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看字面意思,會覺得大A咋有點晦氣呢,不是天天都未來光明嗎?咋這么多夫妻都倒在了今天,離婚的那是一對接一對。
1月11日,長春高新公告稱,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金磊的通知,獲悉金磊與王思勉已通過協議方式辦理了解除婚姻關系手續,并就股份分割事項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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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磊是長春高新的“靈魂人物”,為長春高新旗下重要子公司金賽藥業創始人,現為長春高新的第二大股東。2023年10月,他以100億人民幣的財富位列《2023年·胡潤百富榜》第585位。
根據金磊與王思勉簽訂的離婚協議,金磊擬將其持有的公司3001.41萬股股份,約占公司總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名下。本次權益變動后,金磊持有公司463.16萬股股份,約占公司總股本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王思勉持有公司3001.41萬股股份,約占公司總股本7.42%,成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以1月11日股價計算,此次離婚分割股份價值超40億元。
從表面上看,夫妻關系不和,婚姻走到了盡頭,男方凈身出戶。
但是從深層次來看,這哪里是夫妻關系不和,這簡直就是夫妻二人情比金堅,有沒有那個結婚證都不會影響他倆的感情,人家玩的是“薩特、波伏娃”的那套,也就是著名的“開放式關系”,“彼此承諾絕對坦誠,允許彼此有情人,不得有任何隱瞞,為期兩年,可以續約”。
當然,這只是調侃一下,并不是說A股的大股東、高管們離婚之后都去搞“開放式關系”,薩特和波伏娃的這段感情,我個人也覺得是薩特在PUA波伏娃。
雖然不一定去搞“開放式關系”,但是我認為這種40億的天價離婚,恰恰證明了金磊、王思勉這一對夫妻在金錢方面是存在“彼此承諾絕對坦誠”的情況的。
畢竟,我10多年大學老同學、隔壁寢室的、當年一起打籃球的、走入社會還在一起生意合作的這種級別的關系,現在要找我借1萬塊借1年,我都得在心里掂量掂量;這可是40多億的股份呀,說給就給了;要知道在“我圖你肉體,你圖我金錢”的這種關系中,婚前財產的安排都是非常嚴苛的,看默多克就知道了,1999年6月25日,默多克同鄧文迪結婚。兩人結婚前曾簽訂協議:鄧文迪不得繼承遺產,而默多克的財產將分配給他與前妻的幾位成年子女。甚至在后來的2002年和2004年對協議還進行了補充。協議規定,不管默多克生死,鄧文迪都不能享受遺產繼承權,也不能獲得新聞集團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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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長春高新二股東,這么爽快的把自己的絕大部分股份/財產劃轉給女方,是對女方的絕對信任,這對夫妻已經超越愛情和婚姻關系了,用“利益聯合體”來形容可能會更合適一些。
我的這段話,更直接的表述就是——“離婚式減持”,這也是1月12日長春高新股價大跌的原因,因為股民們第一反應均是“假離婚、真套現”。一位股民調侃該股為,“離婚套現概念,遙遙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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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長春高新自己都心知肚明,這種天價離婚案一出來,股價要大跌的,根據媒體報道,對于股價下跌是否與披露的離婚股東權益變更有關,1月12日,中新經緯以投資者身份致電長春高新,其董事會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來看有一定的關聯。”
你要去問長春高新,問他們兩口子離婚是不是為了減持呀,他們肯定矢口否認,長春高新工作人員表示,這是股東的私人行為,是上市公司沒有辦法控制的,市場猜測比較多,引發了一系列市場反應。還有長春高新證券部工作人員回應稱,因為金磊與王思勉二人不是長春高新的管理層,不參與公司決策,因此對長春高新的經營沒有影響。他們二者離婚是個人行為,公司不清楚其股權分配比例的原因。
反正就是一問三不知,沒有的事,私人事情不好過問之類的。
也有人要說了,那公告披露了,金磊和王思勉兩人共同作出了未來12個月都不減持的承諾。12個月以后,減持是要符合持股5%以上的股東對減持的規定,如果未來兩人各自減持,減持額度合計累計達到公司股份1%時,上市公司就要公告。
那現在股價又大跌,他們肯定損失了呀,應該還是感情問題,可能不是為了減持。那咱們來好好分析一下。
2023年8月25日,滬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適用問題答投資者問,明確大股東因離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過出方和過入方應當合并、持續共用大股東減持額度。
大股東因離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后進行減持的,股份過出方和過入方應當合并計算判斷大股東身份,需要持續共用大股東集中競價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1%、大宗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2%的減持額度,并分別履行大股東集中競價減持的預披露義務等。
不過就是90個自然日限制減持嘛,人家大大方方承諾12個月不減持,如果12個月后減持,那就管不著了。
至于說12個月以后,股價跌了怎么辦?我只能說格局小了呀,現在是減持賺40個億還是30個億的問題嗎? 這是能不能落袋為安的問題!
就算是股價漲到了1萬億,不能交易不能減持,全是空頭支票,你只能干看著,身家全是虛的,你總不能去菜場買大白菜的時候,跟大媽說,我不給你錢了,我給你股票,你看我股票值1萬,你看大媽認不認賬就完事了;就算少套現一點,就算只套現了1000萬出來,那也是打到自己銀行卡上的,才是真實的。
而且一開始就說了,金磊是長春高新的“靈魂人物”,這種元老級的,拿的應該都是原始股吧,持有成本很低的,可能幾毛錢一股吧,現在長春高新股價125一股,去掉前面的1,就算是只剩25塊錢一股了,人家減持也有得賺。所以這也就回答了這個問題,12個月以后,減持要符合持股5%以上的股東對減持的規定,如果未來兩人各自減持,減持額度合計累計達到公司股份1%時,上市公司就要公告。公告也沒所謂呀,股價跌了就跌了,只要能減持套現出來,無非賺多賺少的問題,但是人家肯定是穩賺不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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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good things come to those who wait.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會降臨到等待的人身上,人家現在很可能是在做減持的前期安排,不可能今天安排好了,明天就套現完畢了,哪有那么快,還有你要照顧監管面子吧,所以好飯不怕晚,良緣不怕遲,準備工作做好了,到時候減持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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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式減持”的另一個好處就是——雙通道。上文也說了,確實,大股東因離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過出方和過入方應當合并、持續共用大股東減持額度。但是,“離婚”減持共用額度不是永久的,股份過出方和過入方應當合并計算判斷大股東身份,需要持續共用大股東集中競價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1%、大宗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2%的減持額度。
還是90天后,大家就可以“你減你的,我減我的了”,“夫妻”上陣,效率加倍。
借用《讓子彈飛》里面的一句話來形容“我來此地只為3件事,減持、減持還是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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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9年的一篇報道,從薪酬來看,2018年吉林省共56位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超百萬元,長春高新原董事、長春金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金磊年薪約411萬元,拔得頭籌。稅前年薪411萬。這樣算下來,人家打工一年稅后200萬左右吧,雖然已經是頂薪級別了,但是干10年,工資才到手2000萬左右,賺錢速度還是太慢。
如果說分紅呢?長春高新公布2022年年度分紅實施方案:以4.05億股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元(含稅,稅后9元),合計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4.05億元。
按比例算,金磊持股約占長春高新總股份的8.56%,4.05億分紅的8.56%就是3400多萬稅前,對于個人股東,上市公司分紅實施“一股一抵”政策,即每年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為12萬元,分紅部分超過免征額的部分需要繳納20%的所得稅,扣稅以后到手,2700多萬,干10年,公司穩定分紅,也就2.7個億。
所以看看干10年工資2000多萬,干10年,穩定分紅到手才2.7個億左右,再看看那市值40多個億的股票,突然發現這工資收入和分紅“不解渴”呀,如果1年內完成目前持股數一半的減持,稅前就至少20個億了,哪還需要上班10年累死累活慢慢積累,直接辭了工作,開始花天酒地的生活都可以了,而且只要不創業,就吃喝揮霍,剩下的錢還可以保他們家族3代吃喝不愁。
沒有人能經得起這種誘惑,再加上我剛說的,他們兩口子肯定感情很好,不會出現股份劃轉以后一方跑路的現象,所以離婚也就是個“必然”的選擇了。
不過我最后還是想問一句,當時不是說好的“先富帶動后富”么,金磊這樣的人都實現“先富”了,你覺得有可能帶動我們這些人“后富”么,走到現在,看看這頻繁的“天價離婚”以及“減持慣犯”,我只想說沒有我們這幫“后富”的支持,你們哪有機會“先富”呀!
參考資料:
40億“天價離婚”是繞道減持?長春高新回應質疑——投資快報
股價暴跌近8%,40億“天價離婚”是繞道減持?公司回應——中新經緯
40億!長春高新二股東被前妻分走九成持股 市場擔心“離婚式減持”——封面新聞
二股東天價離婚,長春高新跌超7%!回應:股東私人行為,公司無法控制——澎湃新聞
"離婚式"減持?滬深交易所明確這些規矩!——證券時報
曝鄧文迪離婚不得繼承遺產 結婚前曾簽訂協議——武漢晨報
長春高新2022年度10派10元——東方財富Choice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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