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到過這樣一句話: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有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某天上午我安排了兩件工作,第一件是九點鐘開庭審理一件贍養費糾紛,第二件是十點半到一起離婚案件原被告的婚房中清點家具家電。
之所以會安排第二項工作,是因為我覺得那件贍養費糾紛案情不算很復雜,應該能夠一個小時審結。原告是母親,被告是她的女兒,原告起訴被告要求每月支付200元贍養費。唯一復雜的是原告說已經很久沒和被告聯系過了,不知道被告的地址,不過能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我帶著助理專門跑了一趟派出所,查到了被告的居住地址和聯系電話,而且很順利的聯系到了被告,于是確定了開庭時間。
一般來說,贍養費糾紛比撫養費糾紛復雜,我之所以會覺得這件案子應該難度不大,是因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的贍養費非常低,我猜大概原告也并不是真的指望被告支付的贍養費維持生活,又是為了辦低保而按照相關單位的要求訴到法院想獲得一紙調解文書。
對于這種被“制造”出來的案子,我們也很無奈。
開庭那天,原告先到的法庭,沒多久被告也來了。讓我沒想到的是,被告到了法庭就開始哭,止不住的那種,我勸說了好久,她才勉強止住哭泣,可以開始庭審。
我有點好奇,被告怎么會這么激動?被告回答說,她五歲的時候,原告作為母親就離家出走了,一直杳無音訊。她只能和父親共同生活,她的父親怎么說呢?酗酒,吸毒,還進過監獄。她平時和父親一起生活,父親入獄了,她就只能依靠大姑撫養,父親出獄了,再回到父親身邊。父親對她很不好,經常帶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日常還家暴她,據她說最嚴重的一回曾經把她捆起來打。她沒能考上好的學校,很早就出來打工,和她的父親也再也沒有聯系。她一直也沒有穩定的工作,社保記錄顯示只有很短時間的單位繳納社保的記錄,現在三十多了,孤身一人租房住,只能靠在網上賣一些應季的商品維持生活。
她說她小的時候無數次夢到她的母親回來接她走,無數次放學的時候希望能看到母親的身影,但一次又一次盼望,一次又一次失望。后來她也死心了,就這么一個人生活著,直到前些天接到助理打來的電話,她才第一次有母親的消息。讓她感情上非常不能接受的是,她的母親這么多年來第一次主動聯系她,居然是起訴她要贍養費。
我聽罷也是跟著嘆息,竭力安慰被告,說我不知道你的母親之前為什么沒有找你,但這次起訴你要贍養費,確實是生活遇到了困難,只能通過這種方式才能拿到低保,也是有自己的苦衷的,并不是惡意找你要贍養費的。
最后案件調解結案,庭審結束后原被告在庭外等著拿調解書。助理去送調解書后許久沒有回來,我去法庭外找她,看到走廊的椅子上,原告已經走了,被告一個人坐在那里還在哭,助理在一旁竭力的安慰,被告看到我后,勉強止住了眼淚,對我們說了一聲謝謝,默默地走了。
想起幾年前審理的另一件贍養費糾紛,原告是父親,被告也是女兒,原告很早就拋妻棄女,這么多年來一直對母女兩不聞不問,老了老了,跑到法院來找女兒要贍養費。女兒出庭應訴,能看得出來她受到過良好的教育,經濟條件也不錯,她表示盡管知道自己有贍養原告的義務,但是絕不能原諒原告當年拋妻棄女給她和她的母親身心造成的傷害,她明確表示拒絕調解,說法官你判多少錢我都不上訴,但是絕對不和他調解,絕對不同意給她一分錢。庭審結束后她簽完筆錄就走了,沒有多看原告一眼。
我從原告決絕的眼神中,能感受到她那些年受到的傷害,但顯然,她還有她的母親,她最終還有不錯的經濟條件,而那位失去母愛的女兒,受到的傷害要更巨大,人生也更坎坷。
庭審結束后,那位拋棄女兒的原告向我表示感謝,說謝謝我能在女兒面前替她辯解。我沒有說話,只是想說,我這么做也只是想讓她的女兒心里能好受點,她經歷的苦難已經很多了,不知道我和助理帶給她的安慰,能不能讓她覺得生活還沒有她想象的那么糟糕,希望她能有勇氣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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