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三名初中生涉嫌殺害同班同學,引發了全網的憤怒。沒想到,近日又傳出廣東清遠陽山縣一名13歲男孩在公園廁所性侵8歲女童,僅作訓誡教育,未予立案。
當地政府3月20日發布通告稱,經審查,13歲的陳某對其涉嫌強奸他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但J方經審查認為該男孩未滿14歲,情況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目前陳某已被依法送至專門學校進行訓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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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受害女童8歲多,讀小學二年級,其父母在鎮上做小生意。今年2月26日下午,該女童和其讀五年級的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公園玩,因兩人發生爭執,于是姐姐先回家了,女童隨后遭到一名13歲男孩侵犯。涉事男孩在當地讀初二,與女童并不相識。事發后,見下體有血跡,女童嚇壞了,哭著回家告知父母。女童父母馬上報J,并帶女童去醫院檢查。
陽山縣婦幼保健院于2月26日19時30分作出的診斷結果顯示,受害女童的處女膜破裂,“見少量血跡,左大腿內側見兩處淤黑”。
當日20時48分許,當地J方在陽山縣嶺背鎮將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3歲)抓獲,并最終做出訓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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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結果,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樣,心存疑慮。
如此惡劣的行為,僅僅訓誡了事,能起到懲戒作用嗎?換位思考一下,如果受害者是J方的親屬,他們還會做出如此輕描淡寫的處理嗎?
又是一個不滿14歲!
多少惡魔假汝之名?
未成年保護法到底是保護孩子,還是在保護惡魔?
可以想見,這個8歲的女童,一生都將生活在被性侵的陰影之下。而當她得知,那個侵犯她的男生僅僅被訓誡了事,她的內心又該是多么絕望:這個社會為何保護惡人,卻不保護她這樣的受害者?
有些孩子,天生就是惡魔,他們喪盡天良卻毫發無傷。
對這些少年惡魔,真的就毫無辦法了嗎?
羅翔老師說,離開了公正,仁愛便沒有了意義。
降低壞人犯罪成本,就等于是在鼓勵犯罪!如果一味縱容,越來越多的少年惡魔將在社會上涌現。
法不該向不法讓步,正義絕不能向邪惡低頭!
我強烈建議,效法英美等國家,引入“惡意補足年齡”條款,讓那些少年惡魔不能因年齡小而脫罪,真正受到法律的嚴懲。
我是徐叫獸,有趣的靈魂在這里相遇,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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