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城市更新成了一個被反復提起的詞。從政策頻出到專項資金下場,從部委動作到地方試點,似乎每一個城區、每一塊老舊地塊、每一個城中村,都正走上被“改造”的進程。
在許多討論中,城市更新仍被視作“空間翻新”——舊的建筑拆除、街區整治、立面美化、配套補齊。但在我們看來,這只是表面任務,真正發生變化的,是城市的運行邏輯與秩序系統。城市更新,不是一次次“修房子”的工程動作,而是一次次“理秩序”的結構操作。
過去三十年,中國的城市增長靠的是“擴張性開發”:土地批次、投資規模、施工周期、回報測算……所有系統都圍繞“做得更快”“推得更大”進行配置。但今天我們面對的是另一類城市:
- 增量地塊稀缺,開發邊界被鎖死;
- 人口結構變化,居住訴求分化;
- 社區功能缺位,空間體驗失序。
所以,相關從業者都值得深度思考:城市更新到底要“更新”什么?從RET睿意德的視角來看,今天中國的城市更新,不再是一次次對“物”的介入,而是一場深入到“關系、節奏、參與和表達”的秩序重建工程。城市需要的,不是更多建筑施工,而是一類“城市關系更新與構建”。
城市更新:從舊邏輯到更新邏輯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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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邏輯失效:增量思維的三個系統性斷點
要理解今天的城市更新以及這次城市更新的不同,避免走入誤區,首先要看清楚——我們所熟悉的那套“開發型城市邏輯”已經系統性失效。
過去三十年,中國城市的增長范式是清晰的:從土地出讓、建設開發、項目交付,到銷售去化、資金回流,構成了一個完整、封閉、高速運轉的正向系統。
這套系統有兩個核心邏輯:一是“增量”邏輯,不斷擴張城市邊界,新增土地供給帶動投資;二是“交付”邏輯,快速落地、快速變現,以周轉速度帶動收益回收。在那個階段,只要跑得快、蓋得起、賣得掉,就構成了城市建設的主要動力機制。但進入“更新時代”后,我們面對的是完全不同的場景。
土地已碎,增長失去空間邏輯
今天的大部分城市更新項目,已不再具備開發時代的完整土地邏輯。可統一出讓的大塊土地越來越少,地塊被歷史用地、居住區、公共服務混雜包圍,權屬復雜。同時,城市功能邊界已經拉滿,“向外找地”的機會接近封頂。
過去的空間邏輯是“大塊切割+整體重做”,而現在更多是“縫合式修補+共存式利用”——土地已碎,整合無解,更新項目天然承壓。
周期拉長,資金模型難以成立
傳統開發模式依賴“快進快出”:一年拿地,兩年建設,三年回款;用短周期撬動高收益,用資金周轉覆蓋前期成本。而城市更新的典型節奏卻是:前期統籌時間不可控;規劃審批周期不短于新開發;拆遷、安置、協調、資金平衡,每一環都無法“靠標準化復制”。
這就導致傳統財務模型全面失效。如果還沿用“開發-變現”的思路去做更新,不是進度出問題,就是回報不可控。最終將出現“項目落地了,資產不活了”的典型“沉沒式更新”。
用戶邏輯改變,空間目標不再成立
從用戶角度看,過去的開發邏輯也難以為繼。居住者不再滿足“有房就行”,而是關注生活節奏、社區參與、服務品質;使用者不再只看建筑新舊,而關注“能不能留”“值不值得回”;空間本身也從功能單元變成“關系容器”——是否具備社交、歸屬與情緒價值。
這就意味著空間不只是“可使用”,而要“可進入”“可共鳴”。而傳統開發邏輯,是圍繞“建完交付”為目標設計的——并不負責空間后續生命的生成與組織。
所以,我們可以清晰判斷:城市更新不是開發節奏變慢了,而是整個開發和更新范式在轉型。更新項目若不切換到“用戶邏輯主導×節奏組織優先”的結構系統,推進必然陷入“政策熱→項目難→成果弱”的惡性循環。
從開發邏輯斷裂,到更新邏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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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的本質,是重建“空間×關系×時間”的秩序
很多城市更新的失敗,常常不是項目沒有推進,而是推進之后依然無法被人使用、感知與參與。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煥然一新”的建筑群、社區、街區,最終走向冷清:場地重新規劃了,但人不來;業態進駐了,但沒人停;功能配套了,但空間不被信任、不被感受。問題出在哪?在我們看來,是“空間翻新了,但秩序沒重建。”
什么是“城市秩序”?不是規范,而是關系的組織方式
我們所說的“城市秩序”,不是政府規章、交通信號或容積率控制,而是城市如何通過空間、節奏和功能,把“人—物—關系”編織起來的結構方式。
一個真正被人喜歡的城市空間,從來不是因為“地磚新、外立面整”,而是因為有節奏——走進去,不慌不亂、有停有走;有關系——能看見別人,也能找到自己;有表達——不只是使用,而是能表達認同。這才是秩序的本質——不是物理系統的排列,而是行為系統的流動。
城市更新的底層任務,就是重建這三大秩序邏輯
空間秩序:從"功能單元"到"關系場域"
傳統開發邏輯下,空間被視作功能容器:餐飲區、商鋪區、辦公樓、綠地……每塊地有其指定用途。但更新時代,空間不再是靜態標簽,而是關系生成器。一個綠地不僅是“生態空間”,也可能是一個社群觸點;一個街角不僅是“通行節點”,也可能是微社交場;一個天橋可能是連接建筑的通道,也可能變成鹿特丹城市更新最具代表性的“Luchtsingel”式的城市共創場所。空間的“被定義方式”,決定了它“能否再生為關系”。
節奏秩序:從開發進度到用戶時間感
更新時代不再以“投完建完交付”為節奏,而是要對接“用戶的生活節奏”。一個空間是否好,不在于是否建得快,而在于“用戶愿不愿意在那里花時間”;節奏不是策劃表上的時間節點,而是用戶進來后,有沒有時間可感、感受可承接;空間不是“完工即運營”,而是從“用戶進入”才開始生命周期。節奏秩序的重建,是讓空間與人的時間感重新對齊。
關系秩序:從建設單位視角轉向使用者共感機制
在開發邏輯下,空間是“建造者的產物”,在更新邏輯中,空間必須成為“使用者的延伸”。這意味著城市更新必須有“使用者語言”——能聽懂、能參與、能反饋;社區更新不是物業換了,而是“我是否愿意參與此地的生活協商”;商業更新不是品牌換了,而是“這里的節奏、審美、氣質,是否像我”。這類關系秩序,必須通過空間體驗、內容機制、運營組織一體重構。
許多更新項目之所以在改造完成后依然“無人使用”,問題并不在于設計不佳、業態不準或建筑不新,而在于空間未能有效連接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節奏上未能延續城市生活的時間性,組織層面未能建立起共識機制與表達接口。我們必須承認,如果城市更新不能重新組織“人與城市之間的秩序”,它最終就只是“外表的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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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做工程,而是生成“空間的生活機制”
如果說城市更新的第一層是空間翻新,第二層是秩序重建,那么第三層,就必須是內容生成機制的構建。而這,恰恰是大多數更新項目落空的關鍵環節。
“內容”不是活動,不是業態,不是短期熱鬧
我們注意到,在許多城市更新項目中,“內容”仍被理解為做幾個市集、辦幾場展覽、聯名一個品牌、運營一個文創集裝箱……或者看起來“有煙火氣”“有人氣”“有社交話題”。
但這些都不能構成真正的內容機制,原因在于三個缺失:不連續——生命周期極短,用戶無法持續參與;不匹配——內容節奏與空間日常節奏斷裂;不可生成——沒有用戶參與的“生產結構”,只靠運營投放。
所以,內容不是“點亮器”,而是“結構器”——它不負責吸睛,而負責組織生活。
城市更新需要的是一種“生活可以長出來”的機制
“內容機制”這個詞聽起來像是一個運營術語,常被用于商業策劃或空間招商的語境中。但如果我們真正深入理解它的本質,它其實關乎的是一個城市空間是否具備被人使用、被人感知、被人連接的能力——它是一種生活系統的邏輯,而非簡單的功能配置或短期活動堆砌。真正的“內容機制”應從終點出發去反向定義:這個空間,在日常的時序中,是否能夠自然地融入人們的生活軌跡,成為他們行為習慣的一部分?
所以,內容機制不是附加在空間上的裝飾,而是空間本身的生命力所在。它是人與空間之間持續互動所形成的動態關系網絡,是讓場所真正“活起來”的內在驅動。我們將其歸納為三種生成力:
讓人愿意進入:入口機制≠大門設計,而是空間情緒的開場白
在東京中目黑,一個寫滿店鋪標識的街道,入口甚至沒有統一招牌,只有鐵道、行人、自行車和書店櫥窗共同構成的節奏感。它沒有“歡迎光臨”的姿態,但日常性本身就是邀請。對比一些城市更新項目,雖然入口高大、設計復雜,但人們卻不知從哪兒進入、不知該進入干什么。
所以,真正的“入口機制”,不是強調儀式感,而是讓人覺得“我可以走進去,哪怕只是看看”。
讓人愿意留下:停留機制≠功能堆疊,而是節奏設計
空間為什么留不住人?很多時候,是因為“所有功能都在推你走”:動線被安排得太快;休憩區不連貫;品牌組合只是招商拼圖,沒有節奏落點。而在東京中目黑的代官山T-SITE,哪怕你不進任何一家店,也能在露天咖啡前坐下、翻書、發呆,路過的人帶著狗停下聊天,黃昏的光從藤架灑下,你甚至可以在書店外聽一場即興演奏。
這就是更新時代空間的關鍵轉變:功能是物理配置,節奏才是情緒場景。
讓人愿意回來:復返機制≠活動運營,而是關系生成
城市更新不難“熱鬧一次”,難的是“愿意常來”。這取決于空間有沒有構建出一種可識別、可參與、可重訪的關系機制。荷蘭鹿特丹的Luchtsingel空中步道,就是這種關系的產物:它不是設計師的作品,而是市民眾籌、命名、設計、參與施工共同完成的空間表達。它不是“設計給人”,而是“組織起人”。
所以當一個空間真的生成了復返機制,它背后一定具備兩種能力:組織關系,而非管理人群;留下痕跡,而非展示形象。
內容機制不是“做點什么”,而是空間能否擁有“第二次生命”的起點
我們看到太多更新項目,初期風光、后期沉寂;招商成功、運營失敗;活動熱鬧、用戶流失。而那些真正留下來的空間,不是靠投放,不是靠引爆,而是靠一套能夠生成日常節奏、生成情緒關系、生成用戶記憶的“空間內容機制”。
所以,必須從“做什么”轉向“什么能自然發生”:城市更新不是規劃要點寫得有多新,而是五年后,有沒有人還愿意在這里散步、偶遇、停留、聊天。這,才是內容機制真正的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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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的關鍵在更新組織生態,建立未來城市的主理人機制
如果說城市更新的空間工作是“術”,內容機制是“法”,那么能不能跑通的關鍵,在于“誰來做”——這是根本性的“組織之問”。
在我們對城市更新失敗案例的長期觀察中,有一個高度一致的癥結:執行者角色與任務之間失配,導致空間變了,秩序沒生,運營失控,更新停擺。這背后的本質問題是:更新時代真正需要的組織角色,已經不是“工程承包商”,而是一類新的“城市關系主理人”。
傳統組織機制,已經跟不上城市更新的任務跨度
在開發邏輯下,城市項目的組織機制是線性的:政府統籌→規劃單位→設計院→工程方→招商→運營方。這種分工,在增量開發中可以高效推進。
但城市更新項目的特征是:地塊結構復雜,權屬不清、周期拉長;空間任務不止是建設,還包括激活、運營、持續維護;更重要的是,“用戶的參與與留存”成為決定成敗的核心變量。而這種任務,靠傳統“交付式組織”是做不來的。
更新項目需要的,是一種“橫向拉通×長期陪伴”的主理人機制
我們提出一個判斷:城市更新是一種橫跨空間、內容、節奏、用戶、金融五維的“長周期共建任務”。這意味著,更新項目必須有人來承擔協調多方資源、構建長期關系、維護空間生命力、平衡各方利益、確保項目可持續發展等職責。而所有這些任務,必須匯聚到一個角色:城市內容主理人。
城市內容主理人,是“內容力×空間感×節奏組織力”的復合體
這個角色不是一個人,而是一類組織能力結構。它必須同時具備空間理解力——不做平面規劃,而能感知動線和節奏;內容組織力——不是硬塞品牌,而是編排生活敘事;社群機制感——知道如何構建輕連接,讓用戶愿意停留與復返;財務耐心力——理解更新的收益節奏與金融結構;最重要的是:不是“管項目”,而是“共生場”。
一些成功項目之所以能成,不是因為它招商能力強,而是有一群組織者可以穿越建筑、內容、制造、圈層與敘事。這就是更新時代所需要的主理人機制。
要從“施工隊”到“場景共創方”,更新組織生態必須重塑
基于RET睿意德逾500個城市更新項目的合作經驗,我們我們認為,具備城市更新愿景的政府平臺、開發主體、運營公司,應系統性推進組織能力轉型。這不僅僅是人換崗、表換格,而是一種組織結構與城市方法論的徹底切換。城市的面貌可以由施工方改變,但城市的“感受”,只能由主理人來修復。
城市更新的主理能力模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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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城市不是孤立建筑的集合,也不僅僅是土地用途的劃分或功能布局的疊加。它是一個由人與空間、人與人之間持續互動所生成的復雜系統——一個可感知、可使用、可連接、可共建的社會秩序。在這個意義上,城市更新不是對物理環境的修修補補,而是一次對城市本質認知方式的根本性轉變。真正有價值的城市更新,并不在于讓空間煥然一新,而是讓人愿意留下來:在其中生活、工作、交往、創造。它的終極目標,是構建一種讓人感到歸屬、節奏和共鳴的生活情境。而人與城市之間的關系,是在每日的步行路徑中、在街角的對話里、在公共空間的停留中,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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