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屬,是不是聽到親人的案件從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院后,更加的擔憂和焦慮,同時會有個問題:“案子到了檢察院,還能辦取保候審嗎?”
答案是:可以,檢察院階段是申請取保或變更強制措施的一個非常關鍵時期。
為什么檢察院階段是關鍵?公安機關偵查階段,主要任務是收集證據、查清事實,為了防止串供、毀滅證據等,對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的情況較為常見。但當案件移送檢察院后,案件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此時,檢察院的角色是“審查者”,檢察官需要全面、客觀地審核公安移送的所有證據,判斷案件是否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是否足以構成犯罪以及應當提起何種罪名。檢察官會以一種更中立、更審慎的目光重新評估整個案件,包括對嫌疑人是否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性進行二次判斷。這就為我們申請取保候審提供了新的契機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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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檢察院
檢察院階段成功取保候審的案例也是有的。雖然每個案件情況不同,但符合以下情形的,成功取保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
①案件本身存在重大爭議:檢察官在審查后,可能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對罪名的認定與公安機關存在分歧。在這種情況下,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大大降低,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的可能性就很高。
②可能判處輕刑甚至不起訴:如果經過審查,案件情節顯著輕微,可能最終判處拘役、緩刑甚至做出不起訴決定,那么再繼續關押就顯得不合比例,檢察官通常會同意取保。
③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審條件:這與偵查階段的條件一致,主要包括: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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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案件律師
④成功達成刑事和解:對于部分輕微刑事案件,如果家屬能積極退贓退賠、獲得被害人諒解并簽署《刑事和解協議》,這將是向檢察院證明嫌疑人社會危險性消除、人身危險性降低的極有力證據,從而大大提高取保成功率。
當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作為家屬也不要灰心,有條件的立即委托專業的刑事律師,畢竟在檢察院階段,律師可以看到案卷材料,可以全面的看到指控的證據,從中找出案件關鍵辯護要點,這樣才能更有利的寫出法律辯護意見,和辦案機關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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