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4月25日晚8點30分左右,距離漢口十余里的湛家磯附近航道籠罩在漫天雨霧之中。突然江中爆出巨大炸裂之聲,剎那間江面上漂浮著無數落水者,呼救聲、哭喊聲在風雨中飄蕩。落水者奮力游向近旁的一艘兵艦,可艦上的衛隊居然喪心病狂地向落水者開了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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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史上鮮有記載的江寬輪慘案,此案因涉及當時北洋軍閥錯綜復雜的政治生態引發爭議,兩年后竟不了了之。
1916年,袁世凱去世。北洋軍閥沒有了精神領袖開始走向四分五裂,尤其是段祺瑞通過府院之爭逼黎元洪退位后,段祺瑞的皖系與馮國璋的直系皆想主政中原,遂借北洋政權更迭之際又開始一場終極龍虎斗。
北洋軍閥熱衷內訌,卻未料孫中山在廣州已重組政府與之抗衡。段祺瑞主張武力統一南北,而馮國璋偏偏反段而行主張政治協商和平解決南北問題,由此段、馮引發第二次府院之爭,兩人雙雙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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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3月,段祺瑞在皖系軍閥擁戴下再次東山再起,第三次組閣擔任總理。但段祺瑞仍舊拒絕恢復國會和臨時約法,并炮制了安福國會。孫中山就此在廣州發起護法運動,宣布恢復臨時約法。
南北軍在湘北、鄂南一帶鏖戰,南軍漸露頹勢被迫撤離湖南境內。段祺瑞就想調和各系之間矛盾,以便合力乘勝平南,武力統一南北。
由此段祺瑞帶領親信及護衛隊南下武漢,并于4月25日在漢口召開了兩湖將領參加的群英會,當天下午又欲乘“楚泰”號軍艦南下赴南京與李秀山督軍會晤,途中“楚材”與“楚謙”兩艘護衛艦左右護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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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夜里風雨大作,江面上混沌一片,能見度很低。4月21日,由上海來往武漢的上海輪船招商局客輪“江寬”號,也正在附近行駛。
“江寬”輪是清光緒初年建造的大型客輪,裝載量為2500噸,常年跑上海、武漢一線。“江寬”輪在上海出發時,因其他航運公司跑這條航線的客輪休息,遂滿載由上海前往武漢攜帶行李的乘客。
又由于各地輪船檢票制度不完善,還有許多未購票或是上船補票的乘客上船,可以說“江寬”輪滿負荷運載,共載乘客1600余人,貨物1500余噸。
“江寬”輪原計劃4月25日下午6點到達漢口碼頭,卻因那天清晨雨霧太大,在武穴停泊延誤了2個小時,所以到達漢口時已近晚上9點鐘。
當時“楚材”號正從劉家廟轉舵向東行駛,而“江寬”輪正從青山灣上行由東轉舵沿西邊南行。“江寬”輪發現“楚材”號后向其鳴笛示警,可“楚材”號并未回應。
隨即“江寬”號又鳴笛兩聲予以提醒,并開始改變航路欲借外道傍岸行駛。但“楚材”號也向江岸而行逐漸逼近“江寬”號,“江寬”號再次鳴笛3聲示警,可為時已晚,“楚材”號船頭直向“江寬”號左弦腹部撞去,其勢甚猛,只聽轟然一聲,“江寬”號船體已經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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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寬”號被撞后,又順江漂流四五百米后,在距江岸200余米處全船沉沒。“楚材”號眼見肇事立即后退不僅未放下救生艇援救落水者,反而對落水者射擊簡直毫無人性。而段祺瑞等人乘坐的“楚泰”號當時距離“楚材”號只有500米,發生撞船事件后并未停船,徑直向下游駛離。
“江寬”輪被撞太過突然,當時夜泊江岸的船只聽到巨響,紛紛冒著風雨搜救落水者。這些救援船只多為私人漁船或小劃船,也有一些沿岸工廠的運輸拖船,以及外國人的私人摩托艇,其中美孚火油公司的“美明”號與“美江”號,冒著“楚材”號的彈雨往返多次搶救落水者。
總之救援“江寬”輪的多為私人性質,而當時官方救援隊伍只有湖北水警廳廳長何錫藩指揮的“鄂巡”號小火輪,救援“江寬”輪一直持續到早晨。
由于“江寬”輪被撞時正值夜間,又兼風雨交加大霧彌漫能見度低,而且出事地點距離江岸較遠,遂釀成長江商船航行史上最大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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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經招商局調查統計,“江寬”輪到漢口時,船上還有乘客800余人,只打撈出325具尸體,死于水中者應有500余人。
可是民間對“江寬”輪死難者數字還有另一種說法,就是認為招商局統計的數字未包括那些逃票或是想補票還未買的乘客,那么“江寬”輪到漢口時應實載千余人,實際溺斃的乘客應有700人之多,經濟損失已達200萬元。無論怎樣“江寬”輪傷亡之慘重可見一斑。
事后據“江寬”輪茶房水手回憶:“當楚材號撞入時,若停輪施救,則人客完全救至兵輪上,不意該兵輪忽即調轉,江寬遂致脫離沉沒。還有出事后搭客爭上兵輪逃命,乃兵輪上忽開槍,亂擊斃數人,余遂不敢向上云云。”
由此“楚材號”肇事后不施救反而逃離之行,引爆社會輿論遭致強烈譴責。尤其漢口一帶商民對段祺瑞近在咫尺卻漠視乘客落水殞命而恨之入骨。
慘案發生后,漢口慈善會、漢口紅十字會等公共團體,紛紛參與到后續善后工作中。首先他們要做的就是打撈認領尸體以及行李物件等事宜。
湖北水警廳的水警在“江寬”號尾部撈起十五六人,其中一位少婦緊緊抱著懷中的孩子,怎么也掰不開那雙抱著孩子的手。還有一位老者在尸堆中看到子婦孫曹被江水浸泡的慘狀,竟縱身躍入江中。
可就在世人積極協助打撈尸體與行李時,卻也有一些宵小之徒趁機偷竊獲利。曾有媒體記載“江寬”輪斷為兩截順水漂流時,一些沿途小船就如吸血螞蝗或偷輪船材料或盜船上財物,更有甚者將死尸衣服首飾剝盡再推入水中,即便是懷抱小兒的少婦尸體都未能幸免于難。慘案現場之亂象不再一一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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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安撫救濟罹難者家屬與生還者。漢口慈善會為安撫遇難者家屬,采取了每領一口棺材就發放100銀元的措施,還有一些社會公益組織沿江施粥施藥,還有與“江寬”輪號同屬上海招商局的“江新”、“江華”等客輪都每船捐出100銀元撫恤傷者。
總之上海招商局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皆盡己所能緩解家屬之傷痛,可在賠償問題上卻遭受到巨大阻力。
由于“江寬”輪主要運行航線就是上海到漢口,船上乘客多為湖北與上海人,所以湖北旅滬同鄉會就多次致電上海招商局催促處理“江寬”輪賠償事宜。于是招商局就派出施子英、傅筱庵為代表先赴武漢了解“江寬”輪失事情形以及實際遇難人數,然后再赴北京謁見段祺瑞要求經濟賠償撫恤。
其實事故發生后,段祺瑞就匆匆返回北京商討應對措施。畢竟段祺瑞牽涉“江寬”輪案中,其為防止事態擴大化,首先向上海招商局致歉,并表示北洋政府愿意承擔責任,給予招商局和遇難者家屬一定賠償。可當傅筱庵等人到達北京時,段祺瑞卻避而不見,也未明確提及賠償的具體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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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持續關注“江寬”慘案處理進程的《晨鐘報》、《申報》以及《大公報》等媒體,對北洋政府敷衍態度皆進行了客觀公正的后續報道。
北洋政府不作為頓時惹眾怒,于是北洋政府為平息民憤,又授意官方掌控的媒體歪曲事實推卸責任。這些媒體認為“楚材”號的紅綠燈已開,“江寬”號應按例從紅燈方向開行,卻誤走綠燈方面,以致“楚材”號避讓不及,所以事故責任應是“江寬”輪違反夜間航行規則導致轉向不靈。
還有一些媒體居然將此案與當時錯綜復雜的政治斗爭聯系起來,認為“江寬”輪上有間諜,所以段祺瑞有意命令“楚材”號撞擊“江寬”號,而“楚材”號射擊求救人員就是為防止奸細登船的無奈之舉。
對于這些媒體偏頗報道,上海《申報》又連續多日客觀還原事件真相,更何況遇難者中有外籍乘客,英文版《楚報》、《字林西報》也對此案進行公開報道,更激起民眾追索慘案真相強烈訴求,以及對北洋政府不作為的憤慨。
而美孚油火公司也開始揭露營救難民真相,并以營救過程中遭到“楚材”號射擊為由,向北洋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議交涉,要求予以賠償,以致北洋政府在輿論與外交方面都陷入被動尷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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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寬”輪案因時任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置身事中,再有外籍遇難者賠償涉及外交問題,遂成為轟動一時的大事件。上海招商局因肇事方“楚材”是湖北官輪,又牽涉到段祺瑞,遂想繞過正當法律程序請求北洋政府交通部提前賠付,以便通過私了盡快息事寧人以擺脫此政治漩渦。
可由于“江寬”輪慘案是軍艦撞擊商船造成,不同于普通航行事故,又兼中國近代航律缺失,北洋政府交通部遂以“普通兩船相撞,賠償事務必須責任明確后方可議,現在案件尚未審理而先行賠付船本,于法不合。”
隨后上海招商局又多次致電北洋政府交通部,但交通部依舊堅持原意。可見“江寬”輪事件剛一開始善后就表現出復雜性和困難度。
就此上海招商局又先后五次召開董事會,并致電要求北洋政府對“楚材”號肇事船長等人進行審訊,對招商局以及遇難者作出相應賠償。可北洋政府對招商局的正當要求一直采取拖延戰術未給予明確回復。上海招商局董事長楊杏城一氣之下親赴北京找北洋政府各部門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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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迫于輿論壓力,直到1918年5月16日才宣布由海軍部審理此案。誰料海軍部竟于5月21日只宣布將肇事的“楚材”號艦長等人撤職,而對遇難者以及招商局的賠償只字未提。中外社會輿論為之嘩然,紛紛指責北洋政府敷衍之行。
北洋政府無奈特派海軍軍法司司長鄭祖彝赴上海組織特別法庭審理此案。但負責組織特別法庭的海軍部,又以《海軍審判條例》無陪審制度為由,嚴詞拒絕了招商局提出由理船廳洋員和上海商會總理陪審的請求。
總之北洋政府對此案依舊采取拖延戰術,并在庭審過程中明目張膽偏袒“楚材”號,以致上海招商局經過4次庭審后,拒絕再次出庭,并通電國會要求重組法庭,重選法官。
可法庭卻公開詰問招商局所言法官偏袒有何證據?自此有關“江寬”慘案的庭審過程橫生各種枝節,經歷30余次庭審,耗時近2年才做出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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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8月22日,特別法庭宣判上海招商局“江寬”輪航行錯誤,“楚材”號航行并無違章不合之處,言下之意就是“江寬”輪要對此事件負全部責任。
由此“楚材”號因撞船導致的損失以及湖北代表到案的費用全部由招商局承擔。而肇事方“楚材”艦艦長無罪釋放,僅因未“江寬”輪遇難者實施救援而被其直管上司進行處罰。
上海招商局當庭表示不服要求重組法庭重審,但海軍部以判決書已由大總統令核準執行,不能重審為由拒絕。
社會各界對此結果甚為不滿,紛紛向北洋政府請愿要求重審此案。還因罹難者中有3個英國人,于是英國駐上海總領事得知審判結果后,亦向北洋政府表示抗議,只得由前外交總長孫寶琦出面調停。
直到1920年冬天,北洋政府才同意賠償100萬元,但是全部賠償皆用公債券支付,按實際市場價值只有20萬元而已,僅夠補償“江寬”輪全部經濟損失的十分之一,那些葬身長江的冤魂只落得枉送性命白白冤死。招商局雖多次提出交涉,北洋政府一概置之不理,最終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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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江寬”輪慘案始末,就是一個因惡劣天氣導致的普通撞船案,當然“江寬”輪自身超載也應負有一定責任,但主要責任還應由肇事軍艦“楚材”號承擔,卻因“楚材”號涉及段祺瑞而使整個事件復雜化。
“江寬”輪案審理長達2年時間,不僅暴露了中國近代航律缺失,以致審理案件是無法可依的窘況,還暴露了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爭權奪勢的紛繁亂象。
1916~1920年,段祺瑞是北洋政府實際掌門人,可其內有直系、奉系軍閥虎視眈眈,外有南北法理之爭。可想而知各方爭斗正酣,段祺瑞焦頭爛額之際,面對“江寬”輪事件,其所思所想多是如何降低此案影響力,以免被政敵利用造勢,而那些遇難平民從未在其考量范圍之內。
由此“江寬”輪慘案即便有《申報》等眾多有影響力的媒體仗義執言,可終在北洋政府故意拖延不作為下,將世人關注度消耗殆盡而逐漸不了了之,時至今日已鮮有人知“江寬”輪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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