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新西蘭移民局正式發布商務投資者簽證(Business Investor Work Visa, BIV)細則,為全球商界精英開辟投資與移民新通道!該簽證將于2025年11月24日開放申請,有效期4年,支持申請人投資新西蘭現有企業,并提供居留權路徑。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行,開啟全家新生活!
BIV
簽證核心周期與關鍵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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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商業投資者工作簽證有效期 4 年,分為 “企業建立” 與 “運營” 兩個階段,且設有明確的時間要求與續簽機制。
1. 分階段靈活規劃:
- 企業建立階段(前 12 個月):用于購買目標企業并啟動運營。
- 運營階段(剩余 3 年):用于企業的持續經營與發展。
2. 關鍵時間要求:
- 簽證獲批后 9 個月內,申請人須提供已購買并運營企業的證明;
- 未按時提供的,簽證將在 12 個月建立期結束后失效。
3. 續簽機制:若需更多時間滿足居留要求,可申請1次最長2年的續簽簽證,為投資經營提供緩沖空間。
BIV
申請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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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同時滿足投資、資金儲備、商業經驗、年齡、語言及審查等多方面條件,具體如下:
1. 投資要求
- 投資對象:需投資一家已運營至少 5 年的新西蘭企業;申請人需持股≥25%;且企業需有5名全職員工。
- 最低投資額:分為兩類通道,投資金額均不含商品及服務稅(GST)、企業財產價值、各類費用及交易成本。
- - 常規通道 100 萬紐幣(可 3 年后轉居留);
- - 快速通道 200 萬紐幣(12 個月后可轉居留)
2.至少50萬儲備資金:移民局要求,申請人需擁有至少 50 萬紐幣儲備資金,用于維持本人及家庭在新西蘭的生計。
證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銀行流水(可在新西蘭使用的銀行賬戶)、房產證、資產評估報告、股票或企業所有權證明等。
若儲備資金為申請人與配偶或受撫養子女共同持有(作為附屬申請人),可全額計入;
若與申請外的他人共同持有,僅可計入申請人本人所占比例。
*注意,儲備資金為額外要求,不可計入投資金額。
3.商業經驗:需具備至少 3 年可接受的商業經驗,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即可:
- 自雇經驗(商業、慈善或非政府組織):企業至少 5 名全職員工,或年收入至少 100 萬紐幣。
- 高級管理經驗(商業、慈善或非政府組織):直接管理至少 5 名全職員工,且企業年營業額至少 500 萬紐幣。
高級管理經驗職責可包括:批準重大成本、批準營銷策略或商業計劃、確保遵守稅務和法律義務、做出財務決策(例如,預算、投資、定價)、管理員工或團隊、監督生產、服務交付或物流、戰略規劃等。
可接受的經驗證明包括:企業注冊文件、財務報表、稅務記錄、股權證明、職位說明或評估文件、薪資單與聘用信、服務證明信、戰略計劃文件、銀行賬戶操作授權、雇主推薦信(須列明職位、任職時間與聯系方式)。
4.其他要求:
- 年齡 55 周歲及以下;
- 滿足英語語言要求;
- 通過健康狀況與品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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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V
合法資金來源證明規范
申請人需證明投資資金與儲備資金的合法性,具體要求如下:
1.資金持有主體:投資資金與儲備資金需為申請人本人、配偶或受撫養子女持有;與非家庭成員共有的資產,僅計入本人持有的份額。
2.可接受的所有權證明:包括銀行流水、房產證、房產評估報告、股票、企業所有權文件、財務報表等。
3.合法來源證明:包括但不限于納稅申報表或稅務證明、工資單、企業財務報表、股東證明或分紅記錄、房產交易憑證、證券交易收益記錄、贈與或遺產證明等;
*注意:資金不得為借貸所得,且無抵押或擔保(特例除外)。
4.境內資金額外要求:若資金已在新西蘭境內,需證明為境內合法取得,或通過銀行、合規外匯渠道從海外合法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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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V
投資企業資格要求
申請人需指定一家已在新西蘭注冊成立的企業作為投資對象,且需通過購買并積極運營該企業完成投資,目標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 已合法經營至少5年。
- 必須符合新西蘭法律規定,且目前仍在新西蘭合法運營。
- 遵守移民、就業及商業相關法規標準。
- 該資產的購買價格至少為100萬新西蘭元(不包括房產價值或商品及服務稅),且申請人須持有企業25%以上股份。
- 至少擁有五名全職雇員。
- 該企業不得是申請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員原本就擁有的企業。
- 過去10年內,該企業不得被用于以下簽證的成功申請:商業投資者工作簽證、商業投資者居留簽證、創業工作簽證(Entrepreneur Work Visa)、創業居留簽證(Entrepreneur Resident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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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投資類型:便利店、折扣商店、代發貨業務、快餐店、賭博、煙草及電子煙相關業務、成人娛樂、家庭式企業(僅在居住地址運營)、勞務招聘公司、特許經營企業、移民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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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V
申請材料清單
申請人提交簽證申請時,需準備完整且符合要求的材料,具體包括:
- 完整的商業計劃書(說明企業符合要求,展示盡職調查結果)。
- 新西蘭注冊會計師出具的企業估值報告與財務盡調報告。
- 新西蘭律師出具的法律盡調報告。
- 對目標企業法律與財務狀況及風險的書面確認。
- 所有支持性文件(如資金證明、商業經驗證明、企業資質文件等)。
BIV
商業投資者居留簽證申請條件
持有商業投資者工作簽證并滿足一定經營要求后,可申請居留簽證,而實際經營企業的時間長度,取決于你的投資額。
- 投資100萬紐幣(常規通道):經營3年后可申請;
- 投資200萬紐幣(快速通道):經營12個月后可申請。
注:以上兩種通道,但無論何種通道,申請人均須累計經營企業至少 3 年,居留簽證將附加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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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核心要求:
- 積極運營目標企業,維持原有持股比例。
- 企業至少保留5個全職崗位,且為新西蘭公民或居民創造并維持至少1個全職崗位(該工作崗位的存續時間至少為12個月)。
- 證明企業具有償付能力。
其他要求:過去連續3年中,每年在新西蘭居住至少184天;通過健康與品行審查。
新西蘭商業投資者工作簽證(BIV)的推出,為具備豐富商業經驗與投資能力的人士提供了 “投資 + 居留” 的雙重機遇,4 年有效期與靈活的通道選擇,既保障了投資經營的充足時間,也明確了居留路徑的核心條件。
需特別注意,從申請材料準備到企業篩選再到資金證明,每一環均需嚴格遵循移民局細則。建議有意向的申請人提前梳理自身商業經驗與資金情況,結合目標企業的合規性與運營狀況做好規劃,確保簽證申請與后續經營符合所有要求,順利開啟在新西蘭的投資與生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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