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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訊 3月31日消息,莆田金融監管分局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呂梁監管分局分別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廈門銀行和建設銀行相關分支機構及責任人因違規行為受到處罰。
根據莆田金融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在業務開展中暴露出諸多問題。該行在個人經營性貸款貸前調查環節未能盡職履責,同時信用證授信調查也缺乏應有的審慎態度,并且存在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的情況。監管部門對其違規行為予以嚴懲,對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計處以130萬元罰款。與此同時,相關責任人也被嚴肅問責,柳銘被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施榮晗、魏輝煌、蘇鴻鵬分別被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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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在同一時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呂梁監管分局也公布了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分支機構及人員的處罰決定。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離石支行因貸前調查不盡職以及貸后管理不到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相關條款及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60萬元罰款。
在對人員的處罰方面,牛潤貴,這位時任建行呂梁永寧路支行行長,因相關違規行為,被禁止10年從事銀行業工作,這一嚴厲處罰彰顯了監管部門對嚴重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樊小英(時任建行呂梁永寧路支行行長)因對離石支行貸前調查不盡職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并罰款6萬元;李金平(時任建行呂梁永寧路支行客戶經理)對離石支行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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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呂梁分行因貸中審查審批不審慎,被罰款30萬元。朱宏坤(時任建行呂梁分行風險主管)和霍小軍(時任建行呂梁分行小企業中心一級業務員)也因相關違規行為,分別被給予警告并罰款6萬元、警告的處罰。
銀行的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審批以及貸后管理等環節,是把控信貸風險、保障金融穩定的關鍵防線。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可能導致潛在的金融風險,甚至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康運行。而員工行為管理的缺失,也可能為違規操作提供滋生的土壤。此次監管部門的處罰行動,無疑是對銀行業合規經營的一次強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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