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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2025年9月21日,廣東順德法院。一場已經持續了三十余天的審判,在被告席上的一次內部言語交鋒中,抵達了它的沸點。
上午的庭審,焦點本應是對證人丁某珍證言的質證。被告人寧遠喜在冗長的發言中,先是痛陳自己被關押三年多的痛苦,感慨開庭四十多天“沒有見到良法善治”,甚至說自己每天壓力大到需要回去讀佛經。
在一系列鋪墊之后,他將話鋒意外地轉向了身旁一直沉默的同案犯——溫惠。
他對著法庭說道,言語中提到了溫惠:
溫惠都偷笑了!把你撇開了,你以為跟你沒關系了?那你還坐在這里干什么?!不要偷著樂,法庭也不是馬上放你走!讓你的律師申請取保啊!
這番在公開庭審上對同案人的突然指責,立刻引發了激烈的回應。
溫惠隨即大聲反駁。根據庭審記錄,她直接對寧遠喜發出了指控:
我是被你害的!
她緊接著補充,將指控的范圍擴大:“被你和葉華能害的!”
被告席上,戰爭正式爆發。
但這,僅僅是開始。
1
溫惠的爆發,并不僅僅宣泄了情緒,更是將整個審判棋局 攪亂。
在喊出那句決裂的宣言后,她緊接著向法庭拋出了一個顛覆性的“事實”,將整個案件的證據基礎,攪成了一團亂麻。
當法庭進入她的質證環節時,她請求親眼看看那份作為核心物證的1500萬房產交易臺賬。
然后,她一字一頓地宣布,那份臺賬上作為關鍵定罪證據的幾行手寫字,不是證人丁某珍寫的,是她自己寫的。
這一駭人聽聞的自認,立刻讓案件的核心物證出現了兩個截然相反的作者。丁某珍在庭上言之鑿鑿是她親筆所書,現在溫惠也言之鑿鑿是她的大作。一份物證,兩位作者。
為了給這個驚人的翻供提供合理的解釋,溫惠在法庭上講述了一個充滿悲情色彩的故事。
她聲稱,自己之前之所以一度妥協,是因為不希望他們多年鐵三角的關系世代結仇。她將自己一度的沉默與配合,解釋為:
一種顧全大局的偽證。
目的不是為了把誰釘死,而是試圖讓大家重回談判桌上。
這套說辭,試圖將她從一個涉嫌職務侵占的被告,重塑為一個在多方勢力中斡旋、忍辱負重,最終在盟友背叛后幡然醒悟的復雜角色。
她聲稱,臺賬的內容,是在辦公室由他人口述,由她記錄下來的。她說,如果能證明字是她寫的,那就說明丁某珍在當庭撒謊,其證言乃至所有相關證人的證言,都應該被全盤推翻。
她甚至對法庭表示,自己很擔心丁某珍會提前拿到臺賬反復練習,把筆跡模仿得很像。
這番陳述,信息量巨大。它不僅將矛頭直接刺向了證人丁某珍,更重要的是,它徹底改變了溫惠自己在案件中的角色定位。
在拋出這顆重磅炸彈后,她對著寧遠喜,說出了一句讓兩人犯罪同盟關系再無轉圜余地的話:
不釘死我,就定不了你的罪!
這句赤裸裸的宣言,無意中也道出了一個樸素的邏輯:他們的命運早已捆綁。這既是她對寧遠喜的公開攤牌,也是對兩人共同涉案事實的一次深刻揭示。
法庭之上,空氣仿佛已經凝固。
一個在過去四十多天里,槍口一致對外、協同作戰的堡壘,為何會在一夜之間,就走到了公開互戕、自我毀滅的境地。那個曾經沉默的寧遠喜,為何選擇在此時發難。而那句“你是啞巴嗎”的質問,又是在怎樣的壓力下喊出的?
要理解這場內爆,時間必須倒轉。有些答案,藏在昨天庭審的靜默里。
2
時間倒轉至9月20日。
那一天,被告席上的寧遠喜與溫惠,至少在表面上,還是一個立場鮮明、槍口一致對外的戰斗堡壘。然而,也正是在這一天,堡壘的基石上,被鑿開了一道致命的裂痕。
當天上午,合議庭宣布了一個決定:
證人葉華能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種疾病,曾因情緒激動突發心梗搶救。
鑒于此,法庭已派員核實其病歷資料,并聽取了醫生建議。為保障證人健康,決定安排其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出庭作證。
這是一個在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兼顧查明事實與人道關懷的安排。然而,這個決定,卻像一枚被投入密閉空間的爆竹,瞬間點燃了被告席和辯護席。
溫惠幾乎是立刻站了起來,高聲抗議。她認為這是裝病,是規避對質,法庭的安排沒有公平公正。
她的辯護人則從程序角度提出質疑,認為合議庭的決定:
沒有經過合議,是生氣之下的錯誤決定。
并且事先未告知辯護人,是對辯護人的“欺騙、玩弄”。
他們甚至提出,如果法庭認為葉華能身體不便,可以采取另一種方式:
搬到醫院去開庭。
審判長反復釋明,法庭做出該決定有事實依據和法律支撐,并反問了一個現實的問題:
誰能為一位70多歲、有過心梗病史的老人的健康打包票?
一個令人錯愕的場景出現了。
辯護席上,數人異口同聲,對著法官席高喊:
我們保證!
這聲勢浩大的集體擔保,讓法律的嚴謹瞬間蒸發。
其中一位辯護人,更是將前一天要求丁某珍發誓的邏輯,用在了自己身上。他當庭發下毒誓:
葉華能如果死了,我愿意為此跳樓。
法庭之內,充斥著高分貝的抗議與極端化的表達。被告方試圖用一種決絕的姿態,迫使合議庭收回決定。溫惠和她的律師團隊,此刻正沖在對抗的最前線。
然而,在這場堪稱激烈的集體行動中,一個人的反應卻極不協調。
作為本案的第一被告,也是這場風暴理應的中心,寧遠喜在整個上午的激烈交鋒中,始終保持著一種異乎尋常的安靜。他面無表情,正襟危坐,仿佛眼前的一切都與他無關。
在溫惠慷慨陳詞時,他沉默;在律師團集體擔保時,他沉默;在辯護人發下毒誓時,他依然沉默。他:
一言未發。
他的沉默,并非鎮定,而是一種精心計算的戰術撤退。
在溫惠和她的律師團于前線沖鋒陷陣、不惜以沖撞法庭秩序的方式進行抗爭時,他這個理應最需要證人對質的人,卻選擇了作壁上觀。
這是一種無聲的切割。寧遠喜用沉默,在自己和溫惠之間,劃下了一道清晰的界線。這沉默仿佛在說:
這是你們的沖動,與我的策略無關。
一個牢固的同盟,最怕的不是外部的炮火,而是內部的靜默。因為靜默,意味著立場的分野與責任的剝離。
這種沉默所帶來的背叛感與壓力,讓沖鋒在前的溫惠無法忍受。
在上午休庭、離開法庭之際,她終于將積壓了一早上的怒火,直接噴向了身旁的寧遠喜。
根據旁聽人員的記錄,她轉頭對著那張沉默的臉,大聲質問:
寧遠喜你是啞巴嗎?!你那么害怕葉華能到庭嗎?!
這聲振聾發聵的質問,第一次將被告席上兩人之間的矛盾,以一種毫不掩飾的方式,暴露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它不再是暗流,而是已經噴涌出地面的巖漿。
曾經心照不宣的共同防御契約,已被公開撕開了一道深可見骨的口子。
9月20日這一天,被告方發起了兩場戰爭。
一場是針對法庭決定、由辯護律師和溫惠方主導的明戰,喧囂而激烈;另一場是針對同盟內部、由寧遠喜主導的暗戰,無聲但致命。
明戰的結果,是合議庭在反復釋明無效后,最終在下午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決定:既然辯方和被告人均不接受視頻出庭,法庭決定,不再安排證人葉華能出庭。
一場旨在強制證人到庭的抗爭,最終:
以證人徹底無緣出庭收場。
這堪稱一個程序博弈上的烏龍。
而暗戰的結果,則更為深遠。寧遠喜的沉默,如同一個震爆點,徹底動搖了兩人之間本就脆弱的信任基礎。它讓溫惠清晰地意識到,在這場審判中:
他們或許有共同的敵人,但并沒有共同的命運。
自保,已經壓倒了一切。
那一天休庭后,被告席上留下的,是一個無法彌合的巨大裂痕。它預示著,第二天庭審的沸點,已無可避免。
3
寧遠喜在9月20日的沉默,之所以能造成如此巨大的破壞力,根源在于,這個由他與溫惠共同構建的防御堡壘,其基石本身就建立在流沙之上。
這個事實,在更早一天的庭審中,已經暴露無遺。
時間必須再次回溯到9月19日。那一天,被告方的陣線整齊劃一,展現出了高度的戰術協同性。他們的共同目標,是摧毀核心證人丁某珍證言的可信度。
丁某珍的出庭,意味著控方的書面證據開始擁有人格化的呈現。她的證言,如同一根引線,將寧遠喜的個人意志與那筆冰冷的1500萬交易直接串聯起來。
然而,一個深刻的悖論在于:
丁某珍的證言,以及那份臺賬的作者到底是誰,并非決定本案罪與非罪的終極關鍵。
本案的核心法律事實是:
關聯交易。
即,寧遠喜是否利用其上市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將公司資產以不公允的低價,轉移給了自己實際控制的公司。
只要這一行為路徑被證據證實,職務侵占罪的框架便已成立,無論最初的指令是通過丁某珍下達,還是通過其他方式。
換言之,那份臺賬,更像是這起大型資本運作中的一張便簽,而非藍圖。
但悖論的另一面是,盡管在法律構成上并非不可或缺,丁某珍的證言在庭審的攻防博弈中,卻又是一個雙方都無法繞開的戰略高地。
她是第一個站出來,將寧遠喜的主觀意圖(“你按1500/平米算一下”)和具體行為(“把合同給我讓我去辦”)場景化呈現出來的人。
她把冰冷的交易數據,變成了一個有指令、有執行的鮮活故事。
正是這種直觀性和人格化的沖擊力,使她成為了被告方防御戰中必須被摧毀的遙遠的靶心。
辯方深知,如果不能摧毀這個故事的講述者,那么后續純粹的客觀證據將更難辯駁。
于是,9月19日,在丁某珍簡短地向法庭陳述完1500萬房產交易的經過后,辯護方的攻擊開始了。
寧遠喜的第一辯護人率先發問。他的問題,像精準的剝洋蔥戰術,試圖從丁某珍的身份與動機開始,層層剝離其證言的可信度。
“你在寶新能源任職是應聘還是指派?”
“你的財務工作向誰負責?”
問題在履歷、職權和人際關系中來回跳躍,意圖暗示丁某珍的證言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丁某珍的回答謹慎而簡短:“董事會聘任”、“向董事會、董事長負責”。
在長達數小時的盤問中,被告方展現出了默契的配合。四位辯護人分工明確,問題此起彼伏。被告席上的寧遠喜和溫惠則安靜地觀察著。在那個時刻,他們是一個紀律嚴明的戰斗堡壘,槍口一致對外。
然而,無論盤問的細節多么繁復,丁某珍的核心證詞卻始終無法被撼動。當問題回到那筆1500萬的交易時,她的回答也十分肯定。
辯護人:“1500萬元價格由誰定的?”
丁某珍:
寧遠喜給了我一份合同,我才知道的。
辯護人:“臺賬上的字誰寫的?”
丁某珍(看過臺賬后):
是我寫的。
事實,在反復的語言沖擊下,展現出了堅硬的內核。
盤問過程中,丁某珍一度因重復提問而顯得不耐。根據庭審記錄,她曾向法庭表示,xx律師,你再反反復復問同樣的問題,我就退庭了;法官大人,我不要再回答了:
老是在重復。
這種反應,從側面印證了辯方“飽和式攻擊”的無效。
當辯方意識到,在事實層面已無法取得突破時,一個明確的信號出現了——他們的策略,開始偏離正常的法律辯論軌道。堡壘的基石,第一次遭受了來自事實本身的正面撞擊。
寧遠喜的一位辯護人,在連續多個問題無果后,突然話鋒一轉。他直視著證人席,用一種緩慢而沉重的語氣問道:
你與寧遠喜陳述完全不同,是否愿意發誓,說假話家人不得好死?
這個問題,讓法庭的空氣瞬間凝固。
訴訟代理人立刻表示反對,審判長也當即提示證人該問題不用回答。這句帶有民間色彩的恫嚇,在莊嚴的法庭上顯得如此格格不入。它是一個不祥的預兆。
當法律論辯無法攻破事實的壁壘時,訴諸于非法律手段的壓力測試,就成了備選方案。這標志著,在庭審的第一天,被告方的防御堡壘,就在核心事實面前,遭遇了第一次重大挫敗。
正是這場共同的、無法回避的挫敗,為第二天的分裂埋下了炸藥。
一個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的同盟,其穩固程度,取決于它對抗外部壓力的能力。
當9月19日的庭審證明,他們精心準備的防御戰術,在丁某珍這個“遙遠的靶心”面前幾乎無效時,這個同盟存在的價值,就開始被打上問號。
他們共同構建的事實豁免區被攻破了。
因此,當第二天(9月20日)出現新的危機時,同盟內部的不同選擇就變得順理成章。
堡壘的基石,從來都不是信任或忠誠,而是共同脫罪這個脆弱的預期。當9月19日的庭審,讓這個預期第一次破滅時,基石就已經碎了。9月20日的沉默,只不過是把碎裂的基石,從地基下抽了出來而已。
4
在被告席日益加劇的混亂與內訌之外,法庭的另一端,一場無聲的戰爭在另一個維度展開。這里沒有高聲的指責,只有圍繞證據、程序與事實定性的邏輯攻防。
控方的邏輯,由公訴人與多位訴訟代理人共同構建,像一部精密的儀器,試圖將所有雜音過濾,只留下證據的內核。
面對辯方在庭上出示的多份錄音證據,公訴人的質證意見言簡意賅。他指出,這些錄音:
均系秘密錄制,且經過剪輯。
在法律上,它們的健康狀況堪憂。
更重要的是,溫惠在其中一段錄音里對梁某說:
1500萬的售價是寧遠喜定的,她并未向葉華能報告。
這段藏在辯方證據里的陳述,像一把回旋鏢,精準地擊中了溫惠自己當庭翻供的說辭。
被害單位的訴訟代理人許蘭亭律師的觀點則更為直接。
他認為,丁某珍的證言前后自洽,符合邏輯。一個人的記憶可能出現細微偏差,但如果完美得像復刻一樣,那才更值得懷疑。
他說:若完全一樣才不正常,更說明其證言真實可信。
另一位代理人李二權律師則補充,丁某珍的回答果決、無疑,可見其對證言的確信。至于她在庭上出現的緊張狀態,應當得到理解。畢竟,不是每個人都習慣在聚光燈下回憶往事。
他們的核心邏輯是:
利益關系不代表一定會說謊,關鍵要看證言能否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拼成一幅完整的拼圖。
這個觀點,像一塊壓艙石,試圖穩住那艘在程序與人情中四處漂移的庭審之船。
與此相對,辯護方的邏輯則從另一個維度展開。他們試圖證明,這艘船從一開始就不該出海,或者說,它早就觸礁了。
他們的核心論點是,這根本不是一樁刑事案件,而是一場被錯誤放進司法熔爐里的公司內部糾紛。
寧遠喜在自書材料和當庭陳述中反復強調,無論是1500萬的房產交易,還是930萬的費用,都是在特定歷史背景下,由公司最高層知曉并默許的“特殊獎勵”和“變通處理”。
寧遠喜曾對著法庭發問,一句靈魂拷問直指合議庭:
930萬是獎金,你信我,還是信他?
在他構建的敘事里,這筆錢是他和葉主席之間的約定,一個無需被寫進財報的君子協定。
辯方對證人的攻擊也遵循同樣的邏輯。
他們認為,丁某珍等關鍵證人,都只是那個更大故事里的棋子,其證言不獨立、不客觀。
寧遠喜在質證中稱,丁某珍的筆錄是“有組織的證人會議統一培訓過的證詞”,其庭審陳述是“有備而來,繼續做偽證”。
他們反復強調,本案從立案到庭審的多個環節,都存在瑕疵。他們認為對溫惠采取強制措施不合規,認為合議庭決定“視頻作證”是“欺騙、玩弄”。
在這幾天的庭審中,法庭成為了兩種不同邏輯的碰撞場。
控方、被害公司將書證、物證、證人證言層層串聯,試圖構建一個指向“職務侵占”的、不可動搖的法律事實。
在他們看來,這艘船的航線清晰,羅盤準確,直指犯罪的彼岸。
辯方的邏輯,則更像是一張試圖覆蓋整個案件的敘事網。
他們通過引入“歷史恩怨”、“內部斗爭”、“程序瑕疵”等變量,試圖將一個清晰的刑事指控,解讀為一個充滿模糊地帶的:
復雜恩怨故事。
在他們看來,這艘船早已迷航,風暴和暗礁才是故事的主體。
兩種邏輯,兩種話語體系,在法庭上空交鋒。最終哪一種能被采納,取決于合議庭對證據的最終認定,以及對事實的內心確認。
5
9月21日,在寧遠喜那句“溫惠都偷笑了”的公開指責之后,被逼到墻角的溫惠,引爆了她為自己準備的最后一顆炸彈。
這顆炸彈的核心,是對本案最關鍵的物證——那份記錄著1500萬交易測算的臺賬——所有權的重新定義。
當工作人員將文件送到她面前時,溫惠沒有立刻質證,而是發表了一段漫長的獨白。她說,她為那份臺賬上到底是誰寫的字,“擔心了三天”。她聲稱丁某珍“非常確定是她寫的”,但自己“忍住了,想有更好的效果”。
她甚至向法庭表達了一種離奇的擔憂:
但是萬一把臺賬提前給丁某珍反復練習,她寫的很像,讓法庭認為是她寫的,我就不知道怎么辦了。
這番鋪墊,充滿了懸念與暗示。
它試圖在正式“揭曉謎底”之前,就為丁某珍的證言:
預設下一個不誠信的標簽。
然后,她看著文件,一字一頓地向法庭宣布:“我非常清楚字是我寫的。”
“我是作者”——這個石破天驚的宣告,讓整個庭審的敘事基礎瞬間崩塌。在此之前,所有的指控、辯護、質證,都建立在一個共同的認知上:這份臺賬與丁某珍有關。而現在,被告人之一的溫惠,親手推倒了這張牌桌。
為了讓這個戲劇性的“反轉”顯得合乎邏輯,溫惠緊接著講述了一個全新的故事版本。
在這個版本里,她不再是寧遠喜侵占公司資產的協助者,而是一個身不由己的記錄員。她說,臺賬是葉華能給她的,上面的內容,是葉華能在辦公室口述,由她寫下來的。
她進一步引申:如果能通過筆跡鑒定證明字是她寫的,那就說明丁某珍在當庭撒謊。而丁某珍之所以敢撒謊,是因為受到了葉華能的指派。由此可以推論,所有來自寶麗華系的證人證言,都可能是虛假的。
這套邏輯,環環相扣,野心巨大。它試圖以“筆跡”這個單一的技術點為杠桿,撬動整個控方的證據體系。
溫惠的策略,是典型的:
以一個更大的故事,覆蓋眼前的事實。
她不再糾結于1500萬的交易是否低價、她是否提供了幫助,而是試圖將整個案件,重新定義為一場由他人主導的、構陷寧遠喜和她本人的巨大陰謀。
她將自己從一個被告,重塑為一個忍辱負重的吹哨人。她甚至為自己之前的配合與沉默,找到了一個悲情的解釋。她說,她之所以一度妥協,是因為不想讓他們多年“鐵三角”的關系“世代結仇”。
然而,當法庭開始圍繞她這個全新的故事版本進行細節追問時,這座精心搭建的敘事大廈,迅速地暴露出其虛假與蒼白的內核。
合議庭的提問冷靜而細致,每一個問題都像一把探針,刺向她新構建的敘事。
法官:“臺賬是你丈夫朱某萌提供的復印件,原件在哪里?”
溫惠:“我記不住……我能不能申請看一下?”
看過之后,溫惠回答:“記不清了。是2015年從葉華能辦公室拿的,字是我寫的,但是形式記不清了。”
法官:“拿到的是原件還是復印件?”
溫惠:“沒印象……我剛反應過來,想問一法庭這么問的目的是什么?”
在這一連串的問答中,溫惠的說辭,被三個字貫穿始終:
記不清。
她聲稱自己是這起核心事件的親歷者和記錄者,卻對事件的所有關鍵細節——時間、地點、物品形態、后續處理——都無法給出任何一個確切的答案。
她越是想證明自己記得“字是我寫的”這件大事,就越是暴露:
自己對其他所有小事都毫無印象。
這場漏洞百出的陳述,不由得讓人產生這樣的感覺:
她并非為了揭示一個更深的真相,而是為了制造一個更亂的迷局。
通過主動污染核心物證,將清晰的事實拖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泥潭,從而為自己博取一線生機。
這場孤注一擲的翻供,最終以被告席上兩人關系的徹底破裂收場。
溫惠用一句“不釘死我,就定不了你的罪”,為這段曾經的“鐵三角”關系,寫下了最后的墓志銘。
她成功地制造了混亂,也成功地將自己,推向了寧遠喜的對立面。但她沒能用這個粗糙的故事,說服任何人。
因為一個常識是:
真相,是不需要靠記不清來支撐的。
6
如果說溫惠的策略,是在事實的棋盤上掀起一場核爆,試圖用混亂來掩蓋一切;那么寧遠喜的策略,則更像是一場持續不斷的:
話語權爭奪戰。
他試圖用自己獨特的語言風格和解讀方式,為這場嚴肅的審判,注入一種消解的力量。
縱觀幾日的庭審,寧遠喜的發言,充滿了鮮明的個人印記。
他很少直接與控方進行法理和證據層面的硬碰硬,而是更擅長從側翼出擊,攻擊對方的立場、動機,甚至是一些細微的、與案件無關的身體語言。
對證人丁某珍,他沒有像律師那樣,試圖從其證言的細節中尋找邏輯漏洞,而是直接釜底抽薪:
對其人格進行標簽化定義。
他指責丁某珍的庭前筆錄是有組織的證人會議統一培訓過的證詞,庭上發言則是有備而來,繼續做偽證。
在完成這一系列指控后,他似乎覺得仍不解氣,于是用一個極具個人風格的詞語,為這位曾經的下屬重新命名:
丁假假。
這個外號,比任何法律辯論都更具傳播性和殺傷力。它繞過了復雜的證據分析,直接將不誠信的標簽,貼在了證人的額頭上。
對控方,寧遠喜的策略同樣如此。
他很少反駁公訴人或訴訟代理人提出的具體指控,而是更熱衷于:
點評他們的身份與姿態。
在一次質證中,他告誡公訴人:替人說話不要膽子太大,跟什么人打交道、為什么人背書要搞明白。
這番話,與其說是在進行法庭辯論,不如說更像是一位“人生導師”,在對后輩進行提點。
他試圖將被告與公訴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偷換為一種人際關系,從而消解對方的職業權威性。
在另一次發言中,他又用了一個廣為流傳的比喻來形容控方:
孔雀開屏不要忘了屁股朝哪。
這個比喻,粗俗但有效。它成功地將一場嚴肅的法律指控,拉入到了市井閑談的語境之中。
寧遠喜最獨特的,還是他對庭審現場微語言的解讀能力。他仿佛擁有某種:
讀心術。
能夠從對方不經意的一個動作、一聲咳嗽中,解讀出豐富的潛臺詞。
在一次庭審中,他聲稱,被害單位的訴訟代理人在場時:
發出的幾聲咳嗽、幾個動作,都是在打暗號。
他的解讀是:這是意圖提示丁某珍讓其改口。
這個驚人的指控,讓法庭陷入了短暫的沉默。它將一場正常的生理反應,上升到了一場精心策劃的串供陰謀的高度。
這種解讀方式,貫穿了寧遠喜的整個庭審過程。他聲稱自己被關押三年,每天回去都要讀佛經,以此來反襯自己所遭受的非法對待。
他又在發言中頻頻引用人民必勝、正義必勝的口號,試圖將自己的個人案件,與某種更宏大的價值敘事綁定在一起。
寧遠喜的這套話語體系,核心在于:
解構。
他通過給對手起外號、點評對方的姿態、解讀對方的微語言,試圖將一個由證據、法條和程序構建的嚴肅法庭,解構為一個由個人恩怨、立場站隊和陰謀詭計組成的人情社會。
在這個他試圖構建的新語境里,事實和法律的剛性被大大削弱了。重要的是:
誰和誰是一伙的,誰的動機不純,以及誰的姿態更好看。
然而,這套在商業世界或許游刃有余的話術,在法庭這個強調證據與理性的空間里,卻顯得如此格格不入。
它或許能帶來短暫的話語優勢,或許能讓對手陷入一時的尷尬,但它終究無法回答那個最核心的問題:
關于那筆1500萬的交易,關于那份關鍵的臺賬,關于那些被低價處置的公司資產,事實,究竟是什么?
當孔雀收起尾屏,當咳嗽聲歸于沉寂,最終留在法庭中央的,依然是那些冰冷的、無法被話術消解的證據。
7
短短四天,一場本應圍繞商業犯罪事實展開的審判,經歷了一場完整的失序過程。
我們目睹了一場決裂的宣言,如何在被告席上引爆沸點;我們聽到了一個人的戰爭,如何因致命的沉默而打響;我們看到了一個遙遠的靶心,任憑攻擊也無法被撼動;我們感受到了專業的力量,如何用冷靜構筑起法律的秩序。
我們還圍觀了一位作者的誕生,以及她一個漏洞百出的故事;我們聆聽了關于孔雀與咳嗽聲的獨特解讀。
當我們將這幾天庭審中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碎片,從“丁假假”的命名,到“我是作者”的宣告,從“跳樓”的毒誓,到“記不清”的回答,重新拼合在一起時,一幅清晰的圖景便躍然紙上。
這不是一個關于真相撲朔迷離的羅生門故事,而是一個關于犯罪同盟,如何在無法辯駁的事實證據面前,從合謀對抗,走向內部傾軋,最終共同奔赴程序泥潭的線性敘事。
寧遠喜與溫惠的決裂,并非源于個人恩怨或偶然沖突。它的背后,有著鋼鐵般的必然邏輯。
這場驚心動魄的決裂,其最根本的驅動力只有一個:
無法辯駁的犯罪事實。
當辯方精心準備的車輪戰術,在證人丁某珍堅實的核心證言面前無功而返時;當那份記錄著1500萬交易的臺賬,與銀行流水、合同文本共同構成一條難以撼動的證據鏈時,這個同盟的“共同脫罪”預期,就已經破產了。
他們的堡壘,不是被外力攻破的,而是被內部對“敗局已定”的共同認知所瓦解的。
因此,后續發生的一切,都只是這種瓦解過程中的應激反應。
溫惠一方選擇用更激烈的姿態沖撞程序,寧遠喜則用沉默來“止損”和“切割”;寧遠喜用公開羞辱來奪回主導權,溫惠則用“同歸于盡”式的翻供來攪亂棋局。
他們的互相攻擊,比任何證人證言都更響亮地證明了:大難臨頭,各自飛。
而他們所有的庭審策略,無論是制造程序障礙,還是拋出“翻供”的煙幕彈,其本質都是為了逃避對核心犯罪事實的審視。當事實的賬本已經無法被篡改時,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試圖去攪亂審判的賬本。
但這終將是徒勞的。
法律的審判,最終清算的是記錄在案的行為,而不是庭審現場的姿態。
每個人都有一本最后的賬本,記錄著自己的所作所為。無論庭審的過程被注入多少枝節,也無論被告席上上演了何種程度的分裂,那本記錄著最初侵占行為的“賬本”始終都在那里。
它靜靜地躺在卷宗里,不言不語,但每一個數字,都重于千鈞。
這場轉折與決裂,最終無法改變賬本上的任何一個字,也無法改變法槌最終將依據事實落下的方向。因為,賬,是賴不掉的。
李宇琛(立于塵)
寫于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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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庭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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