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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宗馥莉
(全文8700字,建議25分鐘以上深度閱讀)
第一局股權困局怎么破?
第二局商標控制權怎么破?
第三局元老抵制怎么治?
第四局經銷商反水怎么破?
第五局家族遺產糾紛怎么應對?
第六局身份尷尬怎么破?
終局不是“速勝”,而是“持久戰”
正文:
2025 年對宗馥莉來說,像一場連軸轉的 “困局突圍戰”:想推動改革,卻被46% 國資的一票否決權卡住;想掌控 “娃哈哈” 商標,卻發現核心資源不在自己手中;想凝聚團隊,又面臨元老們的集體抵觸。這些困局里,最核心的其實是 “股權” 和 “商標” 這兩個死結 —— 股權決定了話語權,商標決定了品牌根基,這兩個問題不解決,后續的改革再用力,也像是在沙地上建房子。
如果我是宗馥莉,不會先急著推進具體改革,而是先啃下這兩塊 “硬骨頭”。畢竟在企業經營里,核心資源的控制權沒理順,再多的戰術調整,也難改變整體的被動局面。
第一局:股權困局怎么破?
不對抗,先找“利益公約數”
從股權結構來看,娃哈哈的股權分布像一道死鎖:國資持股 46%,手握關鍵決策的一票否決權;宗馥莉繼承 29.4%,雖為家族代表但話語權有限;員工持股會 24.6% 的股份多被元老掌控,成為中間搖擺的力量。宗馥莉之前試圖將商標轉移到宏勝系,本質是想繞開國資的制約,結果卻因 “觸碰國資利益” 被直接否決 —— 這種對抗式的思路,恰恰忽略了國資的核心訴求。
如果我是宗馥莉,第一步會先拆解國資的 “真實需求”,而不是急于爭奪控制權。
從公開信息看,杭州上城區國資作為持股 46% 的股東,既沒有經營飲料行業的經驗,也沒有直接掌控企業的意愿,他們更在意三件事:一是 “穩”,不能因改革引發員工維權、經銷商鬧事等負面事件;二是 “保”,要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每年能拿到穩定的分紅;三是 “避”,不想承擔經營決策的責任,更不想因企業問題被輿論追責。
找到這個核心訴求,破局的思路就清晰了:不是和國資 “搶權”,而是設計一套讓國資 “放心且受益” 的方案,把對抗關系轉化為合作關系。
第一個方案是“引入專業決策緩沖機制”。
之前的關鍵決策,要么是宗馥莉團隊直接提出,要么是國資直接否決,缺乏中間的專業論證環節。如果成立 “戰略決策委員會”,成員包括 2 名行業專家(比如食品飲料行業的資深顧問)、2 名獨立董事(有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經驗),再加上 1 名國資代表和 1 名員工持股會代表,所有涉及商標使用、重大投資、改革方案的決策,都先由委員會做 3 個月的市場調研和風險評估,出具書面意見后再提交股東會表決。這樣一來,國資不用直接面對宗馥莉的“改革訴求”,而是根據專業機構的意見投票,既避免了“亂決策”的責任,也讓決策更具科學性—— 比如之前的商標轉移計劃,如果經過委員會評估,會發現 “直接轉移可能引發國資流失爭議”,進而調整為 “品牌授權使用” 的更穩妥方案,國資自然不會輕易否決。
第二個方案是“業務分拆與對賭綁定”。
將娃哈哈的業務拆成 “存量” 和 “增量” 兩部分:存量業務是 AD 鈣奶、純凈水等傳統產品,由娃哈哈集團(國資控股)繼續運營,保持現有團隊和渠道,確保每年給國資的分紅穩定;增量業務是面向年輕人的新品、線上新渠道、海外市場拓展,放到宏勝系運營,宗馥莉團隊全權負責。同時和國資簽訂對賭協議(假設):宏勝系的增量業務在三年內要實現年營收增長 15%、年利潤增長 12%,如果達標,國資同意將員工持股會 10% 的股份劃轉給宏勝系,讓宗馥莉的持股比例提升到 39.4%;如果不達標,宏勝系需將現有控制的 5 家生產基地無償劃給娃哈哈集團。這種方案既保障了國資的 “存量收益”,又給了他們 “增量期待”,還通過對賭降低了國資的風險 —— 對國資來說,“不擔責還能賺更多”,沒有理由不支持。
第三個方案是“員工持股會利益綁定”。
員工持股會 24.6% 的股份是關鍵的 “中間力量”,之前宗馥莉替換元老的做法,讓這部分力量站到了自己的對立面。如果調整思路,針對員工持股會推出 “業績分紅激勵計劃”:只要娃哈哈集團當年營收增長超過 8%,員工持股會的分紅比例就從原來的 15% 提升到 20%,且元老們的個人分紅與所負責業務的增長掛鉤。比如負責傳統產品的元老,若 AD 鈣奶當年銷量增長 5%,其個人分紅額外增加 10%;負責新品試點的元老,若新品銷量達標,額外獎勵 20% 分紅。這樣一來,元老們會發現 “支持改革能拿到更多好處”,員工持股會自然會從 “反對者” 變成 “支持者”,國資在看到內部共識后,也會更愿意松綁決策限制。
股權困局的本質,從來不是 “誰持股多誰就贏”,而是 “誰能找到讓各方都受益的平衡點”。對于宗馥莉來說,29.4% 的股份雖然不是絕對控股,但只要能撬動國資和員工持股會的支持,就能形成超過50% 的 “改革同盟”—— 這比單純追求股權比例的提升,更能解決實際問題。
第二局:商標控制權怎么破?
不能硬搶,先“借勢養勢”
“娃哈哈” 387 件商標歸集團所有,而集團由國資控股,這是宗馥莉最核心的資源困境。她之前的兩個動作都走了極端:要么想直接轉移商標到宏勝系,觸碰國資紅線;要么推出 “娃小宗” 新品牌,卻因缺乏市場鋪墊和經銷商支持,41 天就夭折。這兩個決策的問題,在于把“商標控制權”和“品牌運營權”混為一談—— 其實在商標歸屬無法短期改變的情況下,完全可以通過 “借勢運營” 積累自己的品牌話語權。
如果我是宗馥莉,第一步會先 “接受商標歸屬現狀”,轉而爭奪 “品牌運營的主導權”。從國資的態度來看,他們反對的是“商標資產轉移”,但不反對“通過運營提升商標價值”——畢竟商標價值越高,國資手里的股權就越值錢。抓住這一點,就能找到突破口。
第一個動作是“在娃哈哈品牌下做‘子品類創新’”。
不碰 AD 鈣奶、純凈水這些傳統大單品,而是在 “娃哈哈” 主品牌下,推出針對細分人群的子品類產品,比如 “娃哈哈低糖氣泡水(針對 Z 世代)”“娃哈哈有機谷物奶(針對寶媽群體)”“娃哈哈草本涼茶(針對養生人群)”。這些子品類產品的研發、包裝設計、營銷推廣,全部由宏勝系團隊負責,只需要向集團支付每年 500 萬元的 “品牌使用費”(遠低于市場同類授權費用)。這樣做有三個好處:一是國資不會反對,因為子品類創新能提升 “娃哈哈” 品牌的整體價值,還能帶來額外的品牌使用費收入;二是經銷商更容易接受,畢竟還是 “娃哈哈” 的品牌,消費者認知成本低,不用重新教育市場;三是宏勝系能通過運營子品類,積累品牌操盤經驗,還能掌握年輕消費者的需求數據 —— 比如低糖氣泡水如果在小紅書、抖音上賣爆,就能證明宏勝系的年輕化運營能力,為后續爭取更多品牌權限鋪路。
第二個動作是“宏勝系做‘互補型獨立品牌’”。
之前的 “娃小宗” 失敗,錯在名字太接近 “娃哈哈”,容易被消費者視為 “山寨”,還讓經銷商擔心沖擊老產品。如果重新打造獨立品牌,比如叫 “馥活”,定位高端健康飲品,價格比娃哈哈主品牌高 30%,目標人群是 25-35 歲的都市白領,產品品類和娃哈哈主品牌完全錯開 —— 娃哈哈做大眾市場的飲料,“馥活” 做高端市場的功能性飲品(比如添加膠原蛋白的早餐奶、添加益生菌的晚安飲品)。運營上也完全獨立:線上通過天貓、京東旗艦店和私域社群銷售,線下進入精品超市、健身房、高端寫字樓的自動販賣機,不依賴娃哈哈的傳統經銷商體系。這樣既不會和國資、經銷商產生利益沖突,又能讓宏勝系擁有自己的品牌資產 —— 當 “馥活” 年銷售額突破 5 億元,成為高端飲品細分市場的黑馬時,國資反而會主動考慮讓宏勝系參與更多 “娃哈哈” 品牌的運營,因為他們會意識到 “宏勝系的品牌能力能為娃哈哈增值”。
第三個動作是“用數據換權限”。
每季度向國資和股東會提交《品牌運營白皮書》,內容包括:宏勝系運營的娃哈哈子品類產品的銷量數據、消費者畫像、復購率;“馥活” 品牌的市場占有率、用戶滿意度、增長趨勢;甚至包括對 “娃哈哈” 主品牌的消費者調研數據(比如年輕人對娃哈哈品牌的認知痛點、改進建議)。這些數據既能證明宏勝系的運營能力,又能為國資提供 “決策依據”—— 比如當數據顯示 “娃哈哈主品牌 18-25 歲用戶占比僅 12%,而宏勝系運營的子品類該年齡段用戶占比達 45%” 時,國資就會明白,讓宏勝系主導娃哈哈的年輕化運營,是提升品牌價值的最優選擇。此時再提出 “將部分子品類商標的運營權長期劃歸宏勝系”,國資的接受度會大大提高。
商標控制權的爭奪,就像農夫種果樹:不是剛栽下樹苗就想摘果子,而是要先澆水、施肥、修枝,等樹長壯了再收獲。對宗馥莉來說,現在的商標困局,不是“能不能拿到”的問題,而是“能不能通過運營讓商標離不開自己”的問題—— 當宏勝系成為 “娃哈哈” 品牌增值的核心力量時,商標控制權的歸屬,自然會向更能創造價值的一方傾斜。
第三局:元老抵制怎么治?
別硬換,先給“臺階”再給“機會”
從已有信息來看,宗馥莉上任后幾乎替換了所有老將,引入宏勝系職業經理人推動流程化管理,結果引發元老與家族成員的強烈反彈。這個決策的問題不在于 “要改革”,而在于 “用了對抗式的改革方式”—— 那些跟著宗慶后打天下的元老,手里握著員工持股會 24.6% 的股份,既是企業的管理者,也是股東,直接全盤替換,相當于同時觸動了他們的職權和利益,反彈是必然的。
如果我是宗馥莉,第一步會先給元老們做“分類畫像”,而不是一概而論地“換血”。
根據公開信息里元老們的反應和過往角色,大致能分成三類:A 類是 “能干事且愿配合” 的,比如有些元老在宗慶后時代就參與過新品研發,對市場變化有敏感度,只是暫時不適應新的管理流程;B 類是 “能干事但抵觸改革” 的,比如負責銷售的元老,手里握著核心經銷商資源,對新的渠道改革有顧慮,但本身業務能力沒問題;C 類是 “不能干事卻占位子” 的,比如部分只靠資歷混日子,對業務推進毫無助力的元老。
對A類元老,要給“實權+激勵”。比如讓參與過新品研發的元老牽頭成立 “新品顧問委員會”,不僅保留他們在研發環節的話語權,還賦予他們對年輕團隊的指導權,同時設定激勵機制 —— 如果牽頭的新品年銷售額突破 5 億元,就從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金。這樣既發揮了他們的經驗優勢,又讓他們感受到改革帶來的好處,自然會成為改革的支持者。
對B類元老,要給“緩沖+試錯空間”。以經銷商體系改革為例,宗馥莉之前直接設定年銷 300 萬元門檻清退小經銷商,這類元老最擔心的是 “老客戶流失”。如果我是宗馥莉,會先讓這類元老選擇 1-2 個自己熟悉的區域做 “試點”:不直接清退小經銷商,而是幫他們制定提升計劃,比如通過數字化工具優化庫存管理、組織線上營銷培訓,如果 6 個月后仍達不到 150 萬元銷售額,再協商合并或轉型。這樣既給了元老 “保住老客戶” 的機會,也讓他們看到改革不是 “一刀切”,而是有緩沖的,抵觸情緒會大大降低。
對C類元老,要給“體面退出的方案”。不能簡單地 “撤職”,而是結合他們的工齡和貢獻,設計 “退休保障計劃”:比如一次性發放相當于5 年薪資的補償金,保留他們的員工持股分紅權,甚至可以聘請為 “榮譽顧問”,在重要活動中邀請出席,滿足他們對 “體面” 的需求。這樣既解決了 “占位子” 的問題,又不會引發其他元老的恐慌 —— 畢竟誰都擔心自己未來的處境,給 C 類元老一個好的退出方案,相當于給其他元老吃了一顆 “定心丸”。
第二步,改革節奏要“慢下來”,避免一次性引發集體反彈。
宗馥莉之前的問題是 “改革動作太密集”,短時間內同時推進人事、渠道、品牌改革,讓元老們覺得 “被全面否定”。如果我是宗馥莉,會把改革分成三年推進:第一年先做 “局部優化”,比如在研發、營銷部門引入年輕團隊,和元老團隊配合工作,讓雙方先適應;第二年再做 “流程調整”,在元老認可的試點基礎上,逐步推廣新的管理流程;第三年才做 “全面整合”,此時元老們已經適應了改革節奏,甚至看到了改革效果,阻力自然會小很多。
其實元老抵制的核心,是 “害怕失去價值”。只要讓他們覺得 “改革不是要淘汰他們,而是要讓他們的價值更好地發揮”,大部分人都不會成為改革的阻力。畢竟對元老們來說,娃哈哈也是他們奮斗多年的 “家”,他們真正抵觸的,是 “被排除在家之外” 的感覺。
第四局:經銷商反水怎么破?
別一刀切,先“保存量”再“拓增量”
今年宗馥莉推動的經銷商體系改革,把 6000 家經銷商壓縮到 3000 家,設定年銷 300 萬元門檻,結果大量小經銷商被清退,部分轉投競品。這個決策的初衷是 “優化渠道效率”,但忽略了一個關鍵事實:娃哈哈的經銷商體系是幾十年積累下來的,尤其是下沉市場的小經銷商,承擔著 “最后一公里” 的配送和終端維護功能,直接清退,相當于瞬間切斷了下沉市場的毛細血管。
如果我是宗馥莉,首先會放棄“一刀切”的清退思路,轉而做“分類管理”。
根據經銷商的年銷售額、覆蓋區域、終端維護能力,把 6000 家經銷商分成三類:一類是 “核心經銷商”,年銷售額超 500 萬元,覆蓋核心城市或大區域,能快速響應市場需求;二類是 “潛力經銷商”,年銷售額在100-500 萬元之間,主要覆蓋縣域市場,有提升空間;三類是 “基礎經銷商”,年銷售額低于 100 萬元,多在鄉鎮或偏遠區域,承擔著基礎配送功能。
對核心經銷商,“綁定利益”。不能只給銷售目標,還要賦予他們更多權益,比如優先獲得新品代理權、參與產品定價的建議權、享受更高的返利比例。比如推出新品時,讓核心經銷商提前參與試銷,根據他們的市場反饋調整產品配方或包裝,同時約定 “如果新品年銷售額超 1000 萬元,返利比例從 5% 提升到 8%”。這樣核心經銷商會覺得自己是 “合作伙伴”,而不是 “被考核的對象”,自然會更積極地配合改革。
對潛力經銷商,“賦能提升”。這類經銷商不是 “不想做”,而是 “沒能力做到” 300 萬元的門檻。如果我是宗馥莉,會成立 “經銷商賦能中心”,針對潛力經銷商的短板提供幫助:比如組織數字化管理培訓,教他們用系統優化庫存、分析銷售數據;安排區域經理一對一指導,幫他們制定月度、季度銷售計劃;甚至提供小額貸款支持,幫他們解決資金周轉問題。設定 “階梯目標”:年銷售額從 100 萬元提升到 200 萬元,給予 2% 的額外獎勵;提升到 300 萬元,再給予 3% 的獎勵。這樣既給了他們提升的動力,也避免了因直接清退導致市場空白。
對基礎經銷商,“保留價值”。這類經銷商雖然銷售額低,但在鄉鎮市場不可或缺 —— 很多鄉鎮超市、小賣部,只有他們能做到 “當日下單、次日送達”。如果直接清退,這些終端就會被競品搶占。所以正確的做法是 “整合而非清退”:把相鄰區域的基礎經銷商合并成 “區域配送中心”,統一采購、統一配送,降低他們的運營成本;同時調整考核指標,不考核銷售額,而是考核 “終端覆蓋率” 和 “配送及時率”,只要能保證鄉鎮終端的貨品供應,就給予固定補貼。這樣既保留了下沉市場的終端,又優化了配送效率,比單純清退更有效。
其次,要“拓增量”來緩解“保存量”的壓力。
宗馥莉之前只盯著現有經銷商體系的優化,卻忽略了新渠道的拓展。如果我是宗馥莉,會在優化現有經銷商的同時,開辟兩條新渠道:一條是 “線上社群渠道”,針對年輕消費者,通過社區團購、直播帶貨等方式銷售;另一條是 “特殊渠道”,比如進入便利店、加油站、校園超市等傳統經銷商覆蓋不到的場景。新渠道的銷售不納入現有經銷商的考核范圍,而是成立專門的團隊負責,這樣既不會沖擊現有經銷商的利益,又能帶來新的銷售額增長。
經銷商反水的本質,是 “改革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只要讓經銷商覺得 “改革不是要淘汰他們,而是要和他們一起賺更多的錢”,大部分人都不會選擇轉投競品。畢竟對經銷商來說,選擇哪個品牌,最終看的還是 “能不能賺到錢”。
第五局:家族遺產糾紛怎么應對?
不能耗,先“算成本”再“做抉擇”
2025 年 7 月,宗馥莉在香港被三名同父異母的弟妹起訴,要求分配宗慶后設立的 18 億美元信托,案件還涉及遺囑與信托的法律沖突。從公開信息看,這場糾紛不僅消耗了宗馥莉大量的精力,還引發了外界對娃哈哈家族穩定性的質疑,甚至影響了國資對她的信任 —— 國資最擔心的就是 “企業因家族內斗陷入混亂”。
如果我是宗馥莉,第一步會先“算清楚成本”:打官司的成本和和解的成本,哪個更低。打官司的成本很明確:時間成本,這類信托糾紛案件在香港往往要打 1-2 年,期間會持續吸引媒體關注,負面輿論不斷;精力成本,需要頻繁參與庭審、對接律師,根本沒時間專注于企業經營;輿論成本,“家族內斗” 的標簽會讓經銷商、員工、投資者失去信心,甚至影響產品銷售。
和解的成本則相對可控:雖然需要拿出一部分資金,但可以一次性解決問題,避免長期糾紛。從法律角度看,宗慶后 2020 年的遺囑稱 “所有境外資產由宗馥莉繼承”,但信托設立在先,法律上信托優先于遺囑,這場官司宗馥莉未必能 100% 勝訴。就算勝訴,也會讓家族關系徹底破裂,未來可能還會有其他糾紛。
所以如果我是宗馥莉,會優先選擇 “和解”,但和解不是 “無條件讓步”,而是 “有底線的協商”。首先會委托第三方律師與對方溝通,明確自己的底線:不分割信托資產(因為信托資產涉及娃哈哈的部分股權和海外業務,分割會影響企業穩定),但可以從個人資產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一次性支付給對方,作為 “買斷訴訟權” 的補償。同時要求對方簽署協議:收到補償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起訴或干擾娃哈哈的經營,也不得對外披露家族內部信息。
如果對方不同意和解,堅持要分割信托資產,那就選擇 “速戰速決”。集中最專業的律師團隊,收集所有有利于自己的證據,比如宗慶后設立信托時的初衷、信托資產與娃哈哈經營的關聯性、對方從未參與企業經營的證明等,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拿到法院判決。同時要做好 “輿論管理”,通過權威媒體發布聲明,強調 “糾紛是家族內部事務,不會影響娃哈哈的正常經營”,穩定經銷商和員工的信心。
無論選擇和解還是打官司,核心原則都是 “不讓家族糾紛影響企業經營”。對宗馥莉來說,娃哈哈不僅是家族資產,更是上萬員工的生計,也是父親一生的心血。把精力消耗在家族內斗上,最終只會讓 “外人” 受益 —— 比如競品趁機搶占市場,國資對她的信任度下降。所以應對家族糾紛的關鍵,不是 “爭輸贏”,而是 “盡快解決,減少對企業的影響”。
第六局:身份尷尬怎么破?
不用糾結,先“做實事”再“定位置”
2025 年 9 月,宗馥莉辭去娃哈哈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職務;10 月,以宏勝飲料集團總裁身份重返娃哈哈體系,但未恢復集團職務。這種 “有股權、有影響力,但沒正式職務” 的身份,確實很尷尬:想推動娃哈哈的改革,沒有職務賦予的決策權;只專注于宏勝系,又會被外界質疑 “失去對娃哈哈的控制權”。
但如果換個角度看,這種身份也未必是壞事 —— 宏勝系是宗馥莉 100% 控股的企業,沒有國資的一票否決,沒有元老的抵制,她可以在這里完全按照自己的思路做改革,把宏勝系打造成 “改革試驗田”。
如果我是宗馥莉,第一步會徹底“放下對娃哈哈集團職務的執念”,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宏勝系上。
根據公開信息,宏勝系已經控制了 41 家娃哈哈生產基地,還注冊了 “娃小宗” 商標(雖然之前推出失敗,但商標仍在),這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基礎。我會把宏勝系的定位明確為 “娃哈哈的創新業務板塊”,主要做三件事:一是研發年輕化新品,比如針對 Z 世代的低糖功能性飲料、健康零食;二是拓展新渠道,比如線上直播帶貨、社區團購、無人零售;三是打造獨立品牌,不再用 “娃小宗” 這種接近 “娃哈哈” 的名字,而是推出全新品牌,比如 “馥飲”,主打高端健康飲品市場。
第二步,用宏勝系的業績“證明自己”。
國資之所以對宗馥莉的改革有顧慮,本質上是 “沒看到實實在在的業績”。如果宏勝系能在 1-2 年內做出成績,比如新品牌 “馥飲” 年銷售額突破 10 億元,線上渠道銷售額占比達到 30%,甚至帶動娃哈哈部分生產基地的產能利用率提升,國資自然會重新評估她的能力。到那時候,不用主動爭取,國資可能會主動邀請她重返娃哈哈集團擔任重要職務 —— 畢竟對國資來說,“能帶來業績增長”的管理者,比 “有職務但沒成果” 的管理者更有價值。
第三步,和娃哈哈集團“保持距離但不割裂”。
不參與娃哈哈集團的日常經營,避免和國資、元老產生直接沖突,但可以在 “雙方共贏” 的領域合作。比如宏勝系研發的新品,可以委托娃哈哈集團的經銷商體系進行線下分銷,給經銷商額外的返利;宏勝系拓展的線上渠道,也可以幫娃哈哈集團的老產品做推廣,提升老產品的線上銷量。這種合作既能讓宏勝系借助娃哈哈的資源快速發展,也能讓娃哈哈集團看到宏勝系的價值,為未來的深度合作打下基礎。
其實身份尷尬的核心,是 “自己對位置的執念”。對宗馥莉來說,真正的控制權不是 “有多少職務頭銜”,而是 “能做出多少業績,能獲得多少人的認可”。如果宏勝系能做得風生水起,就算沒有娃哈哈集團的職務,她依然是娃哈哈體系里不可或缺的核心;如果宏勝系做不出成績,就算奪回了董事長職務,也很難推動改革。所以破局的關鍵,不是糾結于 “有沒有職務”,而是專注于 “能不能做事”。
最后:這副牌,
要的不是“速勝”,而是“持久戰”
回頭看宗馥莉 2025 年的這副牌:29.4%的股權對抗 46% 的國資,商標控制權不在手中,元老抵制,經銷商反水,家族糾紛不斷,身份還尷尬 —— 確實是一副 “爛牌”。但這副牌的難點,從來不是 “有沒有解”,而是 “能不能沉下心來慢慢解”。
媒體總在討論 “宗馥莉能力行不行”,卻忽略了一個事實:中國家族企業的代際傳承,從來沒有 “標準答案”。宗慶后用三十年把娃哈哈做成飲料巨頭,靠的是 “渠道為王、單品制勝” 的時代紅利;而宗馥莉面對的,是消費升級、數字化轉型、資本博弈的全新市場環境,她要做的不是“復制父親的成功”,而是“在新環境里找到娃哈哈的新位置”。
如果我是宗馥莉,不會急于在一兩年內證明自己,而是會做 “打持久戰” 的準備:短期內,在宏勝系打造改革試驗田,做出業績證明自己;中期,通過合作讓國資、元老看到改革的價值,逐步爭取更多話語權;長期,要么讓宏勝系成為娃哈哈體系的核心增長極,要么推動娃哈哈集團完成治理結構的優化,實現真正的現代化管理。
這副牌,沒有 “王炸”,也沒有 “順子”,但每一張牌都有它的價值 ——股權是基礎,宏勝系是支點,業績是籌碼。只要不急于求成,不盲目對抗,把每一張牌都用在關鍵處,就算是一副爛牌,也能慢慢打出好局。
如果換作是你,拿到這副牌,你會有耐心打一場持久戰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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