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缺資金,一方缺技術,一項頗有市場前景的技術,讓雙方走到了一起。然而合作結束后,技術權利人卻發現——
自己的技術
被別人搶注了專利
江蘇淮安是手術刀片的重要生產基地。如何實現刀片從人工磨口到全自動磨口的轉型升級,曾經是制約醫療器械行業發展的技術難題,影響著生產成本和產品質量。然而,成功解決這道難題的工程師吳某卻沒料到,自己辛苦研發的核心技術,竟被昔日的合作伙伴竊取并大賺一筆,甚至還申請了專利。
今年1月,經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被告人陳某、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十個月,各并處罰金30萬元、20萬元;判處淮安市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被告人、被告單位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淮安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二審裁定生效后,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檢察官走訪了吳某的企業,吳某告訴檢察官,他已重啟磨口機技術升級改造,目前機器防水性和安全性得到極大改善。
潛心研發,攻克行業技術難關
2014年,淮安市手術刀片磨口行業還處于手工作業狀態,這種傳統方式,不僅勞動強度大,而且生產效率低下。雖然國內外工程技術人員研發了幾款手術刀片自動磨口機,但機器的生產效率和加工出的刀片質量不夠穩定,未能在市場上推廣應用。
吳某決心研發一款適應行業發展前景的全自動磨口機。2015年1月,他設計并制造出了第一臺全自動手術刀片磨口機,該款磨口機的效率是人工磨口的4倍,且產品質量也有大幅提升。不過,要想使新的磨口機量產,就要投入大量資金。為引進資金,吳某找到淮安市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尋求合作。一方缺資金,一方缺技術,雙方一拍即合。
同年4月,淮安市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某與吳某簽訂合作協議,成立手術刀片磨口機加工部。雙方約定,吳某以技術出資,占股50%,陳某出資金,占股50%;吳某使用陳某的出資制造磨口機,加工部對外承攬手術刀片磨口加工業務,雙方承擔同等經營利益和同等責任;吳某享有磨口機技術的一切知識產權,陳某不得欺瞞吳某,對磨口機技術進行研究、仿冒,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合作生隙,昔日伙伴動邪念
2016年,吳某借助陳某提供的100萬元資金,成功研制出10臺磨口機,并在試產階段對設備進行技術優化。2018年3月,經過多輪技術改進,10臺磨口機全部投產,加工部每天可生產磨口手術刀片20萬片。
隨著磨口機技術價值日益凸顯,這家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雖有意擴大產能,卻不愿讓吳某繼續以半數股份參與利潤分成。不久后,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的父親向吳某提出條件:愿以70萬元的年薪聘用他,前提是吳某放棄股份并將技術轉讓給公司。吳某認為這一報價與技術的實際價值相去甚遠,當即拒絕了該提議,雙方就此陷入僵持。
此外,陳某向吳某表示,若其不同意轉讓技術,自己將退出合作。根據此前協議,若陳某率先提出終止合作,吳某需向陳某返還之前提供的100萬元,已制造的機器則歸吳某所有。吳某對自己技術的市場前景深信不疑,為保住技術成果,他毅然以個人住房作抵押向銀行貸款100萬元,于2018年8月3日將這筆錢支付給陳某。次日,吳某將10臺磨口機從公司悉數搬離。
竊取仿制,并將技術搶注專利
在雙方陷入僵持的階段,吳某便很少到公司上班,這讓陳某動了歪心思。他找到公司技術負責人張某,詢問其能否仿制吳某仍放在公司加工部的磨口機,并許諾一旦仿制成功,就給張某購買一輛轎車。在利益誘惑下,張某當即表示可以嘗試。
2018年7月,陳某發現吳某的線切割機上插著一枚U盤,隨即安排張某將U盤中關于磨口機的圖紙進行復制,并要求張某在復制完成后把U盤插回機器上。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張某按照陳某的安排,利用竊取的吳某的磨口機圖紙和技術,一共為公司仿制出8臺磨口機,并將這些機器投入生產使用。
2018年10月,吳某回公司取自己遺留的物品時,發現公司仿制了自己的磨口機并進行加工生產。2019年1月,吳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隨即開展調查,并分別與陳某、張某談話。經查,公安機關發現陳某、張某雖竊取了吳某的商業秘密,但因當時無法計算出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數額,因此未予立案。
“我們可以搶先把吳某的技術申請專利,這樣技術就成了我們的,還能受國家法律保護。”陳某與張某商量道。2019年4月3日,陳某與張某將吳某研發的磨口機技術據為己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申請,并獲得授權。
根據專利法相關規定,專利申請需提交完整說明書等文件,且將申請材料向社會公告。公告期間,吳某得知技術被搶注專利后向公安機關報案,2021年7月,公安機關對淮安市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陳某、張某立案偵查。
法網恢恢,依法嚴懲侵權犯罪
偵查階段,淮陰區檢察院依法介入。該院檢察官審查在案證據后認為,根據2016年司法部頒布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鑒定應當由辦案機關委托,遂建議公安機關作為委托主體,就涉案磨口機技術的秘密性與商業價值開展鑒定。2023年11月22日,江蘇省科協企業創新服務中心鑒定后認為,吳某的磨口機技術在專利材料向社會公告前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秘密性和商業價值。
2023年12月28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淮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由于該案涉及專業技術鑒定、技術價值評估等問題,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兩次赴鑒定機構咨詢技術問題,4次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研討。2024年4月26日,經公安機關委托,江蘇五星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鑒定認為,吳某的磨口機技術價值107萬元。
“眾多企業都在鉆研磨口機技術,且處于技術突破的關鍵階段。吳某的關鍵技術因專利申請公開后,很快就被其他手術刀片生產企業學習、模仿,導致商業秘密泄露。”承辦檢察官說道。依據“兩高”《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有關規定,若商業秘密因被披露而為公眾所知悉,應當以該商業秘密的價值來認定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
庭前準備階段,因被告人、被告單位不認罪,且辯護人作無罪辯護,檢察官為出庭公訴作了充足準備,并提請法庭通知兩名鑒定人出庭。庭審中,檢察官針對辯護人提出的“商業秘密權利歸屬”“商業價值認定”等異議逐一駁斥。最終,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議。接下來,檢察機關將強化綜合履職,支持權利人吳某提起民事訴訟,追討侵權損失,并協助吳某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撤銷被陳某、張某搶注的專利。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康昊 馬奧
編輯:石佳 吳鵬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