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瑫紀律處分事項,學校組織專家組(其中校外專家3人,校內專家2人,組長由校外專家擔任)運用資料審閱、訪談詢問、實地勘驗等方式方法開展了調查復核。審閱相關紙質材料、電子文檔、音頻、視頻、圖片等91套(份);訪談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等相關人員21人;實地勘驗關鍵場所,對照關鍵證據材料進行了細節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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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楊某媛訴肖某瑫性騷擾損害糾紛一案作出二審判決,決定維持一審判決(7月25日,湖北省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楊某媛的全部訴訟請求)。學校本著充分尊重司法判決的原則,結合調查復核情況,決定撤銷肖某瑫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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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銷肖某瑫處分的核心原因
司法判決依據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對楊某媛訴肖某瑫性騷擾損害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駁回楊某媛全部訴訟請求的結果。武漢大學基于對司法判決的尊重及復核結論,決定撤銷對肖某瑫的記過處分。
學校調查復核結論
武漢大學組建5人專家組(含3名校外專家)通過調閱91套材料、訪談21人、實地勘驗等程序,全面復核紀律處分過程,最終認定撤銷處分符合程序正義。
二、關聯事件調查結果
楊某媛學位論文復核結論
學術不端問題:專家組未發現抄襲、造假等行為,論文總文字復制比1.9%符合學院要求,原始數據19萬余條可通過檢驗,圖表復現差異不影響主要結論。
論文質量問題:存在百余處表述、引用、格式等不規范問題,導師未嚴格把關,學院審核失職。
學位維持決定: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維持授予其碩士學位的決議。
問責處理情況
管理人員處分:黨委學生工作部時任部長李某、外國語言文學學院黨委副書記劉某、經濟與管理學院原副書記謝某維均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導師及學院追責:
楊某媛導師郭某飛被約談并暫停研究生招生資格兩年;
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某青被誡勉;
相關學院黨委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被責令書面整改。
三、辟謠關鍵信息
網傳不實信息:
楊某媛論文非“優秀論文”,2024年未評選優秀碩士論文;
肖某瑫“學業中斷”“親屬因網暴受害”等說法均不成立;
網傳“校友聯名信”“楊某媛親屬關系”等均屬謠言。
四、后續整改措施
武漢大學表示將強化學生教育引導、壓實導師職責、優化學術治理體系,全面提升管理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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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通報標志著武漢大學對爭議事件的司法化、程序化處置閉環,體現對司法權威與學術規范的雙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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