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胤衡 見習記者 鄒竣麒)因公司引入AI技術,員工周某收到調崗通知,月薪從2.5萬元降至1.5萬元。協商未果,公司解除其勞動合同。4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新聞發布會上通報這起典型案例,法院判決企業構成違法解除,需支付賠償金。
周某在某科技公司擔任問句質檢員,主要負責對AI大模型與用戶交互的答案進行正確性判定。公司以周某所在項目受到AI技術沖擊、需優化調整為由,提出對其調崗并大幅降薪。周某不接受該方案,公司隨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周某向屬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屬地勞動仲裁委支持周某請求。該公司不服仲裁裁決結果,訴至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主張無需支付賠償金。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公司的請求不成立,駁回訴請。某科技公司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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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企業為適應市場競爭而主動引入AI技術,屬于自身技術革新決策,并不必然構成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法定情形。公司提供的調崗方案待遇大幅降低,不能認定為合理的協商方案。因此,某科技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對周某主張支付賠償金的請求予以支持。
主審法官表示,此案典型意義在于明確技術變革中勞資雙方權責。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旨在解放勞動、提升效率、造福民生,法律允許企業為轉型升級調整崗位。但企業不能將技術更新帶來的經營成本與風險簡單轉嫁給勞動者。若確需調整,企業應優先考慮對勞動者進行技能培訓,使其適應更高階崗位;如需調崗,應提供合理方案,并對勞動者產生的額外成本給予補償。勞動者也應積極提升技能,適應技術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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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這起糾紛是當前勞動領域新變化的縮影。會上發布的《杭州法院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工作白皮書(2021—2025)》顯示,2021年至2025年,杭州全市法院新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39315件,其中2025年新收12359件,同比激增61.68%。競業限制、商業秘密保護、因技術引發的調崗降薪、股權激勵等新型復雜糾紛不斷增多。新就業形態用工的法律關系認定糾紛日益突出。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網絡主播等從業者,與平臺企業或平臺合作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確認案件明顯增多,這類群體的勞動權益保障問題成為爭議焦點。
發布會上,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杭州市總工會共同簽署《關于建立“法院+工會”勞動爭議專業化調解工作協作機制的意見》,建立科學精準的案件委托調解機制,深化“總對總”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降低當事人維權成本、提升案件解紛效率,推動更多糾紛實現前端化解。
“圍繞構建人工智能時代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杭州各級法院將持續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專業化審判機制和裁審銜接機制,妥善化解涉高新技術企業、新業態、超齡勞動者等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的勞動爭議糾紛,建立健全多元解紛協同共治體系,推動技術進步與民生福祉協同并進,為杭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繪就和諧溫暖的民生底色。”杭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余晟表示。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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