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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震驚全國的青島女幼師遇害案迎來二審開庭。據受害者家屬向媒體透露,此次審理在案發地山東省平度市進行,法院未當庭宣判。這一進展再次將公眾視線拉回這起手段殘忍、動機復雜的惡性案件。
血案回溯:一場"自卑者"的瘋狂報復
時間倒流至2023年12月11日夜,平度市某小區出租屋內,兩名年輕幼師李某甲與劉某某倒在血泊中。行兇者李某勇——李某甲的初中同學,持刀闖入后連續捅刺李某甲,甚至追入劉某某臥室將二人殺害。據起訴書披露,李某勇自稱因長期自卑心理,將人生挫折歸咎于李某甲學生時代的"侮辱",加之工作失意、家庭矛盾,最終策劃了這場"復仇"。
令人唏噓的是,受害者劉某某與案件本無關聯。案發時,她因與李某甲合租而不幸卷入,成為兇手"滅口"的犧牲品。案發后,李某勇家屬始終未向受害者家庭致歉,這一態度更引發輿論憤慨。
生死之爭:精神鑒定成二審焦點
一審中,青島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勇死刑。辯護律師曾提出,李某勇存在揮拳自語、破壞財物等異常行為,要求進行精神鑒定。但法院認定其作案時"目標明確、邏輯清晰",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情形,故未予采納。
法律界人士分析,精神鑒定爭議常現于惡性命案。我國司法實踐中,需結合醫學證據與行為證據綜合判定。本案兇手提前購置兇器、精準鎖定目標、事后試圖掩蓋罪行等細節,均指向其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家屬悲鳴:盼死刑捍衛生命尊嚴
"女兒做錯了什么?"受害者劉某某父母接受采訪時難掩悲痛。案發后,這個家庭始終未等來兇手方的悔意,只能將全部希望寄托于司法公正。劉父直言:“我們只求維持死刑判決,告慰女兒在天之靈。”
李某甲的遭遇更引發社會對"隱秘暴力"的深思:學生時代的言語沖突,竟在十余年后釀成殺身之禍?心理專家指出,此案折射出部分人群心理疏導機制的缺失,當負面情緒長期壓抑,可能異化為極端行為。
生死判決背后的社會叩問
目前,二審結果尚未公布,但公眾討論已超越個案范疇。我們期待正義的判決,能成為照亮黑暗的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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