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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呀,我是鄧姐姐。
最近《住房租賃條例》公布,9月15日正式開始實施。
這對各城市的租房亂象來說,無疑將起到很好的制約。
也會對整個租房市場產生不小的影響。
網友分成兩派,一派為承租方,一派為出租方。
大家處于利益兩端,觀點各不相同。
挺值得展開深入聊聊~
條例第一部分,句句直指清剿群租房。
“必須同時滿足建筑、消防、燃氣、室內裝飾裝修四項國家強制性標準,缺一不可。”
“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6類空間首次被明令禁止單獨住人。”
“設區城市可再設“單間人數上限”和“人均最低面積”兩道閘,杜絕群租回潮。”
我之前網上刷到過一個小哥。
在上海住了一個陽臺改成的臥室,只能放下一張床和一個小桌子。
衣服行李只能塞床底下,廚房衛生間和房東共用。
但價格每月只要1000塊,評論區直呼真香。
類似的也有群租房,會將三室一廳的房,隔斷成六室分別出租。
把原本整套只能3000出租的,利益擴大到5000。
以后這種都將禁止出租。
大家比較有爭議的點在于,通常沒辦法才會選擇群租房。
一刀切取締掉,本身就是低收入的人群該怎么辦?
如果廉租房無法跟上,那這些人只能回老家或去其他更小的城市生活。
跟當初拆除城中村有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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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會認為,我是房東我做主。
有租客愿意住,偷偷出租不就行?
但顯然,政策制定的時候,就想到了這層。
將通過對中介渠道的連坐,倒逼房東整改。
中介行業,不得發布未經考究的假房源。
不得幫助租賃違法違規的群租房,不得代收租金等等。
如果雙方通過中介簽訂租房合同,還要求進行合同備案。
違規罰款最少2萬,最高10萬,還要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的甚至吊銷營業執照。
一下掐斷了不合規租房的流通命脈。
當然咯,有些時候租房不一定通過中介。
而是通過社交平臺房東自己發布帖子,例如小紅書、豆瓣。
未來這些網絡平臺,可能也要履行核驗責任。
否則將被罰款和責令整改,可見這些渠道也會被約束。
還有給押金、租金戴上了緊箍咒。
如果是企業對外租賃,押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必須進第三方托管賬戶。
租金單次最多也只能收3個月。
會有這規定肯定是因為有過血淚教訓,前幾年不少長租公寓跑路或倒閉。
比如蛋殼事件,許多租客和房東都被深深坑過。
個人二房東轉租超過一定規模,也必須按企業標準統一監管。
之前搞群租房的二房東,將很難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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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大家關注的,是合同備案制度。
條例規定,房東和租客應當使用實名簽訂租房合同,并完成備案。
房東不備案的,租客可自己辦理,政府不得收費。
很多人說,合同備案制度,表面是為信息透明化。
實則編織了一張覆蓋全國的住房租賃數據庫。
實名備案的每一份合同,都是地方財政的稅收錨點。
聰明的人或許會想,那合同不備案不就行了?
房東不想備案交稅,但租客可能會有其他備案動機。
比如在租購同權大背景下,網簽信息直接對接公安、教育、公積金系統,
未來可憑備案合同辦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公積金提取。
又或者憑合同進行個稅租房專項扣除。
例如先行試點的上海,剛開始時房東和租客都不做租賃備案。
但后來有的租客辦居住證弄積分,社區服務中心要求租客出備案過的租房合同。
備案的話會顯示租金,這個時候就要求房東繳稅了。
房東當然不愿意,于是就有了,租客要弄居住證,租客出這稅。
還有就是把租金寫低,實際合同5000,備案合同寫1000。
另外,條例也給各地收儲存量房,作為保障房、廉租房出租釋放了需求。
最后留個問題一起討論:
當條例開始實施,房租會漲還是降?
對房價又將會有怎樣的影響呢?
PS.
接下來有只可轉債上市。
不少小伙伴都中簽了,記得留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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