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被員工仲裁,對方要求索賠13萬!
去年底,我被一個已經(jīng)主動離職整整半年的員工仲裁。
原因是在職期間,我沒有和他簽勞動合同,所以按照勞動法,他要求我賠償13萬。
來龍去脈在這篇文章?
當時勞動合同已經(jīng)打印出來,之所以沒簽,純屬是因為太忙給忘記了,所以就給了這名員工鉆空子的機會。
在溝通期間,我的律師試圖與對方進行調(diào)節(jié)溝通,說愿意私下賠償一部分和解。
畢竟大家共事一場,沒必要走到程序那一步。
結(jié)果對方非常貪婪,一步也不肯讓,明確表示就要提出的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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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正值年底,馬上就要過年了,律師告訴我和解是沒戲了,這哥們就是想搞一筆錢過年。
我說他既然這么貪,那就和他硬剛到底。
這時候我開始搜集證據(jù),找出了一些對方當時拒簽的證明、證人證言、以及離職之后簽的離職協(xié)議。
提交給律師后,就開始準備開庭了。
幾個月之后,結(jié)果出來了,對方索賠13萬的述求被駁回。
原本沒走程序之前,我是準備私下給幾萬塊和解算了。
畢竟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合同,確實是有違勞動法,不管你是忘記簽還是怎么的,都得按照勞動法辦事。
現(xiàn)在好了,我證據(jù)提交上去,一分錢也別想拿到。
裁決書出來后,對方在15日之內(nèi)也沒有繼續(xù)上訴。
所以這個事兒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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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之后,我挺寒心的。
在職期間對這位員工也不錯,工資、提成都遠高于行業(yè)水準,入職才半年,年終獎就給了一萬,可以說很大方了。
但是大方?jīng)]有用,對別人好也沒有用,別人最終會因為一己私利而忘記你所有的好,并認為你的好都是理所當然。
不要當一個爛好人,對別人過多的恩惠,最終都會變成自己的災難,這是我去年在很多事上得到的經(jīng)驗和教訓。
有朋友建議我,反正你也知道他在哪家公司,老板你也認識。
要不聯(lián)系一下,把他惡意仲裁公司索賠這件事,給他現(xiàn)在老板同步一下,也惡心他一下。
我想想還是算了,大家畢竟共事一場,也是一場緣分。
而且這個緣是因我而起,項目是我起盤的,人也是我招的,最終會發(fā)生什么,那都得我自己承擔。
要擱在20歲出頭的那會,我高低先干他一架再說。
但是30歲之后,階段不一樣了,更加相信因果,做人做事也更慈悲了。
以前做事是靠聰明,現(xiàn)在以及未來做事更多的要靠聰慧。
我對很多人釋放過善意,但得來的全是對方為了一己私利的背叛。
但不管怎么樣,我始終相信善。
總之一句話,別人怎么對我那是我的因果。
我怎么對待別人,那是我的修行。
前路漫長,問心無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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