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微
深圳民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爆光電”)將于近日首發上會。公開資料顯示,民爆光電是一家專注于綠色照明業務的企業,主要從事LED照明產品的研發、設計、制造以及服務。
這已經是民爆光電第二次闖關創業板了。早在2020年7月民爆光電就已經提交了招股書,但在經歷了監管層5輪的問詢和回復之后,其在2021年9月撤銷了申報材料,直到今年5月才重啟了創業板上市申請。此次IPO,民爆光電擬發行不超過2617萬股,擬募集11.02億元,用于“LED照明燈具自動化擴產項目”和“總部大樓及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這一次民爆光電能否成功闖關,現在下結論還為時尚早,唯一能夠確定的是,民爆光電自身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業績增長乏力
招股書數據顯示,2019-2021年,民爆光電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0.82億元、10.59億元和14.97億元,同期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02億元、1.77億元和1.70億元。不難看出,報告期內,民爆光電已經出現增收不增利的情況。其實,有關可持續盈利能力的問題,在上一次IPO中,深交所已經提出疑問,“請發行人說明核心業務、經營環境、主要指標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業績下滑程度與行業變化趨勢是否一致”,并要求其披露盈利能力下滑的風險。民爆光電也坦承其盈利空間受到擠壓的現狀:“公司所處的照明燈具制造行業正面臨新冠肺炎疫情和貿易摩擦的雙重不利影響,上游行業金屬材料漲價、下游市場產品需求存在波動、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升值、競爭對手加大市場開拓力度等因素都加劇了行業的競爭,降低了照明產品的盈利空間。”
以上諸多原因中有一點特別需要注意,即貿易摩擦,因為民爆光電的銷售模式是ODM為海外照明商提供代工服務,而且9成以上營收都來自于海外市場。招股書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民爆光電95.51%的收入由境外客戶提供,出口營業額高達14.29億元,比2019年增長39.22%。
當然,這可能不是民爆光電一家的問題。同行業企業廣莆股份2021年境外收入在公司當期收入中的占比54.12%,立達信2021年境外ODM客戶為公司貢獻了86.07%的收入。大部分行業內公司都是通過為海外客戶提供ODM/OEM服務獲得營收。但是,民爆光電海外業務營收的比例卻不斷增加,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其業績會受到貿易摩擦、匯率等方面的影響較大了。
此外,受市場競爭、大宗商品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盡管民爆光電營收有所增長,但是毛利率卻呈現下滑趨勢,由2020年的34.09%下降到2021年的28.16%,這也是其增收不增利的原因之一。
股東大額占用資金
民爆光電成立于2010年3月,截至今年7月,謝祖華是民爆光電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控制民爆光電95.54%的股權。在成立之初,民爆光電存在股權代持的情況,謝祖華持有民爆光電60%的股權,另由劉志優代替謝祖華持有40%的股權,因為謝祖華擔心一人有限公司不能設立全資子公司,不利于以后的經營發展規劃,直到2013年6月,上述代持的40%股權才予以還原。到2019年謝祖華在引入投資者時,與深創投、紅土智能、紅土光明簽署對賭協議,約定若民爆光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仍未實現在中國境內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等情形下,投資方有權要求謝祖華回購全部或部分股權。
但是首次IPO失敗了,基于與投資方簽署的上市對賭協議,謝祖華身背股份回購的壓力。而同在2019年,謝祖華、王瑞春、蘇濤、王麗、鐘小東、張盼和劉志優等民爆光電股東共同設立了員工持股平臺立勤投資,上述員工將其直接持有民爆光電的股份轉讓給立勤投資,由此該等持股員工變為間接通過立勤投資持有民爆光電股份,該事項涉及繳納大額的個人所得稅。
據招股書內容顯示,民爆光電先行拆借1046.11萬元墊付了上述人員的個人所得稅款,發生了股東占用資金的情形。同時,報告期內,民爆光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關鍵崗位人員與供應商股東有頻繁的資金往來,民爆光電涉嫌通過供應商股東賬戶進行走賬的嫌疑。
比如供應商東莞盛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其主要股東周木生持有該公司100%的股權。
報告期內,民爆光電監事鐘小東、職工代表監事張盼、銷售經理稅春春、銷售經理李樂群和銷售部技術主管周金梅分別向周木生借款1萬元、25.9萬元、10萬元、30.56萬元和17萬元,借款性質全部屬于“個人資金借貸”。從以上情況便能看出,民爆光電在財務內控方面是存在瑕疵的。
研發實力堪憂
招股書數據顯示,報告期內民爆光電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4.98%、5.71%和4.74%,2021年下滑明顯。與同行相比,民爆光電的研發費用率處于較低水平。同期內,民爆光電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由2019年末的15.36%降到2021年末的10.65%。2021年10月,其核心技術人員李玉林因個人原因離職,由此,民爆光電的核心技術人員只剩下蘇宗才、魏小兵、蘇濤3人。
而相關機構現場督導人員發現,在研發領料清單中,部分領料人員為生產或倉庫人員,但民爆光電卻把該類人員領料計入研發費用;同時,民爆光電將研發費用按照各研發項目平均分配,并沒有按項目實際發生情況進行分配。
研發直接的成果體現在專利上,民爆光電在招股書中稱公司專注于自主研發和技術創新,擁有17項發明專利,但仔細辨別不難發現,民爆光電的這些專利含金量并不高。其中,有6項是受讓所得,還有的是從外部個人和企業轉讓所得,也就是說,真正屬于民爆光電自己的研發成果很少。
而研發能力相對不足還直接導致了民爆光電和其他公司的專利糾紛。招股書內容顯示,報告期內,民爆光電與明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商標、外觀設計等方面陷入專利侵權案。2020年1月,該案一審中,法院判決被告(民爆光電)停止侵犯涉案商標專用權并賠償經濟損失6萬元,隨后民爆光電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除此之外,民爆光電的產品質量還出現過問題。根據第一輪問詢函內容顯示,2019—2021年,民爆光電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被客戶予以扣款,扣款金額分別為212.58萬元、195.97萬元和221.73萬元。民爆光電解釋稱,主要是由于部分批次的產品因使用了有質量問題的材料,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從而被客戶進行了扣減貨款的處罰。
這種解釋表面上是把所有問題都推到了供應商身上,但實際上為什么會有存在質量問題的原材料,這難道不是民爆光電自身對供應商產品把關不嚴造成的么?
用工涉嫌違規
招股書內容顯示,民爆光電去年的產能利用率高達116.55%,其中商業照明、工業照明分別為117.71%、106.44%。也因為業務量增加,招工困難,導致民爆光電短期內用工緊張。這種情況下,民爆光電選擇以勞務派遣的模式來滿足生產線需求,而勞務派遣比例一度超過10%。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3年頒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顯示,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2020年,民爆光電當年前11個月的勞務派遣用工比例都超過10%,最高達23.43%,最低11.97%。也就是說,民爆光電的勞務派遣比例已經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紅線”。
用工緊張,也讓民爆光電成為了投訴的對象,甚至被部分網民指責為“黑廠”,稱其存在“辭工”甚至“喪假”都不給員工批準的情況。至于是否有這種情況,無從考證,但是緊張的用工狀態大概率會增加投訴,也會影響到民爆光電的日常經營狀況。未來,一旦擴產,民爆光電將面臨更嚴重的用人緊張局面,屆時又該如何解決。而眼下勞資糾紛中民爆光電用工情況是否違規也會為其二次闖關埋下隱患。
綜上,民爆光電在財務、研發、業務合規方面都存在不少問題,再闖創業板,前景難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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