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歲的優優(化名)本該在中考后踏入心儀的重點高中,開啟人生新階段。可 2025 年 4 月 8 日那個黃昏,她的生命永遠停在了深圳市龍華區某小區的樓道口 —— 殺害她的,是曾被她父母免費接送三年的同班男生鐘某(化名)。10 月 15 日,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曾瘦弱的鐘某已變白變胖,面對可能的重刑,他當庭下跪請求寬恕,而這一幕,在優優母親曾女士眼中,滿是虛偽與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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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善意接送:從 “禮貌男孩” 到致命兇手的隱藏
優優升入初中后,因和同小區同學陳某某(化名)關系要好,兩家家長約定輪流接送孩子。不久后,同班同學鐘某的母親找到曾女士夫婦,哭訴說自己工作忙、丈夫常年在外,無力接送孩子,懇請他們順帶幫忙。看著對方無助的模樣,想到多帶一個孩子不過是副駕駛多個人,曾女士夫婦心軟答應,這一接,就是整整三年,而且,他們還免費接送鐘某的姐姐一年,直到她上高中。
在曾女士的記憶里,鐘某話不多,卻格外 “懂禮貌”。每次坐上車,他會主動說 “叔叔早上好”;下車時,又會輕聲道 “謝謝叔叔”。曾女士甚至還跟鐘某母親夸贊:“你家孩子比有些成年人還懂事,我特別喜歡他。” 那時的她從未察覺,這個坐在副駕駛的安靜男孩,內心正被自卑與嫉妒啃噬 —— 鐘某長期和奶奶生活,父母陪伴缺失,他將自己的家庭困境歸咎于命運不公,更錯誤地將優優的幸福生活,解讀為 “看不起自己”。
三年里,曾女士一家從未對鐘某有過任何怠慢,可這份善意,最終卻成了刺向女兒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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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黃昏:樓道口的殘忍行兇與謊言掩蓋
2025 年 4 月 8 日下午,輪到陳某某的父親接送三個孩子。車子抵達小區大門后,陳某某父親駕車離開,鐘某先一步回到自家 7 棟,優優則和陳某某結伴從另一個門進入小區。當陳某某到家上樓,優優獨自走向自家 5 棟時,早已折返埋伏的鐘某突然從 6 棟側面沖出,手中握著一把提前網購的黑色折疊刀。
毫無防備的優優瞬間被刺中,鮮血噴涌而出。鐘某沒有停手,對著倒地的優優連刺數刀,直到聽到優優微弱的 “救命” 聲,他竟又折返回來,朝著優優的脖頸補刀,隨后將兇器扔到路邊,倉皇逃離。
回到家的鐘某,面對家人的詢問,編造了一個天衣無縫的謊言:“我看到有黑衣人持刀行兇,上去阻止時被砍傷了手。” 他的母親不僅沒有懷疑,還在小區家長群里擴散 “兒子見義勇為受傷” 的消息,試圖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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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時的曾女士夫婦,正忙著在家做飯,突然聽到樓下有人喊 “有人暈倒”。因優優曾有過低血糖暈倒的經歷,曾女士瘋了似的沖下樓,看到的卻是女兒倒在血泊中、氣息微弱的模樣。盡管緊急送醫,但優優最終因心臟貫通創、雙肺破裂、鎖骨下靜脈破裂導致的失血性休克,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從醫院確認噩耗的那一刻起,這個家就像被抽走了靈魂。曾女士和丈夫并肩站在急診室外的走廊里,空氣死寂得只能聽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曾經飯桌上滿是女兒歡聲笑語的家,如今只剩下冰冷的沉默,兩人各守著一個角落,仿佛隔著無形的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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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變白變胖的兇手與遲來的 “下跪求饒”
距離優優遇害半年后,10 月 15 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鐘某出現在法庭上時,曾女士一眼就注意到他的變化:曾經瘦弱的男孩,如今臉色白凈、身形發胖,與案發時判若兩人。
庭審中,更多關于鐘某 “有預謀犯罪” 的細節被揭開。辦案民警恢復了他案發前刪除的網絡記錄,顯示鐘某不僅搜索過 “如何殺人”,還反復查詢 “15 歲殺人要負什么責任”,甚至研究了多起未成年人殺人案的判決結果。隨后,他網購兇器,選擇優優獨自回家的時機行兇 —— 每一步,都透著精心策劃的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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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指控,鐘某起初辯稱自己 “精神有問題”,試圖逃避罪責。當曾女士憤怒反駁 “精神有問題會提前查犯罪信息、編謊言嗎”,當辯護律師以 “未成年人、曾遭校園欺凌、爺爺去世影響” 為由請求從輕處罰時,鐘某才慌了神。尤其是聽到曾女士夫婦堅決要求 “嚴懲” 后,他突然當庭下跪,一邊磕頭一邊請求 “給重新做人的機會”。
可這份 “悔意”,在曾女士看來無比諷刺:“案發半年,他父母從沒跟我們道過歉,他也從沒流露過愧疚。現在怕判重刑才下跪,這不是悔過,是怕坐牢!” 更讓曾女士無法接受的是,鐘某在供述中稱殺人動機是 “覺得優優看不起自己”,可實際上,曾女士一家對鐘某的家庭情況毫不知情,兩家幾乎沒有往來,所謂的 “看不起”,全是鐘某的臆想。
庭審結束后,曾女士和丈夫走出法院,夕陽把兩人的影子拉得很長,卻始終沒有交集,事實上,他們已經很久沒有交流了,各自沉浸在痛苦里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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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情感的博弈:未成年人犯罪該如何追責?
根據我國《刑法》,已滿 14 周歲不滿 16 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需承擔刑事責任,但犯罪時不滿 18 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結合鐘某有預謀、手段殘忍的犯罪情節,參考類似案例,他極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此外,鐘某的監護人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可對曾女士夫婦而言,法律的判決、金錢的賠償,都換不回女兒的生命。48 歲 “老來得女” 的他們,如今陷入了無盡的痛苦:曾女士常常獨自一人坐在女兒的房間里,撫摸著書桌上未寫完的習題冊,對著空蕩蕩的房間喃喃自語;丈夫則把自己關在書房,要么對著電腦屏幕發呆,要么一根接一根地抽煙,家里的煙灰缸總是滿的。兩人偶爾在客廳相遇,也只是匆匆瞥一眼對方憔悴的臉龐,便各自別過臉去 —— 他們都怕,怕一開口,就會忍不住崩潰,怕自己的情緒會刺痛對方早已千瘡百孔的心。
曾女士常常登錄優優的微信,給自己發 “媽媽我想你了”;朋友圈里,滿是對女兒的思念,“那個笑起來像鋪滿陽光的女孩,把美好都帶去了遠方”。她知道丈夫也在偷偷想念女兒,因為她不止一次看到丈夫在深夜里,悄悄走進女兒的房間,借著微弱的月光,翻看女兒的相冊,肩膀不住地顫抖。可他們就是無法像從前那樣,互相依偎著分擔痛苦,只能各自在悲傷的泥潭里掙扎,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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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已宣布該案擇期宣判。這起案件,不僅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戳中了社會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擔憂:當 “未成年人” 不再是 “不懂事” 的保護傘,當家庭缺位、心理扭曲導致極端行為,如何平衡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與對受害者的公平?如何預防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這些問題,值得每一個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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