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古裝劇里,可能經常會看到“賣身葬父”的場景,在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事情,為什么在古代反復出現呢?對于賣身葬父,最早見于《搜神記》,其中有這樣一段記載,“父亡,無以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這就是“賣身葬父”的來源。
對于“賣身葬父”,不僅被選入“二十四孝”,更是改編成《天仙配》,自此之后,“賣身葬父”的事故,在古代一直反復上演。可能對于現代人來說,表示無法理解,不就是挖個坑埋葬的事情嗎?為什么要賣身為奴呢?實際上,真相沒有現代人想的那么簡單,真實原因讓人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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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葬禮的本質是讓死者“落葉歸根”,讓亡人“入土為安”。如果按照《禮記》的記載,葬禮的本質是為了哀悼,并不是為了禮制和面子。《禮記》告誡世人,舉行葬禮,如果哀悼不足而禮制有余,反而不如禮制不足而哀悼有余。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逐漸將葬禮變成禮制大于哀傷。
正是由于《禮記》提倡的葬禮“哀大于禮”被忽視,衍生出來的就是“禮大于哀”,這就導致葬禮變成了寒門高不可攀的禮制。以漢代為例,一個“士”階層的葬禮標配,差不多是中等農戶兩年的收入,而這對于貧民來說,是一下子無法承受的“天文數字”,這就導致“賣身葬父”的場景出現。
對于古代需要“賣身葬父”的人群來說,都是貧民,但凡有頭有臉,或者家境殷實的人家,根本不存在這個故事。因此,唐代著名的詩人元稹,不無感慨地寫到,“貧賤夫妻百事哀”。因此,無論是站在古代富貴家庭,還是站在現代人的視覺,都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但對于古代的貧民來說,都是一種不得已的心碎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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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貧民子女非要賣身葬父呢?自己挖個坑埋葬不行嗎?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能行,又何必搭上自己多年甚至一身的自由呢?這里涉及到四大問題,一是土地所有權問題,并不能“隨便找個地方埋了”;二是古代講究風水禁忌,亂葬會影響家族氣運,也可能破壞他人風水,從而引發械斗;三是官家管制,禁止亂葬,違者罰錢或勞役;四是宗族規矩,族長和家族也不會同意這么做。
當然,除了上述四大問題之外,還有就是社會評價的隱形壓力,讓人不得不在現實面前低頭。因為人不可能離群索居,都有左鄰右舍,如果不舉行葬禮,就容易被鄉里唾棄,稱之為“不孝子”,這樣鄉里要是舉孝廉啥的,就沒有機會了。不僅如此,如果自己挖個坑葬父的話,會讓鄉鄰認為家風有虧,無論是自己還是子女,婚嫁就會受阻。在古代的宗族觀念很強,若真如此,就會在宗族中失去地位,死后更是入不了族譜。
雖然在《天仙配》里,董永賣身葬父的事跡,感動了七仙女,仙女不惜違反天條也要下凡為他織布還債,最終還衍生出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但是,那是被故事美化了的。真實的境遇,可能大多與《南史》里記載的南朝16歲劉姓少女的結局一般。她為了葬父,賣身為妾,用一身的自由,換取了父親的“入土為安”,由于她沒有任何神話人物的救助,最終20歲就抑郁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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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當我們在博物館看到那些“孝子圖”,在古籍中讀到“賣身葬父”的故事,不應只將其視為“古人的愚孝”,而要看到背后的“制度之重、生存之艱、人性之痛”。所謂“自己挖坑埋了”這個看似簡單的選擇的背后,實際上是“土地制度、法律體系、宗法社會、禮教觀念”共同織成的“天羅地網”。每一個賣身者,都是在用自己的一生,對抗整個社會的壓力。
董永們用自由換取的不只是一個葬禮,更是自己在鄉土社會繼續生存的“資格”,是死者“體面”和生者“心安”,是在絕境中唯一能抓住的“孝子”之名。“賣身葬父”的真相讓人淚目,不僅為那些逝去的生命,更為那些在制度與生存夾縫中掙扎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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