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證監局發布公告,指出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基金銷售業務中存在多項問題,決定對該行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
公告稱,煙臺銀行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未有效執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二是代銷的部分公募基金產品未準確向投資者揭示客戶維護費;三是《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但未申請換領。
以上問題分別反映出該行存在內控失效、信披違規、資質管理缺位等問題。
煙臺銀行上述行為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二十五條、《關于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58號)第五條第三款、第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煙臺銀行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煙臺銀行需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經查,煙臺銀行在近年間已多次因內控失效、監管不合規類問題被處罰。2023年10月,煙臺銀行及5家支行分別因未按規定及時報送案件(風險)信、貸后管理不到位等行為,合計被罰款200萬元;2024年2月,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該行被罰款40萬元;2024年11月,煙臺銀行因未按照規定報送報表,被罰款30萬元等。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煙臺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實繳資本249727.4605萬人民幣,并已于1997年完成股權融資。
(鳳凰網山東 國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