及網簽,我們一直都是在正常推進辦理中,這是需要時間的。這件事的達成不是很簡單的事,背后會有一些復雜的因素。”
針對這一情況,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咨詢北京市住建局,相關人員表示,朝陽區房產過戶問題由朝陽區房管局負責,過不了戶可以通過朝陽區房管局投訴相關開發商。就此,記者也詢問了北京朝陽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相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具體還是要與開發商協商溝通,協商不通可以走法律訴訟程序。
北京頂豪業主陷辦證困境
縵合北京位于北京朝陽區霄云路8號,備案名為新燕都家園,系合生創展在北京市場開發的知名高端住宅。據房天下數據,目前在售項目單套總價約5400萬-10800萬元,單價約12萬元/平方米。
“我購買的是一套450平方米的戶型,總房款6800萬元,房子在2023年已經完成交付,也入住了。但2年多過去了,既未完成網簽,也未能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產權狀態長期懸空。”一位縵合北京的業主李先生(化名)告訴記者。
據李先生初步統計,目前其已取得聯系的共有8戶業主未辦理網簽以及房產證,涉及未辦證的房價款或超過5億元。
另據一位業主提供的群聊信息,縵合北京未辦理網簽的業主約幾十戶。
記者從業主方面獲取的其中一份購房合同顯示,該合同房源建筑面積約375平方米,單價10.849萬元/平方米,總價4069.59萬元,合同約定交房時間為2023年12月30日,并約定交付后720日內完成不動產權證辦理。該業主稱,目前其已經繳納了全部房款。
也就是說,開發商應于2025年12月30日前給業主完成網簽以及房產證業務。如今已超出約定辦證期限,開發商仍未履行義務。
“我們從2023年底等到現在,開發商每隔兩三個月就跟我說’馬上網簽’,這話說了不下十幾次,但到現在一次都沒兌現。”購房人李先生表示。
對此,記者向合生華北公司相關人員進行求證核實,其表示,縵合是縵系的代表項目,對于業主的訴求公司和項目都當作重中之重去完成,但也是需要時間的。
銷售資金疑被“抽血”
業主已經付清全款的現房,為何辦不了證?
上述購房合同顯示,該商品房在出售時抵押狀況一欄標注著“已抵押”。抵押人為北京新京潤房地產有限公司,抵押權人為浙商銀行北京分行,抵押登記日期為2021年8月26日,債務履行期限8年,直至202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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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部畫面
企查查數據顯示,北京新京潤房地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成立以來由合生創展旗下吉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持股。不過,在2026年3月23日,項目公司控股股東由合生創展變更為中信信托。
“開發商賣房時承諾后續會解押。”李先生說,直到辦證受阻,他們才從各方了解到,這批房源解押需要開發商向銀行償還對應貸款,還需要向相關部門支付稅款。
據業主方多方了解,業主們支付的高額房款,可能并未用于項目“解押”。“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是,縵合北京的銷售資金在歸集后,彼時被母公司合生創展統一抽走,用于集團其他用途,從而導致項目層面缺乏資金解除抵押。”
“縵合的人跟我說過,錢被母公司抽走了,導致項目上的手續辦不下去。”李先生透露。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述業主們為辦產證問題焦頭爛額之際,該項目的新樓棟仍在銷售中。
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致電縵合北京售樓處時,該樓盤工作人員介紹,項目正在銷售C2號樓。“我們現在有520平米的戶型,價格7000多萬,現在是期房,大概在2027年交房,入住兩年后辦理房產證。”
當被問及之前樓棟辦證難的問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之前的問題現在陸陸續續在解決,現在出售的2號樓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現在房款都會進入專門的監管賬戶。”
上述合生華北公司相關人員也向記者確認,目前正常在銷售的房源,可以按照節點去推進網簽。
那么,為何會出現這樣的差異?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告訴記者,縵合北京新售的樓棟能正常網簽,大概率是因為這部分房源的預售資金,已被納入有效監管。從目前對預售資金監管的力度來看,資金被抽調的可能性較小。
公開資料顯示,2023年12月,北京住建委就《〈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意見提出,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主體由商業銀行調整為政府,監管原則由“政府指導、銀行監管、多方監督、專款專用”調整為“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專戶收存、專款專用、核定支出、違規追責”。
對此,前述業主們感到無奈。
“縵合的人跟我說,等新樓賣出去了,用新回款給我們老業主解押,賣一棟解一棟。但現在新樓賣多半年了,我們一個辦下來證的都沒有。”李先生稱。
就此,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竟一告訴記者,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現行有效允許抵押財產轉讓,但開發商在明知抵押未解除、自身無力解押的情況下進行銷售,且長期不解決,導致購房者權益嚴重受損,此行為違背誠信原則,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
“相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監管部門可依據其管理職責,認定該行為違規并進行相應查處。”宋竟一稱。
母公司陷入經營困境
對于縵合北京前述業主面臨的窘境,張波指出,這一現象在前幾年民營房企中較為常見,當企業整體資金緊張時,企業會優先將優質項目的回款用于確保集團整體流動性,而合生創展恰恰陷入了這種困境。
財報顯示,2025年上半年,合生創展實現營業額59.46億元,同比大幅減少53%;股權持有人應占虧損17.32億港元,業績下滑態勢明顯;短期銀行及其他借款總額為220億港元,而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僅為80億港元。
此外,截至2025年上半年,其未能按約定還款日期償還本金及利息合計8.46億港元的若干借款(“違約借款”),該等違約事件進而導致合計75.6億港元的若干銀行及財務機構借貸觸發交叉違約。
一邊是集團層面的流動性危機,一邊是項目公司因資金被抽離無法解押。如張波所言:“問題的核心是開發商可能將項目售房款挪作他用,包括但不限于集團其他項目輸血、償還到期債務等,從而導致項目自身解押資金不足。”
付了錢、住了房,但未拿到產證,業主的房子是否會被銀行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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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擔心房子被收走
對于這一疑問,宋竟一律師指出,在未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前,購房者享有的是依據買賣合同要求開發商履行過戶義務的債權,以及基于該債權的“物權期待權”。但該權利并非法定的物權。根據“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基本原則,已依法登記的銀行抵押權,其效力優先于購房者基于買賣合同的債權。
“如果開發商無法償還貸款,銀行行使抵押權,法院拍賣該房屋后,拍賣款將優先用于清償銀行債務。購房者只能向開發商主張返還購房款、賠償損失等,而這在開發商資金短缺的情況下,很可能無法得到足額清償。”宋竟一強調,購房者的產權在法律上并未確立,且其權利順位劣后于銀行的抵押權,這是當前這部分購房者面臨的最大法律風險。
而據上述購房合同顯示,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20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90日內退換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央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逾期之日起,每滿一年,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縵合北京未辦理房產證的部分業主們,決定不再等待。目前,多位業主已準備聯合起來,走集體訴訟程序,希望通過法律手段強制開發商履行解押及辦證義務。
據購房人方面律師提出的意見,現在網簽的最大障礙是銀行的抵押權,根據目前資料,通過訴訟有望解決這個問題。
張波認為,對于購房者而言,當下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可在預售證附件中查詢核對付款賬戶,確定為備案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避免向開發商指定的非監管賬戶,支付定金、首付款。另一方面,重點選擇本身財務穩健,沒有屢屢出現延遲交付的房企所開發的項目。
(財聯社記者 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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